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祝秋宴面前,招晴是一个永恒的听众,她的心声和故事在那样强烈的爱面前,没有合适的位置,她不想走也走不出来,所以这么多年她从没有吐露过自己的心声。
张靖雪负伤潜逃至红子坊当夜,她正在给几位达官贵人弹琵琶,一首《阳春白雪》的古曲在她指尖熟练地流泻而出,冬去春来,万物复苏,曲调明快轻松。
本是松缓心情的绝佳曲调,却被几个糟心的野男人破坏了。
在红子坊寻欢作乐,喝的不只是酒,要姑娘作陪也不是纯粹的作陪,但都要关上门来才有春花秋月,那情形怎么孟浪又是怎么放纵,就都是两耳外的事了。
偏偏今日的贵客是个猴急的,两杯酒水下肚眼睛就红了,当场剥了姑娘的衣服动起来。
活色生香的场面就在眼前铺开,姑娘娇喘的声音不断传来,旁边本兴致缺缺的男子也被勾起了兴趣,几个人摞到一起颠鸾倒凤,就在这琵琶声中。
偏偏客人不喊停,她也不敢停,就这么三心二意地抚弄着,忽而视线一定,看到一个男人捂着小腹莽莽撞撞地闪进了姑娘们的后厢房。
菡萏阁临湖,赏景听曲都在湖边,没人往后看,也就她挨着角落的位置,窗户又是西北朝向,刚好被她撞个正着。
那男人一双阴狠的黑眸,像草原上夜行的鹰凶恶地瞪着她,她也不知道哪来的玩心,兴许是被这燥热的夜给弄烦了,顺手摘了颗葡萄丢下去。
咕咚,刚好砸在他脑门上。
他好像被砸傻了一般,钉在原地一动不动。
不远处有异样的脚步声响起,窸窸窣窣,又整齐划一,她忽然意识到这个男人身份不简单,手下动作不停,曲调却是变了。
婉转悠扬开始变得激进澎湃。
然而那个男人还是傻乎乎的没有动,她不知是出于什么缘故,或许是恻隐之心吧?烦透了那些虚伪做作的男子,倒欣赏这种赤忱坦荡的做派,是好是坏一目了然。
电光火石的一瞬间,又一颗葡萄丢过去,给他指了条明路。
他终于反应过来,闪进一旁的矮墙,翻过去就是菡萏阁的茅房。果然一行黑衣人追至矮墙旁纷纷停住了脚步,转而去别的方向寻找,但他们没有离开红子坊的地界。
一首好端端的《阳春白雪》硬是被她弹成了《十面埋伏》,眼前的霍乱也终于在曲调激昂处戛然而止。
平日里上了朝堂衣冠楚楚,间或谈笑风生,那都是西江王朝的贵卿呐,然一到烟花之地,表面那层皮用不着人来扒自动就脱落了,纵情起来连个人样都没有,气喘吁吁地伏在姑娘雪白的胸脯上,眼睛里还发散着绿光。
她陡然起身,对方也没了听曲的兴致,摆摆手让她下去。她抱着琵琶穿过水台,回到后院,才刚转进一处角门就被捂住了嘴。
对方黑黢黢的眼眸让她想起小时候养过的狗,那是一头非常温顺忠诚的黄毛狗。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救我?”他喘着气问。
“我不救你,你现在还有机会跟我说话吗?”
一墙之隔的外面环佩叮当,刀剑光影正在湖上闪动。她看他喘个不停,脸色白得吓人,心下微顿:“你随我来吧。”
他将信将疑地瞅了她一眼,却松开了对她的掣肘。她调个头往厢房走去,一边走一边留意身后的动静。
过了好一会儿,略显沉重的脚步声才跟上来。
她嘴角一勾,推开一扇门,闪身让到一旁:“进来吧。”
“这是什么地方?”
“我的房间,平时没有我的允许一般人不能进来,你先在这里躲一躲吧。”
见他提防,招晴莞尔一笑,“你确定要这样僵持在外面?别到时候追你的人没来,倒被我们阁里的姑娘当采花大盗逮了。”
说完上下打量他,“你现在的情况,应该不是我们护院的对手吧?”
