魔王

作者:月下桑

    “阿瑾,抱歉,用了那么多水……”回到家后,继欢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阿瑾道歉,紧接着他就想到了院子里的杂草,虽然直到现在继欢仍然不知道那些草的价值,他还是以为那是“杂草”,不过知道外面那么难得见到蔬菜和植物的情况下,继欢立刻意识到这些杂草的珍贵了。

    “也不知道这些草重新种回去还能不能活……”继欢是个行动派,意识到自己可能犯错之后,他立刻跑去院子里了。

    他试图把连根拔起的草重新种回地里,不过这回他注定失败:经过一中午的暴晒,那些草的根早就失去活性了。

    “不用在意这种问题,你做的很好,之前怎么收拾那边的庭院,之后你就怎么收拾这里。现在视野好多了。”坐在走廊上的摇椅上看着一份旧报纸,阿瑾看似对外面那些草并不在意。

    头也没有抬一下,阿瑾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手中的铅字上。

    他现在看的是他们途中买到的报纸。

    买完该买的东西之后,在回家路上,阿瑾带着继欢七拐八拐进了一条小巷子,在巷子尽头一栋不起眼的房子里,阿瑾买了一摞厚厚的报纸。

    全是旧报纸,不过却非常贵——阿瑾足足花了十块金条!

    继欢一回来就把这些报纸找了一个书架珍而重之摆好了,还特意和阿爷说平时千万不要动这些报纸,也看着点黑蛋不要动!

    不过阿瑾却好像对这些报纸没那么在意,他只是慢慢翻看着,一个版面一个版面看过去,看过的报纸随手扔在地上,继欢最后只得在摇椅旁边的地上放了个盒子,专门接着看完的报纸。

    那时候的继欢只以为那些报纸很重要,或者说上面的内容很重要,估计是魔界政局情况之类的,不过后来随着他认字渐多、能够勉强读懂简单的报道之后,他才发现这些报纸竟是八卦周刊。

    =-=

    好吧,这是以后的事了,现在的继欢仍然以为阿瑾在读什么重要的消息,轻手轻脚的做着自己的事,他尽量不让自己这边的动静影响到对方。

    他开始料理今天收到的魔兽肉了。

    对料理一窍不通,阿瑾没有给他任何建议,只说要他自己看着弄就好,于是继欢决定按照自己往常的经验处理。

    他们今天一共买了三头魔兽:一头是大蜗牛一样的卡尔特拉,一头是狼型魔兽巴伦,最后一头……呃,似乎不能用“头”来形容,就是继欢请阿瑾买下的、那头矮小魔物摊位上的“老鼠”了。

    阿瑾说这种魔兽名叫“骨”,大概是那个发音,“骨”是这里最常见的魔兽,它们什么都吃,繁殖能力超强,即使在严酷的沙漠幻景下也生活的很好,这是外围垃圾山那边的特产。阿瑾还说这种魔物很难吃,只有最弱的魔物才会猎杀它。

    “不过,我建议你先吃骨。”最后阿瑾这样说道,黑白分明的眸子望着他,被他这样看着的时候,继欢的身子微微颤了一下。

    继欢决定今天先吃那头“卡尔特拉”以及“骨”。

    卡尔特拉的皮肉相当嫩,继欢决定用做鱼的方法料理它。将整头卡尔特拉切成块,继欢一共用它做了三道菜:一道清蒸,一道红烧,最后一道则是干煎。

    清蒸卡尔特拉用的水他也没浪费,使用那些水,继欢用“骨”煮了一锅汤。

    行李中还剩下两个西红柿一个土豆,继欢把它们全用到今天做的菜里了。

    明天开始,他们就只能食用本地的食材了。

    煮好的菜里最好的部分惯例先盛给阿瑾,继欢一家人吃的是剩下的。他们并没有在一起吃饭,大概是一开始就是分开用餐的,所以直到现在他们还是分开的。

    “阿爷,今天开始,你可以吃饱肚子了。”将筷子塞到半躺在床上的阿爷手里,继欢说着,往阿爷的饭碗里夹了一大块卡尔特拉肉。

    “小花……”怔怔的向继欢的方向望去,阿爷忽然有点着急:“那你呢?这里的食物……你能吃吗?你看阿爷这脑子,现在才想到这件事——”

