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高原

作者:张炜

1

  我们没法享受自己的夜晚。一声连一声昂昂的火车声和汽车的鸣叫、一阵阵煤烟和机动车尾气……一切都给笼罩了,一切都给冲了个七零八落。梅子去推窗子,把窗子关了个严严实实。我知道又一列火车进站了。我们的屋子尽管离车站还有一段距离,可就是不得安宁。这是什么地方?这是一座燃烧不停的城市,烧啊烧啊,什么都在燃烧。每到了这样的季节,灼热的气流就要把整整一座城市团团围裹。住在这样的一座城市里,在夜深人静时分站在北窗下望着那个丑陋的物件、那个立交桥,望着狂闪猛跳的各种霓虹灯,望着那些因酷热难耐而不得不在路旁躲闪和喘息的人流,我常常不由得会想起佛陀火诫中那一连串的诘问和呼告:

  “究由何而燃烧?”“为情欲之火,为忿恨之火,为*之火;为投生,暮年,死亡,忧愁,哀伤,痛苦,懊,绝望而燃烧……耳在燃烧;声音在燃烧;鼻在燃烧;香味在燃烧;舌在燃烧;百味在燃烧;肉体在燃烧;有触觉之一切在燃烧;思想在燃烧;意见在燃烧;思想的知觉在燃烧;思想所得之印象在燃烧;所有一切感官,无论*或并非*或寻常,其起源皆赖思想所得之印象,也都在燃烧。”

  天哪,反常的火夏就这样来了,无以疗救,这里的居民从此也就只有日夜忍受烘烤。“烧啊烧啊……”也许就因为这样,我和梅子在这座城市中才成熟得如此之快。这会儿我们不仅是成熟了,而且还有了一层硬壳。我们被熬去了所有的汁水,慢慢又将变得通体枯干。也许有一天我们还要变得焦煳呢,当然一定是这样。夜晚啊,城里人的避难所啊,看星星好不容易出现了——但这个城市里没有夜露——一座燃烧的城市怎么会有夜露。我曾经在深夜里去抚摸楼前的一丛小草,发现那丛小草是焦干的,上面没有一丝湿气。

  在这样的时刻,发生什么都不会让我感到奇怪。在朦胧的夜色里,我习惯于和梅子静静地坐在桌前,各自翻看自己的东西。更多的时候我们会熄灯而坐,长时间一声不响。外面,多少人在立交桥上、在马路边走动,他们想到公园和山上去躲避灼热。我们却只愿这样坐着,一声不响。我们已经习惯于用这样的办法对付夜晚了。多少年来,我们一直把这种静坐看成是一段美好的时光。

  这天晚上有人嘭嘭敲门,梅子赶紧站起来拉灯。灯亮了,门打开,一个人——一个胖乎乎的小姑娘双脚并拢跳了进来,随着发出咯咯的笑声。

  “啊,是你。老宁——你的小客人!”梅子的声音里透出一点儿过分的热情。

  她踏着路边草坪走来,脚上沾了干干的草叶。这个热烘烘的夏夜啊,如果在北方的平原,她的双脚一路上要踢飞多少露珠。她穿了多么奇怪的一双鞋子啊,一只红的、一只蓝的。近来这个城市的很多年轻人都穿上了这种奇怪的鞋子——最初是有人穿上它在舞台上扭呀翻呀;可是当它真的穿在脚上踏着真实的泥地,竟显得这样有趣和可爱,当然也有点儿不伦不类。

  “元圆喝茶。”梅子把一杯热腾腾的茶放在桌上。

  “阳子怎么没来呢?”我问。我知道他们通常是一对儿。

  元圆瞪了瞪眼睛,把鼻子往上缩了缩,摇摇头:“我也好多天没见他了。”

  这个叫元圆的小姑娘刚刚十九岁,这个城市里的时髦歌手,两年前迷上了画画,还动手自己写歌词。阳子是画画的,是我们家最好的朋友之一,他因为与元圆是夜大同学,就把元圆领进门来。“他可是一个大艺术家啊!”阳子的拇指差点儿触到我的鼻子上。元圆那会儿扎着一对毛刷刷辫儿,当即向我鞠了一躬。她鞠躬时,后脖子上一层发黄的绒毛被灯光照得灿亮。她胖胖的,却不让人感到臃肿,笑起来露出一对虎牙,嘴巴长得可爱之极。整个人没有一点儿做作,就是很自然的那种小姑娘。她算是这座城市的特产——近年来这样的男孩女孩成打地出现。她大概从来就不懂得什么叫羞怯和陌生,坐在那儿,第一次见面就想引逗别人。梅子很快喜欢上了她。再后来她们手挽手地在屋里走,还互相评点着对方的衣服。