张靖雪确实已经力逮,犹豫片刻,在走廊尽头传来响动后立刻闪了进去,迅速关上门。
他的胸口不断起伏着,谢府的暗卫训练有素,且个个身手不凡,他占着先机逃亡至此,仍不免伤痕累累。
屋内一时安静无声,只剩他喘息的声响。招晴目不转睛地盯着他,良久,轻笑一声,转进了屏风之后。
张靖雪正感犹疑,忽见一条玉臂探出屏风,解了女子的外衫搭在衣架上,些微的响动中,似乎正在脱内衣。
他忙转过头去,声音抖抖索索:“你这是干什么?”
“换衣服呀。”招晴不以为然。
她一向有这个习惯,到了后院就要换衣裳,把前院带回的乌烟瘴气统统丢掉,整个人才能喘气似的。
轻薄的衣衫层层褪去,女子朦胧婀娜的倩影在屏风后移动,夹杂微弱的换息声,女子闺房常年燃香,袅袅淡烟在纱幔后升起,一切物事都风情柔软得不成样子。
张靖雪自幼长在军营,军中规矩森严,禁止士兵狎.妓,即便偶尔去附近的集市,一群男人急吼吼钻到青楼去,他也显少参与,顶多一道喝点酒排解排解疲气,听听小曲就能打发了闲情,剩余的没有心思多想。
国之建朝以来,边境常年征战不断,匈奴狄人时不时就大肆进犯,无一日安宁。
他的心悬在刀尖上,刀尖立在城门下,万钧山河股掌之间,不敢掉以轻心,连喝醉都是没有过的事,就更不用说让女人睡到他的枕边了。
这还是他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同一个女子单独相处,他的脑袋晕晕的,想训斥什么,又觉此时寄人篱下,实在没什么底气,而且人家才刚刚救了她,就算、就算当着他的面做了什么,那是在人家的房间,他也不好说什么。
可不管他怎么集中精神,耳朵和眼睛都不听使唤一样,慢慢地被什么东西侵占了,静悄悄,酥麻麻,身体软乎乎,像服用了软筋散。
他痛恨自己失了血性,被调回京中这才多久?跟着那些王孙贵族混了几天日子,就学得放纵起来了?他因下一脑袋直接撞墙上去,想让自己清醒一点,不料起先受了伤,疼痛麻痹神经,也没个轻重,这一下直接把自己撞晕过去了。
招晴系上腰身走出来的时候,恰好看到他脑袋点地整个人磕在地上,像一条大爬虫抽搐了两下,尔后死睡过去,不禁笑弯了腰。
之后的日子,因为谢府的暗卫始终在红子坊一带徘徊,时不时还以公务为由进入画舫大肆翻找搜人,加之张靖雪重伤未愈,便好生在招晴的闺房养了一阵,这才度过风波。
一男一女朝夕相处,张靖雪又是一根脑筋思考的人,得知招晴卖艺不卖身之后,心思就活络了起来。某一天忽然说要为她赎身,她还以为他在说笑,直到后来他一再表示想要娶她过门,她才正视起他来。
“烟花之地的姑娘有什么名节不名节的?关上门你我谨守分寸,彼此有数就好。如果是因为我救了你,你想要报恩,那就更不必如此了。”
“不是。”他急急抢白,“我是想要还你的恩情,但我、我也不只是这么想的。”
“那你怎么想?”
他对上她水润含笑的眼眸,花钿贴在额心,眼尾被描得又细又长,像极了慵懒的波斯猫。他莫名咽了口口水,模样瞧着是又憨又傻。
招晴骤然懂了他的心思,没有遮掩,直白地问道:“你喜欢我?”
“嗯。”他坦荡地承认了。
“你是武将出身吧?”
张靖雪一头蛮牛涨红了脸说:“我堂堂七尺男人,上对得起天,下对得起地,也无愧父母高堂,想来就算喜欢一个坊间的女子,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嫣然一笑,双腿盘桓坐在脚凳上看着他,他魁梧的身躯映照在夕阳的柔光里,显露出一种异样的柔情。
飘零久了,想要停泊,想要家,想要一个温存呵护的丈夫,想爱一个英武的男人,这是件再容易不过的事。
她没有舍得拒绝这名男子,他待她款款而炽热的情意,令她动摇。可就在当晚,她被梁太尉的一位子侄给看上了。
梁家在朝中如日中天,还有圣人赐婚,那位六品小倌仗着梁姓横行霸道,居然没有一个人前来阻拦,就连相伴多年的老鸨也装起瞎目,什么都没听见似的继续招揽客人。任凭她喊破了嗓子,那些人也都看客似的,漠然而戏谑地等待着结果。
而这时张靖雪正苦苦等待着。
前院的靡靡之音不绝于耳,间或女子嬉笑怒骂、夹杂哭喊的声音,有时缠绵,有时哀婉,这么些天他早已习惯了,青楼的女子大多没有选择的权利,说是只卖艺,但坚持到最后的又有多少?比起自保,名节何足轻重?