    继欢夹起那块肉塞进了阿爷嘴里,阿爷的话戛然而止。

    看着慌张的阿爷,继欢笑了:

    “我煮饭的时候就尝过了,挺好吃的,而且你看大白昨天晚上吃了院子里的杂草,现在不是还好好活着的吗?没事的,我没问题的。”

    想到院子里活的头好壮壮的大白,羊角魔物相信了孙子的说法,用力咬下孙子给自己塞过来的肉块,他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一股极为美妙的感觉瞬间席卷了他!

    并非继欢的料理有多么好吃,对于魔物来说,口腹之欲并不是能靠食物的味道本身满足的,更多的是靠食物内蕴含的能量!对于羊角魔物来说,他已经足足十五年没有进食了,为了防止自己魔性大发,他平时连肉都不吃,植物中能够摄取的能量近乎于零,长期进行这种自虐式的节食行为,这头卡拉斯已经开始枯萎了,这种枯萎是从肠胃开始的,然后蔓延到他的各个器官,最后是血管。继欢的血液能够带来的能量简直是杯水车薪,继续“节食”的话,等待他的结局只有一个,那就是死亡。

    在挽救他的生命这件事上,继欢无疑做出了正确的决定。

    这里的食物中蕴含的能量是他们故乡的百倍不止,只吞掉了一块肉,羊角魔物立刻感觉自己干涸的胃袋开始微微热起来!

    能量!

    时隔多年,他终于再次感受到了进食带来的能量!

    进食带来的狂喜席卷了他,羊角魔物的全部注意力集中到了唾手可及的食物上,现在的进食速度无法满足他,羊角魔物在瞬间变成了原型,将手中大碗里的肉块一并导入口中,他开始疯狂的咀嚼起来。

    碗里的肉很快吃完了。

    不够!还是不够!

    不满足!他想要更多……想要吃更多!

    嘴巴大大的张开,黏腻的口涎从齿缝中淌下来,瘦削的羊角魔物从床上一跃而起,落在了饭桌上。

    手中的筷子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伸出两爪,他开始用爪抓起桌上的食物大吃起来。

    他的眼睛不知何时变成红色了,一直藏起来的利爪弹出,一爪子下去,桌上便是五道深深的抓痕。

    这样的羊角魔物看起来可怕极了,他看起来已经完全是一头魔物了!还是一头失去理智、脑中只有食物的魔物!

    继欢的瞳孔缩了缩。

    就在这个时候,盘踞在桌上的卡拉斯忽然转头看向了继欢所在的方向,无法控制的口涎再度汹涌而出,他一张口,两排充满肉丝的大牙猛的朝继欢的方向咬下来了——

    “吼————”

    (小花儿,这个肉很好吃啊,你也赶快吃啊!)

    明明是听不懂的魔物的咆哮声,可是继欢却忽然听懂了。

    这是阿爷在叫自己一起吃饭的吼声。

    听懂这声吼声的时候,继欢怦怦跳乱的心跳忽然慢慢恢复到原本的节拍了。

    捡起自己掉在地上的筷子,简单擦了擦,继欢随即从羊角魔物抓下端出了一个小碗。

    羊角魔物也就这样任由他从自己眼皮底下将食物取走了。

    房间内传来了两道咀嚼声,一道听起来就让人心惊胆战,而另一道则轻不可闻。

    一边喝着“骨”汤,继欢一边将之前准备好的奶瓶塞给绑在他胸前的黑蛋的小爪子里,黑蛋立刻咕噜咕噜吸了起来,这下,房间里的进食声于是变成了三道。

    同时打了一个饱嗝,继欢一家人结束了在异界的第一次正式用餐。

    这个晚上,阿爷难得睡了一个好觉,不是昏睡,而是十分香甜的沉睡。而继欢却没有睡好,半夜的时候忽然流了鼻血,然后发起了高烧,昏沉沉躺在枕头上,看着窗户外面的紫色月亮,继欢紧紧搂着黑蛋,他知道考验他能不能在这里生活下去的时候到了。