  有一天晚上我们刚一打开电视机,就看到了一个女歌手,竟然就是元圆,她在演唱自己写的歌。那首歌的词儿写得好,她扭动得也好。可我赞扬时,梅子却并未像过去那样附和。后来元圆每一次来都要我们谈谈她的歌,这天晚上又是这样。我只说喜欢,因为真的没有多少可谈的。我告诉元圆:自己压根儿不懂唱啊跳啊这种事,再说你可别听阳子瞎吹,我不过是一个搞地质的,后来虽然去了一家杂志社,但根本就不是什么艺术家。

  元圆张口就说:“我崇拜你。”

  这样的一个字眼就被她那么随随便便地抛出来。“不过可别当真。”——我在心里叮嘱自己。

  她瞧着梅子,蹙蹙鼻子,两只不同颜色的鞋子在地板上活动了几下……

  “阳子最近忙什么?”我问。

  她避而不谈阳子,好像要故意把他隐去似的。我知道他们的关系非同一般,那个未来的画家有足够的魅力。我真希望阳子和元圆之间能发生一个挺好的故事:有开头有结尾。梅子也多次这样说过——只可惜事情并不像我们预想的那样——后来,直到好久以后,我们才知道元圆与阳子差不多没有一点儿那样的意思。他们不过是在一个夜大班上结识,后来常在一起玩,有了友谊;再后来就是一起画画,谈谈唱歌一类事。

  这个夜晚,元圆刚坐下不久,梅子就推说有事走开了。当她打开屋门的那一瞬间,外面的喧哗一下子涌入,一股热乎乎的、多少带点儿硫磺和焦煳味的气流轰一声灌了满屋。她很快消逝在夜色里。

  2

  “也许你不相信,这个城市里真有赚了大钱的人!”阳子这样说了一句。我没有在意,他却靠在我的耳边说:“我领你去看一个私密收藏吧,这是全城独一份的,只是看了别吱声。”他说了一个地方,让我吃了一惊:那个地点离我的居所并不远,它是靠近一所大学旁边的一处饭店,以前模模糊糊记得,好像是一个不太起眼的院落,里面有七八座建筑,都是二三层的楼房。那里的生意肯定不好,因为很少有人走进它,十分冷寂的样子。阳子说那个饭店是东南部一个城市来这里开办的,主要是为了招待来这里办事的东部人,具有驻城办事处的意味。就因为那个搞私密收藏的人与饭店主人关系密切,所以就租用了那里的一座楼,里面摆满了艺术品,只对内部极少数人开放。所有去过那里的人,都是一些极特殊的人士。“那你就是这样的人士了。”我说阳子。他做个鬼脸:“才不是。那是因为一个模特儿的关系,是她引见了我,发誓似的不让我胡乱讲。”“那你敢领我去?”“那不一样。那里有个人知道你——他们欢迎你呢。”我有些狐疑地看着阳子。这家伙是我最好的朋友,他不可能算计我吧。可凡事总要小心一些才好。只是他说的是艺术,他口中那些稀世珍宝让我心里发痒。

  经过几天的踌躇,我还是跟阳子走了一趟。现在已经不是过去了,在这样的城市里生活了几年之后,谁的胆子都会变大。这个城市里的确有不少人连死都不怕,其他也就更不在话下了。比较起来,我还算一个相当拘谨和胆小的人。“一介书生。”有人这样说我。他们不知道我复杂的阅历,不知道我受尽磨砺的青少年时代,只被我一张不动声色的文雅面容所欺骗。那些人一旦真的触怒了我,就有他们的好看了。

  这座饭店比我想象的要阔气得多。往常从外部走过只不经意地瞥过几眼,觉得那不过是平平常常一个大门,里面是灰头土脸的几幢建筑而已。谁知道真正的豪华和富丽都是藏起来的,就像这里面的一个家伙偷偷搞的这份私藏一样。一个人也是这样,别人从我安静甚至有点儿谦逊的脸上,怎么也想不到我会生了一颗怎样愤怒和野性的心。我这颗心最初也同样是细腻柔软的,经过了这么多年的风霜雨雪,现在如何就很难说了。世界很残酷,我的心嘛,也相应地改变了一点儿,尽管还远远说不上残酷。这个院落大约有二十多亩的样子,不太大也不太小,这在一座寸土寸金的城区多少也算个奇迹了。两道大门,从进了第二道之后一切都变了:绿草茵茵,奇花异草,假山,人造泉水,简直样样不缺。那几幢二三层的楼房都刷了暗淡的土黄色,像整个院落一样不事张扬。阳子小声说:“你进了小楼里面就知道多么奢华了。这模样从外面看很隐蔽。农民的狡猾啊!”在阳子眼里,只要是从城外来的,都是农民。其实人家倒极有可能是新贵,是传统农民蜕变而成的第三代,是孙子,这些孙子一旦进了城,做高官做大买卖,或者更有甚者,敢组织黑社会贩毒走私、收藏吓人的艺术品。这些例子说都说不完。