也就招晴骨子硬,生生地扛,再加上她在红子坊一带名气不小,连年都是花魁榜上热门的竞选者,男人们也大多给她些薄面,平日里愿意捧着她,可要碰到个不知好歹的,动手也是常有的事。
想起白日里自己粗鲁的表白,唯恐吓得她不敢回来,他越想越是心焦,再也坐不住了,拿起长刀掠了出去。
雾霭蒙蒙的天,夜不是全黑的夜,无声布局着风雷细雨。
他举起长刀,劈下梁上的柔白纱幔,盖在衣不蔽体的女子身上。转身他朝醉过去的男子扑去,按捺不住腾腾的杀意,欲要一刀砍了他的脖子,让这梁家的小倌血溅当场,可他刚抬手就被拽住了。
她柔软的手臂爆发了有生以来最大的力量,哭着喊着,巴掌拳头全都落在他身上,就这么打醒了他。
“你今日若杀了他,我所受的屈辱就都白费了。”
“可他欺辱了你,我怎能任由他活着?!”
她怔怔地看着他,忽而笑了:“他会死的,但不可以在这里,不能在我这里,你懂了吗?”
不知何时窗外飘起了细雨,凉风卷进屋内,一地的狼藉。他的眼圈红了,丢下刀,拖着沉重的步伐走到她身旁。
他想抱一抱她,又害怕惊着她,就这么将近不近地徘徊着,手抬起又落下,最后只是摸了下她的头顶。
“其实我可以承受杀他的后果,你不用为我担心。”
“谁为你担心了?”她娇媚地嗔他一眼,“我只是不想惹麻烦罢了,已经失了名节,别再失了其他的东西,得不偿失。”
她抬起头,哪怕不干净了,她仍以不卑不亢的姿态面向这个爱慕她的男子,张靖雪在那一刻隐约懂得了什么。
女子的气节不在于身体那一层单薄的意志,在于受辱后的聪慧冷静,孑然而立。心是干净的,谁也无法让它肮脏。
他为她折服,也为她心痛。
他的手臂微微颤抖着,试探地将她纳入怀里:“招晴,让我娶你,好不好?”
招晴倚靠在他的怀里,既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只是轻声说:“我累了,带我出去吹吹风吧。”
于是他解了岸边一条小船,将她抱进去,划着桨穿行在浣纱河畔。夜已深了,河畔仍灯火通明,舞乐泠泠,一场漫天细雨正在降临。
人间的悲欢,往往无声无息。
招晴躺在张靖雪的怀里,这个男子胸膛坚实,心跳有力,双臂温暖,让她忍不住想要倚靠。张靖雪也抱着她,她的柔弱只在他怀里。
他们相拥着,度过了那一夜。
女人的爱可以分很多种,出于情义,出于恩舍,出于厮守,出于相伴。
和祝秋宴一起走了太多年,招晴偶尔也会恍惚,当初和张靖雪的那一段到底是不是爱,但她依稀会想起的场景,在菡萏阁,在浣纱河,在那一夜一夜月色和雨水的流动中,总是有他坚毅的背影,宽阔的胸膛,凝练的目光,和将士的理想。
曾经、或许,她也爱过他吧?
和祝秋宴不一样的爱。
那是一种更加深沉的守望。
招晴在进病房之前问道:“她是不是还活着?”
梁嘉善敏感地察觉到什么,下意识反问:“你好像不是很期待这个结果?”
