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罗扇子/著
——与其哭起来,不如尽情做自己喜欢的事。虽然那时的青春已结束,我们的人生却会在怀念中前行。
第一章
当欧盟委员会的成员们终于在白板面前画出一只简笔画的鸡、可乐、还有鱼,然后弯着深蓝色的眼眸,以半夸张的口吻告诉我,他们吃鸡不吃鱼,而且人人都爱可乐后,我笑着朝他们说了声“了解”,打出一个“包在我身上”的手势。但转过身,在看似自信的外表下,心里却暗暗松了一口气。
虽然职场上已经熟能生巧,但隐隐不习惯的感觉却从未消失。
遥想上学那会,我天天顶着鸡窝头,叼着小笼包,穿着笨拙的红白相间校服,踏着早自习铃声冲向五楼教室。整个一睡眼朦胧,英语课本读着读着就睡着了。连俊美的男老师走过来都不知道,同桌可劲儿的拍我,我还嫌他太吵。全班哄堂大笑。
谁能想到如今我摇身一变,也成了做事巨细无遗的小白领,客户招待周到不说,更重要的是走心。
挪威客户喜欢bird watg,你要记得他喜好自然;美国客户告诉你他家有五架飞机,跟总统一起吃过饭看过nba,同时跟妻子的婚姻已有18年,你要发自内心的真诚赞美他们不光事业有成,爱情更加忠贞;瑞士客户告诉你他的手表是在名表世家手工定制,等待了整整1年的时间,你要懂得欣赏他们骨子里对经典的追求与坚持。
当从德国留学回来的女上司夸我能干、沉稳,办事让人放心,能够跟客户愉快交流时,我都差点忘记自己学生时代跟同桌斗嘴从来斗不赢,每每被他弄得又好气又好笑,更差点忘了,我的英语根本不及我同桌那流畅完美的语音语调。当年他还特地录英语课文,录进mp3给我每晚在寝室听,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是伴着他低沉磁性的声音入睡。后来上映,看到那里面的英语系,砖头般的字典,背过无数次的英文单词,那种熟悉得令人微笑的情景让我眼睛连连含泪。
不过即便已经习惯了职场人生,习惯了黑色的套装,半高的高跟鞋,青春期里那点逗比的性格有时还是偶尔冒出。
有次冬日陪着客户打的,路上白雪皑皑,司机收了100块不愿找,开车就想跑。我竟头脑一热,年轻时那种冲动热血的性子一起,跟里面的“黑寡妇”斯嘉丽似的翻身追上,只不过人家是性感女明星,我是半个身子连带厚厚的羽绒服卡在车窗上,最后硬是把钱要回来了。旁边的国外客户齐齐惊喜鼓掌,大叫,caroline,好棒! ese 功夫very good!我嘴里说 “客气客气”,心想简直要了老娘的命好吗,大学时我可是连八百米都能快跑断气的人啊……
所以当我在洗手间对着镜子补妆,看着镜子里那个清秀沉稳的小白领,有时一瞬间还会有点失神——这是我当初想长大成为的样子吗?
当年对长大这种事,充满期待。
还曾为脸上的青春痘心急火燎,害怕暗恋的男孩子觉得丑,害怕会留下痘印,那种担心又偷偷焦急的心情啊,原来早就随着一点痕迹都没留下的痘印消失得一干二净。
用全智贤同款的韩国口红,补了补妆,整了整小套裙。
同办公室的aya神神秘秘的朝我挤眉弄眼:“听说张总昨天又约你吃饭了?”如果在学生时代,谁被谁约了,简直是女生之间脸红心跳又青涩的小秘密。不过如今大家都是成年人,但凡跟“张总”“李总”这样的称呼沾点关系,总有会引发别的遐想,谁知道别人是不是故意刺探你?
我装作惊讶:“只是碰巧遇到。”
aya视线在我脸上转了一圈,嘴里说着“原来是这样啊”,实际上一点也不相信。她不相信,我也不想多说什么。前不久,部门里面两个项目小组pk,一个组长不就被人邮件举报作风不正经吗。职场人生,大家都留个心眼吧。
虽然脸上表现得一副风轻云淡样子,我心里却对昨晚那场晚餐咬牙切齿。
张总是市场部的大客户,却不知道什么原因,搞到了我一个国际业务部的联系方式。对方人长得不错,低调冷淡,一看就是高学历的精英男。进入社会久了,你分得清谁只是会甩嘴皮子,谁是“直男癌”,谁是真正的优质男。女性对强者总有一种崇拜感,几次接触下来,如果是其他女性,说不定真的会觉得会不会发生点什么“霸道总裁爱上我”之类的事,但我却只觉得心惊肉跳。
可怕,太可怕了。
这真的是我的真实想法。
如果只是仅仅知道我的手机号、微信、星座、日常爱好,倒也无所谓,可只跟你约了几次的人,却知道你最喜欢的书,不是;你最喜欢的科幻小说作家是已经逝去的柳文扬;你中学期间买过很多本甚至小时候还买过宋庆龄创办的,你那时乱写的小说跟一样出现过虫洞,出现过一个俊秀的少年……哦,天啊,连写得这种幼稚得难以启齿的事都知道,简直……
当我第一次在满是水晶吊灯,又有种西方风情的餐厅跟张总见面。
本想奉行□□的交往法则,少说多听,偶尔撩发做纯情状,结果对方幽深的眼睛看着你,认真的说着这些,完全不给你客套的余地。好像要把你掩藏在人生里的那些东西挖出来时,那种感觉真的太可怕,太令人没有安全感。
我当时头皮有点发麻,伸出手,连连打断他。
“张总,我们聊点别的。这里的法国面包不错。”
人和人之间需要注意边界。
我的安全警戒连连拉响红色警报。这人到底是□□犯,还是伪装在冷漠精英面具下的变态,再这样下去,我觉得我在租住的公寓每晚都要检查三遍门才能入睡。
而他西装革履,只是修长的双手交叉着,自顾自的说。
“你既然喜欢写文,为什么不坚持不下去。”好像这是一件多么理所当然的事。好像他认识了我很久。
我整个人简直快从凳子上跳了起来。
“这世界又不是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好多人还说小时候想当科学家呢,结果还不是在做it狗,好多人还说想开书店,想开咖啡店,又有几个人做得到。那些东西,不是随口说说吗,人总是要向生活妥协的。”
他俊美的脸上一片安静,看着我夸张的反驳,就像看一个演技做作的小丑。
最后他说。
“但我觉得你不是一个会想自己梦想妥协的人,李莫愁。”
他径自买了单,先我一步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