  天色已经很晚。这是与主人约定的来访时间。阳子看表,等待有人出来接我们。我说咱们直接进去不行吗?阳子摇头。几个穿了制服的饭店员工手提橡胶棍在游走,可能是专门的保安。我见了穿制服的人总有点儿紧张,因为他们灰色的裤子上有一条暗红色的条线,还有肩章,给人一种正规军的感觉。书生天生怕兵,恐惧暴力。他们可能认识阳子,所以并不过来盘问。几辆轿车无声地驶入,里面的人一出来就直奔那座三层楼。我向那里看着,阳子说:不是,不是的,我们要去的是最南面的那一幢。这时一个稍稍发胖的女人从楼里走出,走到我们身旁浅浅一笑。这个女人有四十多岁的样子,浓妆,香气袭人。她不经意地抬头看了我一眼,却让我浑身上下极不自在。我有些不安。令我诧异的是,她只从身边走了一趟,就如此怪异地吸引了我的目光:我竟一直盯着她往前,然后看着她在不远的荷塘那儿双手抱胸站住,开始低声训斥几个姑娘。那几个穿了旗袍的漂亮姑娘低着头,一声不吭。看来做一个漂亮姑娘也十分不易。阳子看着那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对我说:“那是陆阿果,女领班。其实是这里的大总管。平时她说了算。”

  我们总算被人领进了那个二层小楼。嚯,厚厚的地毯,整个屋子里一点儿声音都没有。静极了,在这座城市,享受这种极度的安静需要一种不小的特权。这无声无息的地方,所有人似乎一进来就被告知:你可要老老实实。空调机也没有声音,它在什么地方工作还是一个谜。凉意可人,在这种地方待多久都行。这又一次提醒我,这座城市有人一天到晚在苦熬,有人却在没白没黑地享乐。这会儿主人出来了:白白的,不,脸色有点儿灰暗。可能是灯光的关系,这家伙的脸色可真灰,没有一点儿油性。其实在更光亮处可以看得清楚,这人只是一个小伙子,比我要小不少。出了一个青年超级富翁?哪里人氏?姓甚名谁?一系列问号都涌到了脑海里。只是不能询问,这既不礼貌,又违背了来这里的诸多规矩:阳子早就叮嘱我进门后千万不要乱问。没什么寒暄,直接看收藏品。原来这是一个准四层建筑,地下室和阁楼都做得高敞考究,温度湿度及通风样样皆好。一幅幅国画和西画,青铜器、雕塑……有的作品其作者名气大得吓人一跳,大多是死了几百年的人了。当然,一色的珍品。如果不是假的,如果我能稍稍相信一点儿阳子在耳边的咕咕哝哝,那么这些藏品足可以买下我们整个的一座城市——连同这纵横交织的柏油路、楼房、汽车,甚至还有人,全买下来。到处是人,他们挤得满街都是。据说我们这里只有人是最不值钱的。谁知道呢。比如眼前的这个小伙子,他本人又值多少钱呢?这倒是相当晦涩的一个问题了。

  “我早听说过您了……哦,您的岳父大人,他老人家!哦,欢迎您来这里指导工作。您是真正的艺、术、家……”小伙子钱很多,可惜说话并不十分利索。这就使我一瞬间怀疑起来,甚至联想到这小子的钱来路不正。因为连话都说不成句的人要正经赚下这么多钱也很难,即便再开放搞活也不行。更让我发怔的是,他竟然提到了我的岳父,并发出了一个刺耳的古词——“大人”。没有比这个词再让我不舒服的了,因为凭我身为梅子丈夫这一层而言,我可以明白无误地告诉他:我的岳父不是什么“大人”,他只是一个离休在家的老人,惟一不同的是如今住在这个城市最有名的橡树路上,如此而已。