招晴微微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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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有一支南方来的旅游团,导游小姐姐正在讲述大河的历史。这条东西流向,贯穿三国交界的河流,在可以预见的历史里已经奔腾近千年了。
追溯到最早有文字记载的时期,听说是一位不得皇帝重用的官员被发配到此地治水。
当时这一带水患问题严重,朝中也不是没有理会过,不过每每治个三五年,勉强修东墙补西墙,弄个可以糊弄了事的豆腐渣工程就没有了下文,之后是一个又一个官员来到此地,时间长了民众都清楚,受重用的官员都不想来这个破地方。
水患难治,根基太差,民怨沸腾,又在鸟不拉屎的鬼地方,时不时还有当地兵团的霍乱,揭竿起义什么的在这里都是家常便饭,随时抵抗西戎的进犯也像一颗□□,能保住乌纱侥幸不死已经是大恩大德,甭提加官进爵那一套,不现实,上上下下心里都清楚,到后来省级的官员也不加理会了,耳朵一闭,就当做没这个地方。
直到那位据说十分清贫,但长相无可挑剔的官员来到此地。
为什么要说长相?导游小姐姐捂着嘴笑道:“据说他来了之后,当地好几个土司、军团的首领之所以愿意妥协,商谈割地赔款等协议,是因为想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史料记载那模样比潘安还俊俏呢,比谢子高还要名动一时。”
“真这么帅呐?”
“后来呢?”
小姐姐继续道:“后来当然是用他的才能治理了水患,上游节流,下游开源,还要同地头蛇们打交道,那身体肯定好不到哪里去。这也是官员唯一的缺陷,治好水患不足一年就去了,死在任上,终生未娶。”
“他为什么没有娶妻?是不是土司的女儿长得太丑了?”
“哈哈哈莫非都是东施?”
“这我就不清楚啦,不过听当地人说,他没有娶妻是因为一直在等心上人。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那位心上人一直没来,他就郁郁而终了,也是唏嘘,后来当地人还为他立了一块石碑纪念他的功德。诺,就是那块碑。”
众人纷纷跟着导游走过去,人声一时如潮褪去,鼎沸人间又恢复单一的河流的咆哮声。
大河一直在奔腾,它不会停止,但人的生命有终点,活得再久也终有一天迟暮垂垂,遇见某个结局。
导游小姐姐走出数米远,忽而停下脚步,回头看向刚才停驻的地方,见一个女孩正站在大河边上。
她穿着洁白的裙子,长发披散在肩后,强风吹得她节节往后退,然她一直顶着压力往前走,就在滚滚黄河的方寸之间摇摇欲坠。
她是那么纤瘦,可她给人的感觉却有一股形容不出的力量,仿佛就算是奔腾的大河在她面前,也要仰视她。
她怀里抱着一只白玉色的陶瓷罐,罐身有两耳,上面好像是什么动物的形状。
很奇怪的一幅场景,在她刚才讲述大河历史的时候,她就明显感觉到人群中有一抹异样的目光落在她身上,带着火的热度,燎得她浑身不自在。
这种奇怪的感觉在她又一步靠近大河的时候变得强烈起来,担心她要轻生,小姐姐忙上前,走了几步却是停下来,逐渐摘掉了耳麦。
清晰的河流翻滚声中,她看到那个女孩打开了陶瓷罐,从里面抓住一把类似沙土细软的东西撒了出去。
她肃穆的神情让她忽然意识到那是什么。
是佛龛,是骨灰,是亡人在这个尘世最后的足迹。
她不知从哪里来,却有一种跋涉千里的风尘感,带着一抔亡人的思念,撒在了奔腾的大河里。
尔后,她走到那块石碑前。
这块雪花石石碑显然是后世新建的,虽然断壁残垣覆满风霜,但依稀可见上面的字样。碑座是头部残缺的驮碑神兽,碑身是隶书繁体,左上侧书“西江王朝昌和五年燕子还巢”,右下侧书“阖县民赠”。
中间一排字体稍大,上下顶满碑体两端书:“青州巡抚祝恩公宜万民永念碑”,字型饱满,遒劲有力。
碑帽是浮雕双龙戏珠图案,在其正面正中下方有一楷书“文康谢氏,吾之妻也”。
好像是原书复刻,气势磅礴,有千钧之势。
女孩蹲下身,手指覆上石碑,轻轻滑过上面每一个字,最后停在“吾之妻也”前,没有再触摸下去。
离去前,她将白玉瓦罐摆在了石碑旁。后来小姐姐再度带游客来到大河边时,才看清瓦罐上双耳的神兽,居然与石碑上的一模一样。
她微微蹙眉,似乎在哪个地方也曾见过一样的神兽。她绞尽脑汁地想了很久,忽然一拍脑门!
