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亨坐在马上,看不太清楚孟清和的长相,看清楚他的个头和身形,却是皱眉。未免,太单薄了些。
“汝等是此处守军?”
“回都指挥,正是。”孟清和答道:“卑职孟清和,领一总旗,奉命戍守此处。”
“总旗?”陈亨有些惊讶,“可是世袭?”
“回都指挥,卑职是累功升任。”
“哦。”陈亨点头,突然似想起了什么,“汝名孟清和?”
“回都指挥,正是。”
“可是文人从军?”
“卑职不才,从军前曾是童生。”
“老夫想起来了!”陈亨抚须而笑,“弃笔从戎,被宛平县令赞为孝友的孟十二郎,果然不凡!”
孟清和张大了嘴巴,他的名声有那么大?朝廷的二品大员都听说过?
“老夫最欣赏孝勇之人,弃笔从军,为父兄报仇,善,大善!”陈亨笑道:“老夫着人将汝调至开平,果然不错!”
将他调至开平?
一句话,孟清和立时间清醒了。
当初他还在奇怪,自己明明被赞为大孝,怎么会和犯官一个待遇。原来,这其中还有这位都指挥使大人的手笔?
果然人怕出名猪怕壮?他是不是该找个地方哭一哭,顺便感谢爱管闲事的都指挥使大人祖宗十八代?
说话间,又有明军骑兵归来,后边跟着由明军步卒押解的北元战俘和马匹。
行到中途,为首一名武官突然调转马头,径直朝孟清和戍守的墩台而来。
到了近前,从马上一跃而下,单膝跪地,“标下见过都指挥!”
声音很熟悉,来者不是别人,正是一路追杀北元骑兵,斩获颇丰的沈瑄,沈副千户。
沈瑄此举有些突然,他下马的位置恰好挡在了孟清和之前。似无意识,却相当自然。
在场众人,谁都没有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