  看过了艺术品,我的心里虚虚的。我不害怕有钱的小子,可是我害怕艺术。真正的艺术,伟大的艺术,一股脑儿出现了这么多,就扎堆在这座城市里,在一触手就可以摸到的地方,在离我们家不到五六公里之处,说实在的,它们倒让我有点儿惮吁吁了。我的脸一直木着,阳子与我说话,小伙子与我说话,我都答应得不太及时。阳子不得不大着声音对我说道:“先生,请你喝茶呢!”我赶紧点头。

  在旁边的另一座小楼里,一些仿明代的家具摆得满满的。有穿旗袍的小姐——就是高个子白脸俊眉的那些姑娘们,她们一见我们仨进来就无比高兴地围拢过来,说老板啊领导啊辛苦了,想喝点儿什么啊。灰脸小伙子掏出一副金丝眼镜戴上,认真地看起了茶品介绍单,好像是第一次光顾似的。他只看了三两眼就递给了我。我递给了阳子。阳子装模作样看了几眼,说了一声:“大红袍。”我知道这是一种好茶的名字。我不太在意。因为眼前这个小伙子一旦戴上了金丝眼镜,立刻让我觉得有点儿高深莫测了。

  正饮茶,那个在庭院里见过的稍胖的女领班进来了。所有人一齐向她致意,她也含笑问候在座的所有人。几个小姐对她殷勤到了极点,她们显然十分惧怕这个女人。小伙子叫她“陆姐”,阳子则叫她“阿果”。我发现在安静下来的一刻,这个陆阿果正专注地看我。我全身都一阵刺刺的——不,是一种特别的感受,好像对方的目光具有深度抚摸的功能。我不得不站起来。小伙子询问的目光看着我时,我有些尴尬,只好借口去一次洗手间。我把门锁上,在镜子跟前久久地面对自己。这个时刻,我的脑海里慢慢浮现出一个女人的身影。那个女人比陆阿果年轻多了,但她们有同样的带漫洼的鼻子,大眼睛,平肩;还有,另一个戴了一副黄色套袖……我的心在嗵嗵跳动。因为此刻我已经在心里认定:这个女领班就是当年的园艺场女会计!一阵干草的气息涌进了这个逼仄的空间。我迅速搓了一把脸,打开了洗手间的门。

  3

  原来陆阿果第一眼就盯上了我。她这种职业的人有一种极不寻常的辨析力和记忆力。她比我更早地认出了昨天的那个少年,比我更早地震惊了一下。只是她的职业让其有了不同寻常的掩饰能力,那会儿一直没有表现出什么。一切离今天多么遥远啊,可惜再遥远也没有消逝,没有化为烟尘。这对于我们俩来说,到底是福是祸?我宁可想象成后者。所以我用了很长时间来镇定自己。当着别人的面我们都在掩饰,并没有说什么引人注意的话,只是临分手时她给了我一张名片。她理所当然地索要我的联系方式,比如电话。我没有理由拒绝。可是从此忐忑不安的日子就来了。还好,她没有马上找我。

  梅子好像察觉了什么,她问我哪里不舒服?我说没什么,一切如旧。我琢磨着那个女人崭新的名字,更大的惊讶在心底泛开。她是怎么来到这里的?竟然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女领班,一切都像梦境。我害怕这样的梦境,因为我知道人一旦被模糊的梦境包裹,十有*会遭遇不测和风险的。我准备小心谨慎地应对可能到来的故事和奇遇。令我稍稍安心一点的是,我已经远非当年的那个任人宰割的不幸少年了,这看看我下巴铁青的胡碴就知道。时下我的体重约一百三十余斤,这对一米八左右的个子来说只能算是一副相当单薄的身材。不过人的内在力量并未因此而减弱和缩小。直至今天,回想那个灰蒙蒙的不祥之夜,那个果园草寮中发生的一幕,还让我羞愧难当。我的手指骨节马上胀起来。只是我怀念那种干草的气息,因为这是原野上最好的气味。可惜自从我离开那片海滩平原之后,再就很少闻到它的气味了。

  她终于约我到自己的领地去了一次,这并没有出乎预料。还是在黑夜,因为她的领地最美的时刻就在黑夜。我即便没有好奇心的促使也不会拒绝,真的,我怀念干草的气味,怀念可悲的少年时代,怀念昨天的一切,包括泪水和血渍。人真是奇怪啊,人总是对昨天的所有事情都入迷,这种情结非把一个人彻底毁掉不可。现在,趁着还没有毁掉的一段头脑清晰的时刻,我不动声色地去了她的地盘。这里有一个不甚明了的名字:阿蕴庄。我想过它的意思,想不明白就不再去想。“陆阿果”三个字当中也有一个“阿”字,可能只是一种巧合。南方人干的?东部城市出了一个能干的南方人?不知道也不重要。