对了,就是那座——千秋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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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长明寺已经是西江的一大旅游特色,院中那棵有着数百年历史的鸡蛋花树成了招牌景点,凡来西江的旅客总要买上香花,围着树虔诚祈祷一番。
旁边还有功德簿和红丝带,可以将自己的祈愿写下来,挂到树上去,给香火钱留下自己的名字。
舒意记得她第一次还是被母亲生拉硬拽才来的,那时长明寺香火寥寥,母亲常年打点,和寺院的僧人关系熟稔,他们见到她总是一幅慈悲和蔼的面孔,像座上的佛,有一种超然的宁静,让人无法亵渎。
是时她年纪虽然还小,什么也不懂,但她还是本能地用一种她认为最认真的姿态祈祷了什么。
她的心愿至今还系在缅栀子的树梢上,落了色,染了尘,一切昨日不复可追。
后来在画《西江组图》的时候,想起那一年的冬雪,想起那些僧人砖红色的僧衣和深青色的棉鞋,想到院中这棵鸡蛋花树,想到最后一次和母亲牵着手走过长长的甬道和墙头,就情不自禁地眼睛湿濡,于是将长明寺的一幕画了下来。
一晃眼十五年了。
舒意收回目光,跃过拥挤的人群朝长明寺的后院走去,凭着印象她找到了原来李榕桉住过的地方。
李榕桉生下她之后身体一直不大好,每年都会在寺院里静养一段时间,不过寺院常年烟熏,生活又很平淡,李榕桉就没有带她一起来,唯一的一次,还是最后一次。
禅房里似有木鱼经声,她脚步顿了顿,在门外的台阶坐下。
一直等到禅师上完堂课出来,才看到抱着膝盖坐在屋前的女孩。
低着脑袋露出一圈细长白皙的后脖,乌黑的发,洁白的裙,纤瘦的脊背,那模样让禅师几乎有种恍如隔世之感。
他将信将疑地唤道:“李施主?”
舒意转过头去,也看清了禅师的面容。十五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她已然从一个小女娃长成了妙龄的女孩,而面前的禅师居然一点也没有变过。
她起身,双手合十朝对方弯了弯腰,轻声说:“禅师,我是阿九。”
“阿九?!”
禅师忙上前仔细打量了她几眼,见她眉目间确实有李榕桉的影子,最像的就是那一双眼眸,翦水秋瞳,波光潋滟,是何等的生动灵慧。
他随即双手合十,低声念了句阿弥陀佛。
“小施主福大命大。”
舒意说:“也许是偷了妈妈的福气。”
“小施主千万不要这么说,若李施主还在世,也一定希望你能好好活着。母亲的福荫,若能庇护到子女,是莫大之幸。”
禅师揭开帘子,请她进屋坐一坐。
屋内还是和印象里无甚区别,进门左手边是一只置物柜,里面摆着几卷古籍和经书,靠墙一张香案,供着三尊佛像,前面是一只旧黄的蒲团,边上是木鱼和摊开的《金刚经》。
往前走有隔断,里面是休息的地方,摆着一张张单人床,铺藏青色的床单和同色配套的枕头,床头有一盏烛台外形的灯,床尾有一张衣柜,底下摆着两双棉鞋和一双拖鞋。
袅袅的烟火气息在弥漫。
禅师不知从什么地方拿了一只崭新的蒲团,放到自己对面,示意她随便坐,她学着禅师的样子将裙摆捋平,半是跪坐着。
他们之间是一张很矮的长案,有煮好的茶。
“小施主这次回来是取母亲的旧物?”
舒意一怔:“我母亲还有东西留在这里?”
“都是一些随身用品,没有人来收敛,老衲就自作主张地收起来了。若小施主不来,再过些时日旧物件也都要丢掉了。”
“为什么?”
“长明寺日渐扩张,有些屋子要利用起来,原本里面摆放的旧物品都要清理掉。就这阵子了,已经请了人来翻修。小施主若还想要的话,待会我让明坛取来。”
“明坛?”