    和头脑比较简单的阿爷不同,他早就想到了自己过来之后能不能适应这里的食物的问题。所以才带了这么多食物。可能会遇到的困难他都设想过了,每一项都是难关,可是,他仍然决定要来。

    黑蛋的身子凉丝丝的,抱在怀里十分舒适。

    阿爷的呼噜声也十分好听……

    迷蒙的看着紫色的月亮,继欢慢慢闭上了眼睛。

    第二天他醒过来的时候,他知道自己通过了食物这一关。

    这天早上,继欢煮了那头“巴伦”当做阿爷和阿瑾的早餐,他自己则吃了昨天晚上特意留下来的另外一半“骨”汤。

    这一次,他没有发烧,只留了一点鼻血,擦了擦就没有继续流了。

    全家开始食用本地食物的第二天,继欢有点虚弱,阿爷精神了好多,黑蛋……由于黑蛋还在喝奶粉吃鸡蛋,继欢一开始以为黑蛋还不存在这个问题,不过他很快发现黑蛋也是有反应的:

    黑蛋便便了。

    不像在故乡的时候,嘘嘘都要拼命灌水才能进行一次,黑蛋还是第一次便便。

    当了这么久装饰品的纸尿裤终于派上了用途。

    看着有点被自己的臭臭熏到的黑蛋,继欢点了点大概是小鼻子的位置:“忘了给你冲奶粉的水是这里的,看来黑蛋也很努力的在适应环境了呢。”

    白环眼扁了扁,黑蛋伸出小爪子提了提新换上的纸尿裤。

    魔兽的肉几乎无法保存,必须在两天之内吃掉,所以从这天开始,继欢过上了每天固定在光辐射最强烈的时间段去集市“买菜”的生活。

    渐渐的,继欢将集市上出现的魔兽都认全了,他知道了每种魔兽肉的平均价格,除此之外,继欢还能一眼分辨出哪个摊位上的哪种魔兽肉最新鲜!

    他最常买的魔兽还是第一天买的卡尔特拉——阿瑾喜欢吃,然后就是巴伦,这是阿爷喜欢吃的——阿爷果然比较好养。

    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初来异界给他留下的印象太深,每次去集市的时候,继欢总会下意识寻找那头矮小魔物的身影。

    那头魔物果然经常过来摆摊,每次都是在人堆里最不起眼的地方,随便用爪子在地上画个框就是摊位了,糖果只出现过一次,后来继欢过去的时候,他的摊位上就只有一两只小小的猎物了,大部分时间摊位上仅有的猎物都是“骨”。

    和其他魔物的猎物一样,矮小魔物的猎物同样脏兮兮的,不过他抓到的“骨”身上全都只有一道切口,干净利落,买回去后非常好处理,不像其他人卖的“骨”,身上破破烂烂的,有的时候还会有牙印。

    现阶段继欢的主要食物还是这种最初级的魔兽,意识到这一点,继欢就经常去他的摊位买了,只有他不来的时候才去其他人的摊位。

    他们之间从未有过交谈,小魔物不爱说话,只在第一次比价格的时候伸出了三根脏兮兮的手指,阿瑾没有和他还价,继欢也没有,以后每次买“骨”的时候,如果个头和之前差不多大就给一样的钱,如果更大一点,还会多给他一两枚,久而久之,那头小魔物大概也觉得继欢他们的生意比较好做,后来有一次继欢在逛街的时候,斗篷被人从后面扯了扯,就在继欢以为自己惹到什么麻烦的时候,回头才发现在他腿边扯他斗篷的是那头矮矮的小魔物,一只小脏爪子扯着他的斗篷,另一只爪子里则举了一头“骨”。

    继欢也算成了这头小魔物的vip买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