  陆阿果今晚单独和我在一起了。这是一种多么尴尬的相遇。好在我们双方都长得更大了——特别是我,已经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了。而她原本就不小了,原本就处在一个足以欺负人的年龄,所以,她就毫不客气地把我欺负了。使我格外难受的是,当年我正处于多么孤单可怜和走投无路的境地,而她肯定是暗中默默观察了许久,然后趁火打劫,稳稳地将我一把擒住。我害怕的心情直到现在还能记得一清二楚。今晚,她把我领到自己的一间办公与居住兼用的大套间,并无丝毫炫耀地啪啪打开一溜灯光,这就使满室富丽一无遗漏地展现在我的眼前。大落地灯,到处金饰触目。一间足有二十个平米的大浴室,令人吃惊的是浴盆的颜色:纯黑,其上缘离地面只有十几厘米高。一些又像沙发又像床的东西,一些吐放芬芳的花草。还好,这里并没有致命的干草。这家伙如果在这里大胆地别出心裁搞出一个干草垛子,那我可就倒了霉。我会不由自主地躺下来,把鼻孔深深地埋进去,贪婪地嗅个不停。

  她开门见山地讲了自己的由来:从园艺场调到了一个城市宾馆做服务员,然后认识了一位首长。首长先是欣赏、后是进一步培养了她的工作能力——这不,远在这里搞起了一处这么重要的接待设施,也就放心地交给了她。她表述清楚,毫无拖泥带水,前后只用了五六分钟就把事情大致说了个明明白白。她如今其实是一个商人,在她来说时间就是金钱,无论干什么都要节省时间,快刀斩乱麻。可惜我这个昔日的旧友远比一团乱麻还要艮得多,我用挑战的目光看着她,仿佛在问:你想干点儿什么?

  当然她并不想简单地重复我的少年时代那样的把戏,一方面是没有了那么强烈的欲望,另一方面她现在已经完全没有了这样的必要。一切对她来说都方便之极。如果我估计得不错的话,她已经早就是一个百炼成钢的将军级的人物了,一个把性之类看得像廉价的水一样的女人了。我凭感觉这个阿蕴庄绝不是什么好的场所,它一般来说具有相当特殊的接待功能。这只看它不事声张、遮遮掩掩的样子也就知道了。那些在灯影下挪动的姑娘个个漂亮,风韵动人,一看就知道是从远在东部的城市和乡村挑选来的。这些姑娘的年龄大概没有超过二十岁的,一般都在十*岁的样子,所谓的豆蔻年华。而面前的陆阿果一边吸着烟,一边自嘲说自己算是一个“老豆蔻”了。她说自己不大不少,刚好过了三十五岁的生日——“你也不来为我祝寿!”她吐出一口烟,把烟揉了。我却绝不相信她自报的年龄。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当年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女了?不,绝不是。那时她就已经是满脸烟味,身上有了蛮横的肌肉。

  这会儿,她很快让我明白,她请我来的目的十分单纯,不过是出于怀旧和惊喜。“你前些天,就是刚走的那天晚上,我哭了。”她说。我对她的话并无怀疑,虽然那天我一点儿都没有哭。她留恋过去的时光,这一点人人一样。她现在可能是一个富婆,钱对她来说完全不是什么问题,但时光和青春这一类东西对她仍然是最大的问题。“我真是老了,看看,你当年吸过的*都拉耷下来了。那时你的小手……”她声音蔫蔫的,眼皮也蔫蔫的,显然并没有什么*的兴致。她不过是在一种特殊的职业中变得更加质朴了而已。不过我的脸却像被开水烫了一下似的,照照镜子肯定是红的。看来我仍然不行,在某些方面仍然要处于她的下风。这是迫不得已的一种情形,令我很不舒服,甚至让我因此而厌恶自己。她像是随便地、极不情愿地瞥了我一眼,而后吐出一句:“就那样,我那天晚上糊糊涂涂地被你要了。”

  我心底有一个强烈的声音在反抗,我想大声警告对方一句:不,你那时绝对不是一个受害者,而是一个蓄谋已久的阴谋,是对于一个少年可怕的、一生难忘的伤害……但这句话只是在心里翻腾着,并没有说出来。可是我脖子上的青筋已经暴了起来,这是我完全感觉得到的。我的拳头攥了攥,又张开十指轻轻叩着桌面,发出笃笃的声音,那仿佛在悄声质问:是吗?这是你说的吗?她又重新点上一支烟,声音更加懒散散的了:“你当时怎么知道,我那时还是一个黄花少女啊!”我抬起眼睛看她,她却一直耷着眼皮。我差点跳了起来。但我按捺着,紧咬牙关。我遇到了一个来自老家的、不可战胜的老江湖。