禅师微微一笑:“是我的徒弟。”
舒意点点头,禅师见她似乎还有未尽之言,没有催促,同她安安静静地喝了一杯茶,忽而眼睛对上,彼此都静了一下。
禅师这才发现,面前的女孩有着超然于同辈的沧桑,你看她分明还很年轻,可骨子里透出的气息却像是一个耄耋老人。
能让他有这种感觉的人,她不是第一个,却是年纪最小的一个。
经历过某种起起落落,人的心可以变得平和,有些人修身养性一辈子也未必能修到这种程度,而有些人用过于极端的方式实现了这一点,年轻的躯体被急速透支,□□已不堪重负了,只剩灵魂里那点东西。
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舒意终于开口:“禅师,我……”
“阿九,希望你别介意我称呼你的小名,记得你母亲第一次带你过来的时候,你才七八岁的样子,很是玉雪可爱,那时你还很调皮,捉了师弟养在大水缸里的乌龟去院子里玩,后来那只乌龟就不见了,惹得师弟哭了好几天,你不知道那乌龟是师父留给他唯一的念想,据说已经有一百年寿命了。师弟将乌龟看成师父的寄托,只差把它当祖宗供着了,我们都怕他魔怔,好在你放走了乌龟,师弟后来也得到了解脱。”
禅师说,“人世间事都有两面,难以断清,你以为的走投无路,或许是柳暗花明。我与你母亲相交甚笃,有什么话你都可以直说。”
“好。”舒意又抿了口茶,是很香的菊花茶,舌尖回甘,化开一丝清香,她说,“禅师,我可以在长明寺住一段时间吗?”
“就是这个?”
“嗯。”
禅师笑了:“若没有你母亲,长明寺哪能有今天?你尽管住吧,想住多久都可以,我让明坛给你收拾屋子。”
平日僧人们都住在后院,偶尔还有香客来小住,因此长明寺的厢房收拾地都很干净,禅师叫来他的徒弟明坛。
明坛不知在做什么,满手的泥巴,胡乱往身上擦拭,提着一串香珠就赤脚跑过来,到了面前气喘吁吁地弯了下腰,还差点打滑摔倒,幸好她就在旁边,顺势扶了她一把。
摸到她的胳膊才觉出不对,仔细一看脸,明坛是个女人,还是个混血的女人。
“莽莽撞撞的,小心冲撞了香客。”
“对不起,师父,我刚才在帮师叔腌鸭蛋。”
“这个时节腌什么鸭蛋?”禅师扶额,“好了,快去把手洗洗干净,带小施主去住下来。”
末了又吩咐,“找间东厢有阳光的屋子。”
“好的。”
禅师又和舒意说了两句,就进屋礼佛了。他一走明坛抬起头来,好奇地打量她,蓝色的眼珠透明深邃,闪烁着绚丽的异国风彩。
舒意有点不安:“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很少看到师父为香客安排住处,东厢是我们这边最好的,你跟我来吧。”
明坛走到一旁洗了手,从隔壁的房间找出一双布鞋,脚规规矩矩地塞进去,这才看向她,“你的行李呢?”
舒意摇摇头:“我没什么东西。”就背上一只书包,沉甸甸的,也不知装的什么。
明坛没有多问,给她安排好了房间。
黄昏过后一天的喧哗褪去,长明寺渐渐恢复宁静,舒意打了水,简单梳洗了一下出来,见明坛正盘膝坐在回廊下,盯着院子里那棵古老的鸡蛋花树发呆。
她绞了下头发,用毛巾包住发尾,放轻脚步走过去。
这时的明坛看着又有点不一样了,烧红的余晖洒落在她的脸庞,眼角是不易察觉的皱纹。她看着像是一个三十出头的女人,但她身上有天真的童稚,很难让人将她与具象的年龄联想到一起。
而且她皮肤很好,保养地比女明星还要好。
“在看什么?”她忽然看过来。
舒意有种被撞破的尴尬,眼神闪烁了下,好在明坛没有在意,或者说是习惯了。女孩子剃了光头出家,这本就是稀奇事,偌大一个长明寺只有师父肯收她,那也是在她厚着脸皮死赖在这里三年之后,师父才妥协作出的让步。
她想起那时就觉得好笑,坦然地开口道:“我快四十岁了。”
舒意讶然。
“看不出来吧?都说我看着很年轻,其实是心态好,你看我师父,觉着他像快五十的人吗?我二十年前看他的时候,他是三十岁的模样,现在还是那个样子,我跟他在一起久了,好像也不会老一样。”
舒意侧目:“你二十年前就来了?”
