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的致命伤,永远都是女人吧,南方派的顾青衣,北方派的云漪,亲日派派的方洛丽,但凡能够使男人稍微卸下防备的,都是女人。但其实,女人是最不稳定的棋子,她们是情感大于理智的生物,最容易动情,情动之下,什么秘密都不再会秘密了。在女人那里,什么国事天下事,惟有情事最重要。纵然象念卿那样在大事上以国事为重,但仍然期盼着能够与相爱的人什么都不管,过着相爱的生活。
而颜世则、程以哲等人更不用说了,被女人甩了后,毅然参加变革,虽然是站在非正义方,但毕竟他们有了自己的立场。可他们执着的,仍然是对甩了他们的女人的仇恨,仿佛他们从此后人生的目标就是如何去报复这些女人,纵使到了多年后应该一笑抿恩仇的时候,仍然在最后环节痛伤那些女人。如此小气,这也许就是他们这些真小人与霍仲亨、薛晋铭这样的真君子的差别吧。
霍沈念卿——芳华绝代,洗尽铅华亦动人
原文引用:“萍水相逢,多年之前,是谁与谁的萍水相逢,结下生死离合悲欢归去都斩不断的眷恋,岁月悠悠,旧日容颜,早已更改,人世风景几经沉浮变换,谁还在故地徘徊。”
这是一个怎样绝代的女子啊,让两个如此优秀的男人甘愿为她守候,被无数国人甚至是外国人崇敬,周旋于清朝遗老、亲日派、革命派、各路军阀之间。这是一个怎样痴情的女子啊,纵使面临时终生长睡不醒的可能,仍然会掷地有声地说:我是霍仲亨的人,一直是,永远是;纵使霍仲亨化作碧空中那一簇血肉铸成的花,她仍然为他痴守,那几年的共处,换来了一生一世的怀念;这又是一个怎样”绝情“的女子啊,大是大非面前以家国为重,所以能够独留唯一的妹妹念乔,而毅然地走向那步满荆棘的法庭;当四少苦守了她数年之后,以一句”此生,我只能这样了”继续着她对霍仲亨的怀念,继续着对四少残忍地拒绝与疏远。
念卿对四少说,这一世我只能这样了。如果真的有来世,如果在来世依然有这样两个男子来到念卿身边,想必念卿还是会选择霍仲亨吧,有些人或事情,这次选择了,那么就会一直都会选择吧,不会改变的。
霍仲亨——柔情铁汉,挥斥方遒壮志踌
原文引用:“明知他不信任她,她便以决绝回敬他的猜疑;他预想到她的背叛,她便报之以不容回绝的坚持,偏要他承认她,站到她身边来,与她共同进退。他就知道,这刁钻的女人从不肯吃亏,连谁多爱谁几分也要讨价还价,任人摆布绝不是她的作派。旁人将她做为刺向霍仲亨的矛,她却变作他的盾,转身迎上身后刀刃,拼却微末之力搅翻这重重机关;如此不计后果、不惜代价,怕是将一切都豁了出去。”
他是一个为国而生为国而死的英雄,是为了国家统一的一代枭雄,是最最令霍沈念卿甘愿与之相守一生的豪杰。从最初与云漪的互相猜忌与各自为谋,到后来与念卿的情深意重,从最初与四少的政见不合,到后来与四少的同进同守,维系他们的,不只是那一份爱国的心,还有对某个女人同样的感情与爱。
对敌时,他如噬血之鹰,作战时,所向披靡,而在对待念卿时,又柔情无比。当念卿肺结核病治疗时,昏迷了七天,在那七天里,他始终守在她身边。“她夜里被疼痛折磨无法入睡,他也睁着眼与她一起无眠。她昏迷中一口水也灌不进去,他也同她一起不吃不喝。她枯槁,他同她一起枯槁。她消瘦,他同她一起消瘦。”这是怎样深情的一个男子啊。
他的爱情,他的征战,他的退隐,他的致力于国家军事工业,他的化身云烟,都是如此投入,而又如此完美。我觉得,对于他的座机爆炸,对他对念卿来说是最完美的结局,我实在无法想象如果他是正常病亡,念卿会受到怎样的折磨与煎熬,不如就这样痛快吧,既然他一直都是一个痛快的人,那不如就这样逝于转瞬间吧。
在整部书中,他几乎没犯过任何错误,几乎是一个完美的人。
薛晋铭 ——除却巫山,为伊为国尽风流
原文引用:“有伊这一句,万般错,又如何。当他注视着他,无论何时,只要有她的注视,他的笑容便立即温柔起来。仿佛是不约而同的记起,往昔夜夜翩飞在觥筹酒色里的彼此,她正妩媚,他正风华,那些身影都模糊在时光里,轻笑浅颦,抛掷流年……却不知道,而后的每一次共舞,都成了奢侈。在美杜莎的时候,每一晚的共舞,他送要将一朵黑色玫瑰簪在她的鬓旁,她是他赢得的稀世奇珍。而今倒映在他幽深眼里,她的身影,静静无言,已成了光影里永不凋谢的黑色玫瑰。四目相对,薛晋铭笑容渐深,缓缓后退一步,朝念卿伸出手——”
书中,最让我心疼的,应该是四少了吧。这样一个天之骄子,从来只许他负人,不许他人负己。而遇到念卿,从此沦陷。最多情的人,往往应该是最痴情的,游走于各色女人当中,没有遇到让他认定终生的人,就显得薄情博爱,但当真真遇到了那样一个人,哪怕是被骗得粉身碎骨,亦是从今后眼中只有她,亦是为佳人散尽千金只为那轻轻一笑,也是心甘了,哪怕是轻轻叫出念卿这个名字,以往的家道中落,无家无亲,也是无悔的。
四少后来对念卿的感情,有敬佩有崇拜有得不到的遗憾,方洛丽始终不如云漪那样妩媚与大义,蕙殊始终不如念卿那样智慧与明理,而胡梦蝶,不过是童年的一个玩伴,成年后的一个知己而已,如果四少想开始,早已经开始,何苦等到家破人亡?所以,胡梦蝶,终不是四少心里的那个人。这千万人加起来,都抵不过念卿的一个回眸,一个背影。象四少所说的,可能对念卿的所有感情,只是一种不甘吧。这种感情,升华得高尚无比,非友情非爱情非亲情,而是凌驾于友情、爱情与亲情之上的另一种感情。聪明大气如霍仲亨是不会去
怀疑这种感情的,这种感情,是千万人求不来遇不到的。
最多情的人,也是最钟情的吧。象林燕绮说的那样,他总是为别人着想的。细想下来,确实如此。与胡梦蝶的婚姻,只是在胡梦蝶临终前满足她那短暂一生中的一个愿望;与方洛丽订婚,只是为了引导方洛丽从亲日派阵营中脱离,还她一个新生,让她和她的私生女有一个名份,能够在这乱世中好好地存活;而与林燕绮的婚姻,初时为假,被林的家人看到后,索性向林求婚,只是因为这样可以让林燕绮在家人面前不会那样难堪与尴尬。
其实想想,作者对四少也是公平的,让霍仲亨与念卿在枪林弹雨中穿梭了几年,让霍仲亨与念卿遁世游历几年后,终将念卿还给了四少。虽然念卿始终为霍氏,但最终是四少与念卿相扶走完了一生,那种相濡以沫,那种完全不需要言语的默契与相知,是无关爱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