  她让我待下来的理由,真是复杂到了极点。我对这个城市的夜晚有一种忍受的极限,我对她所代表的昨天有一种不可摆脱的依赖。这是毫不夸张的一个说法:依赖。一个人就像一棵树,他真的有根须,很深很深的根须。我的根须扎在那片海滩平原上,那儿关乎我的生死存亡。而面前这个人不管是邪恶的还是庸常的,她确凿无疑地将我一把拉回了昨天,让我不得不品味那个致命的时刻,那个让我心惊肉跳又是无比留恋的少年时代。

  4

  我已经神差鬼使地来了阿蕴庄三次。一切都是瞒着梅子进行的——其实并没有“进行”什么,我来这儿只是与她待一会儿,听她絮叨一会儿往事。她现在竟然有了一个特殊的爱好,就是虚拟自己的昨天,虚拟一些细节。如果这种虚拟关乎我们两人之间,她的话就不可遏止地多起来。她现在说话的声调永远是懒洋洋的,这不由得使我想到,她的生命激情真的已经在独特的生涯中用尽了,以至于在这种时刻无论如何都提不起神来。她身上时刻不离一个步话机,这可以让她随时随地控制整个地盘。这里的一些神秘事情已经无法瞒我,看来她也无心瞒我。对她来说,我是一个城市异数,一个完全不需要提防的角色。用她的话来说就是:你是谁呀?尽管我们这么多年没见,可是一见了就连血带肉一样亲!世道再乱,女人在风尘里打滚,她的第一个到死都不能忘!她这样说时,当然是一次次强调我们两人所谓的昨天。我却一次都没有戳破她的公然说谎。我心里清楚地记得真正的事实不过是:一、我十多年前严格讲并没有与之真正发生那种事;二、她当时绝不是一个初次经历男人的女人。我极不情愿却又不得不沉入的回忆,是我最难以启齿的那一段——那时她极力诱导我,让我一起加入那种恐惧的游戏,可最终还是不行。是的,我的浑身都被她弄湿了,她也忘情地骑在了我的身上。我用尽全力地掀她、掀她,甚至想揪她的头发。可她依仗着年龄的优势,闭上眼睛不管不顾地压住了我,那会儿不得不让我想到了“蹂躏”两个字。她嚎叫的声音像猫一样,是春天爬上树梢或屋顶尖叫的那种猫。

  我的回忆终于引出了愤愤的回击。我扔下一句:“一切都是无稽之谈!我那时候还什么都谈不上……”她第一次笑得这么灿烂,可是照旧耷着眼皮不看我,说:“当然了,你还那么小,用书上的话说就是‘聊胜于无’。不过这对我已经足够了。我很幸福,我那一次很幸福。”

  她的这种概括和回应真是可怕。这甚至让我一时没了主意,只好愤怒无比甚至有些绝望地看着她。她还是不太在意我的表情,懒懒散散说着:“算了,别想那么细发了,想得太细发咱俩都会受不住的。因为我也不是七老八十的年纪,你也别*了我。”她丢了烟蒂,去近处的小卫生间,门也不关就哗啦啦撒起了尿。她一边提着裤子一边往外走,咕哝:“我是胖了。你还记得那时候吧,我的屁股像小瓷钵子一样,又圆又滑。现在不行了。你不洗个澡?”我不洗。“那我洗了,你自己看看电视什么的。你要不见外就进来说说话,我泡我的。”我没有理她。她去那个大浴室了。

  我站在窗前看着这个阿蕴庄,这儿一切都尽收眼底。我发现夜深之时,这个院落原来是如此热闹,这与平时、与夜色初降时分大为不同。一些轿车无声地开进来,它们一辆辆泊在车位上,整整齐齐,使人想到这里的一切都是有条不紊地进行着。那些小姐们纷纷出来迎客,毫不扭捏地挽上车中出来的男人。有一个剃了秃头的中年人好像有点儿眼熟,他跨出车门就让我一惊,接着往窗前靠近了一步。可惜只一闪他就转过身去。我在心里说这不可能,因为一方面他在很远的那个城市居住,另一方面他绝不会到这样的地方来吧。门廊的红灯悬挂起来,血一样红。庭院里其他的灯都暗暗的,惟有这血红成了主要的色调。安静的红色笼罩着一地绿草,反射出一种暧昧,一种温煦中透着腐臭的气息。