“嗯,那个时候我十八岁。”
“十八岁你就出家了?”
“说来也是好笑,我跟很多人说过,但他们都不相信我。”
明坛重新将目光落在鸡蛋花树上,此刻的天空如烧红的铁,滋滋地冒着热气,那一捧酡醉的彩霞洒落在院子的一砖一瓦上,每一寸土地沐着璀璨的光。
鸡蛋花树好像活了过来,活成一个人的廓形。
“我是中俄混血,母亲是俄罗斯人,父亲是中国人,但我没有见过父亲,听母亲讲他一直在朝圣的路上,和她在一起是一场美丽的错误,有了我这个结晶,对他而言可能是个噩耗,但我母亲却非常爱我,我们生活地很幸福。”
明坛嗓音温润,某一个角度看过去她是那么年轻,又是那么温柔。
“不过她后来得了乳腺癌去世了,十八岁的时候我想来中国看看,顺带找一找传说中的父亲,但我最大的错误可能是选错了来的途径。那个时候飞机票很贵,我坐了最长的火车从俄罗斯到北京,在火车上我遇见一个男人。”
明坛的目光变得迷离。
“那个男人,我说不出来的感觉,比我师父还要广阔,非常有魅力,我对上他的眼睛,好像一下子就坠入了爱河,但他和其他想泡我的男人不一样,一路上我们一直在一起,他帮了我很多,教我用锅炉,跟我讲故事,很暧昧的时候我想抱抱他,他却只是问我有什么信仰?”
明坛微微一笑,像情窦初开的女孩。
“我不知道自己的信仰是什么,那个年纪因为母亲的死,我满脑子都是找到不负责任的父亲,然后痛斥他一顿,再潇洒地离开,让他怀着愧疚度过下半辈子,但那一瞬间我觉得我的信仰不该是这样子。后来他带我来了西江,我第一眼就爱上了这个地方,烟熏火燎,生生不息。我误打误撞地来了这里,遇见我师父,原本只是打算停留一阵,没想到一阵又一阵,最后留了二十年。”
十八岁的时候被一见钟情的英俊男人拐到寺院出家,这个故事想必很荒诞幽默,谁都无法相信吧?但她确实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
至今她还能记起那个男人的模样,虽然之后再也没有见过,但她肯定他一定比师父还年轻。
那是一种科学无法解释的东西,在命数里,在红尘里,在香火里,或许才可以找到答案。
“你看那棵树,我第一次看到它的时候,就觉得它的生命很长,它的样子和那个男人很像,不是外貌的样子,是一种内在的样子,蓬勃而贫瘠,热闹却了无生趣,就这么被困在一个院子里,困了几百年。”
明坛说完,摸了下脸颊,有点羞涩地半捂眼睛,不敢对上年轻女孩探究的目光。
以前她跟人讲这些,大家都是哄笑一团,问一些不着边际的问题,最后兴致缺缺地离去,只有师父愿意同她交流,探索内心的信仰。
现在身边这个年轻的女孩,她拿不住她是否会跟其他人一样笑话她,然后潇洒地离去,给她留下一身的失落。
她与其说是羞涩,不如说是胆怯,害怕低俗的现实,恐惧死气沉沉的灵魂,却向往一切浪漫的动机,也不想只做一个谨守本分的僧人。
然而这个女孩异样地静默了很久。
舒意想到了张若英。那是一个受了情伤登上K3的女孩,在旅途里遇见一个男人,从此对他念念不忘。
张若英说:“他帮助了我很多,教我用锅炉,陪我出站去便利店买生活用品,介绍好吃的食物,带我看草原的星星,还给我讲贝加尔湖的传说。”
一模一样的方式。
不是偶然。
为什么他每年都要在北京往返俄罗斯的路上?为什么每次都要招惹年轻的女孩儿?
舒意猛的想起什么,定定地看向院中的鸡蛋花树。缅栀子,缅栀子,那株不需要土壤,不需要水分,惧怕血光,风吹日晒却越生长越旺盛的缅栀子!
她看向明坛:“你们在一起的时候,他身边有花吗?”
明坛眼睛放光:“花?对,有花的,我来了这里之后才知道那是格桑花,是美好时光的意思。”她追问,“你相信我说的吗?”