  我正在窗前看着,突然有一只湿漉漉的手按在了我的肩上。她只披了一条大浴巾站在我的身后,我一回头给吓了一跳。她浑身上下滴着水珠,一个刺目的*,肉滚滚的。她几乎没怎么耽搁就转身去取烟,又用什么东西在身上搽了搽。我只一瞥就发现了她的前胸那儿有一道短短的伤疤,极有可能是刀伤。她搓一下那个疤痕说:“不用看,这里十年前被戳了一刀。都是小意思。”她像佩戴了一枚军功章一样骄傲,见我背过身去,就故意转到我的对面。她小腹那儿的毛发竟然在灯光下变得金灿灿的,这真是奇怪到了极点。我不得不克服难言的羞涩和越来越强的屈辱感,仔细看了一眼。不错,是一种金色。她大笑:“这回算让你见见世面!这就叫‘深度化妆’。什么描描眉、染染脚指甲呀,那不过是小意思……”

  不行,我得走了。我往门那儿跨了一步。

  “走吗?走就走吧。记住,这里就好比你的家,你随时想来就来。”

  5

  这些天里,我常常不由自主地整理起屋角里的背囊,用刷子清除上面的落尘。梅子看在眼里,终于忍不住问了一句:“又要出去吗?”

  我没吭声。因为我还没有拿定主意呢。她直盯盯地看着我,后来扯走了我手里的背囊,一下把它扔到了屋角。我真想告诉她:我快四十岁了,这个年纪的人就是要四下里走走,要到外面去,他的这份自由谁也不能剥夺;他要抓住自己所剩无几的一点点机会……我特别想说的是,我在遇到你之前就已经历尽了艰辛,双脚满是血口——难道我连出差、到山里去一趟的权利都没有了吗?难道因为你是我的妻子,你就有权任意摆布我、胡乱扔我用了十几年的背囊吗?要知道那里面可装满了一个中年人的辛酸……

  她出门以后,我用了好长时间来平静自己。我把那个背囊拾起,折叠好,重新放好。

  这是一个周末,梅子的弟弟小鹿来了。这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伙子,眼下正在市体工队集训。他长得很高,是体工队里才有的那种长腿小帅哥。他的到来使小屋里的一切惆怅一扫而光。我从心里喜欢这个内弟,一直觉得他是这个城市所能生出的最好的一个小伙子了,高爽,清澈,多么纯洁。他的眼睛里没有一丝惆怅,永远像漾着一汪清水。他在这儿玩了一会儿才流露真实的意图:邀请我们一起回爸爸妈妈那儿。平时我不愿到梅子家去——那个宽敞的小院尽管有一棵迷人的大橡树,有精心培植的花草,可对我还是没有什么吸引力。可是现在,这会儿,我却无力拒绝。当我一口答应到他们那儿去时,小鹿跳了起来,梅子也立刻变得高兴了。

  老远就望到那棵大橡树了。橡树之家啊,你本来应该是最好的去处……岳母长得胖胖的,皮肤白皙,显得比实际年龄要小得多。我和梅子每次回去她都高兴得很,为我们张罗好吃的。岳父不苟言笑,十分沉稳,在我的印象中,任何时候他都在思索,都在工作。我这会儿在院子里稍一停留,然后径直走到了他的书桌前——他离休后搬弄了各种各样的书来看,一有时间就读,摆出一副继续办公的架势——这会儿他刚刚离开了书桌,桌上有一本摊开的大字印刷的书籍,中间正放着一支红笔。我瞥了一眼,正好看到了上面用红笔划过的一句话: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岳父进来,我也就站得离书桌远一点。

  我们的交谈总是十分简单。他说话时有许多的“唔”、“嗯”、“很好啊”。这使我无法畅所欲言。我甚至无法呼出“父亲”两个字。我心里明白,我自小被这两个字所伤。

  梅子的弟弟正在院里玩,我就找个机会离开岳父,也加入到院子那一伙去。接下来的时间我差不多都和这个小伙子在一起。他和我比赛弹跳力。他每跳一下,都在能够触摸到的大橡树干上用粉笔划一道白线。我发觉他的弹跳力可以比我超出半米。这就是个体差异啊。

  这个周末过得还算愉快。傍晚,梅子从外边捎回一件裘皮大衣。我们花不起这笔钱,这肯定是岳母给买的。一种金黄色的毛皮,黄得让人都有点儿害怕。我不能不想到那是从可爱的小动物身上剥制的……梅子多么高兴,她大概在想象冬天,想象那时走在雪地上会有多么快活。为了搭配这件衣服,她甚至顺路买了一双漂亮的高筒皮靴。

  就在她喜气洋洋欣赏裘衣的这个夜晚,我终于提出:咱们一块儿回我的老家一次吧,到芦青河湾,特别是到那片大山里去转转——“你能和我一起吗?”

  梅子的脸色冷了一下。她以前到过那儿,以前我们真的有过一次浪漫而难忘的山区之行。她大概想问:你在那里已经没有一个亲人了,为什么还要频频地、一再地跑向那片大山?

  我心底里有个声音在奋力作出解释。我想说,在这座燃烧着的城市里,我已经被烘烤得快要枯干了。我发现先是头发开始失去光泽——而原来它是浓密油亮的,现在真的像一撮枯草了,再有不久就要一把把脱落了。我知道任何植物都要选择一块土壤,如果硬要把它移栽到一个贫瘠的地方,那么等待它的只有衰败和死亡。这就是我阵阵不安、急于离开这座城市的原因。梅子,你总是对我的频频出走、对我与那片泥土的关系作出完全不同的解释。你说过,我牵挂的是另一些东西——可它到底是什么你也讲不清,或者干脆就不愿说。但我知道这是游子的渴念,知道这渴念到底有多么深。

  远方,我的山地,那里好像有一种时而清晰时而模糊的声音在呼唤——这声音绵绵不绝……这个城市的夜晚啊,我又无可回避地倾听着大山。无论是什么都无法隔绝这呼唤的声音,这正是我的悲剧。

  梅子每天起得都很早。我每次醒来,都看见她已经在早晨的光线里活动着。从我这个角度看她的脸庞侧影:鼻子到了尖部顶端那儿才突然耸起,于是显得特别有趣。这是个挺好的早晨,这真是一段生气勃勃的时光,人啊,真该享受自己最好的时刻。多么好的早晨,这是一天的开端啊。我一直看着梅子站在橘红色的晨光里,如果早上三两年,我会不顾一切地去亲吻她的。

  我和梅子晚上看电视,有时候碰巧就能在屏幕上看到元圆。说实话,她在那上面才是更加迷人的,虽然很嗲。她们这种人为什么要这么嗲呢?我不明白。同样弄不明白的是:这么一个蹦蹦跳跳的小姑娘是怎么写出那样意蕴深邃的歌子来的?歌子里面所含有的那种不安和骚动、那种奔走和寻找的精神,真的使人惊讶……她在这儿如果与其说是谈艺术,还不如说是闲聊天。小家伙可以把话题扯得很远,还不止一次把她的腿扳到我的写字台上按压,咕哝着:“人老先从哪里老?人老先从腿上老!”这么点儿年纪就开始预防自己的“老”,让人觉得可笑。梅子当然并不讨厌元圆,她担心的只是在我们家发生一些破破烂烂的故事。人哪,多么奇怪,她嗲成这样,本来是可以让人讨厌的;可无论是我还是梅子,都不太讨厌她……

  我发现,除了阳子和元圆,我们的另一对朋友——吕擎和他的女朋友吴敏来玩时,或多或少也能引起梅子的一点儿不快。但我知道她心里其实是非常喜欢他们——因为这个城市里她没有更多的朋友了,他们恰恰是我们共同的朋友。后来我终于明白:梅子认为我的热情越来越多地被分散,而它本来应该留在这两间小屋里,用来烘烤我们的“小窝”。

  我们能够安静独处的时间似乎也只有这样的夜晚了。可惜,各种车辆的轰鸣,列车进站时昂昂的鸣笛,在夜晚变得更加震荡耳膜。近处跑过的汽车可以把窗玻璃震得打抖……没有办法,这座日夜燃烧和旋转的城市啊,它不再有任何一个角落是我们自己的……

  这样的夜晚如果我睡不着,鼻孔那儿就要飘过一阵阵浓浓的干草味儿。我与谁去谈谈那片原野,谈秋天里像雪片一样大朵大朵落下的海棠叶,还有那棵大李子树、外祖母和母亲;谈沙滩上的蘑菇,还有——阿雅的故事!

  阿雅,我的阿雅,你多么顽皮啊!你本来是这个世界上最自由自在、最聪明灵智的一种动物——你的聪慧和机敏完全比得上人。夜深了,我只在心中叙说着阿雅的故事;我有一个朦朦胧胧的感觉,就是这只小动物一直在暗中尾随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