舒意对上她的眼睛,她真的看不出来已经是快四十的人,她的纯粹与美好,骨子里浸透的浪漫诗章,和她选择的理想生活,是一种永恒的力量。
她就像此刻的烟霞,丰富且有层次。
或许是因为她与一般的僧人完全不一样,她不保守,也不恪守什么规范,非常爱想象,也很有自由,可以说是一个完全出格的僧人,舒意才有勇气问道:“你还喜欢他吗?”
明坛摇头:“不是喜欢,他把我引进了另外一扇门,我到现在也不知道信仰究竟是什么,那可能是循着光生活的一种信念吧,至少比我十八岁时的生活要明亮地多。”
“引你进来的应该是你内心对这种生活的向往,不是他,他应该不是个好人。”
明坛笑得伏到她肩上。
“你跟我师父说的一样,师父也觉得他不是好人。虽然师父没有明说,但我觉得应该就是花心的意思,男人擅长花言巧语,在寂寞的旅途骗骗小姑娘打发时间,又不想太认真,怕惹了一身腥。但我不这么认为,就算他别有意图,他也是个正人君子。”
她居然会说他是正人君子,舒意感到震惊:“你和他只见了那一次,就从来没有动摇过吗?”
“嗯。”明坛说,“我相信他是个好人。”
舒意忽而别过头去,觉得讽刺想笑的时候,却有什么湿润了眼眶。
好人。
处心积虑的好人。
对,他就是那样的好人,哪怕他有很多的身不由己,无从选择,他也是一个好人,只是他的好,让人无法消受。
后来的几天她常常和明坛一起说话,偶尔也会去听禅师讲课,时间长了,心境有了些微的不同。她忽而能够理解明坛的选择,十八岁的豆蔻年华,原本正是向往世外,对新鲜物事充满探索欲望和挑战的年纪,而她却选择了回归凡尘,不是因为她心态有多沧桑,恰恰是因为她太过超然,纯粹简单,好比一朵格桑花。
她将人生所有的幸福与真谛,美好的时光都交付给了长明寺。
在这个人来人往,香火繁盛,与尘世最近的地方,她完成了内心的涅槃。她的智慧是观察,是思考,是体悟,是相信善美,是与世间的黑暗作抗争,所以她人近四旬,仍活得像个年轻的女孩。
她的出格是无拘无束,内心安宁。
舒意好像也有一点点懂了李榕桉,那样强大的内心,应该是谁都会向往的生活吧?闲暇的时候她会去找禅师说话,禅师也会跟她讲李榕桉的事。
他们走的时候她还小,印象不深,只记得父母非常恩爱,母亲是个和风细雨般温柔的人,照顾好的不止父亲和她,还有常年行商的伙伴们。
禅师也说:“你母亲从小教养好,喜欢读书。”
舒意翻着母亲的旧物品,确实有很多书,中外书籍比比皆是,还有好些全外文的名著,她如今看都觉得吃力,禅师却说李榕桉英文非常流利,那时他们跟泰国那边的商人做生意,全靠英文交流
提到这茬,舒意摊开本书,在里面发现一张旧的名片,用泰文印着一串字。
“这个是什么?”
禅师拿过去看了看,陷入思索,好一会儿才说:“梵音物语,泰国最大的花卉王国,它基本垄断了中南亚的鲜花市场,那个时期要进货都得走他们的门路,我记得你母亲提起过一次。”
舒意点点头,禅师又道,“不过近年来丽洋花市壮大,本地商户已经不用再去泰国进货了。”
“丽洋花市?”
“嗯,就在大河东岸,离这里不远,外面有公交车可以直达,你如果感兴趣的话可以去看看,明坛有时候也会去那里拿花,我问问她。”
禅师走了出去,没一会儿明坛探进脑袋。
“想去花市吗?”
“啊?”
舒意还没反应过来,明坛已经冲她招手:“咱们不去丽洋,去个更好的花市,比梵音物语不知好到哪里去。”
舒意被拽了起来,手里还拿着那张旧名片。
明坛是风风火火的性子,这么些年唯独这一点没有被磨掉,她说觉得这样做派潇洒,而且热闹,她想要保留自己十八岁的样子,所以不管禅师怎么说,她还是我行我素。
她走的太快,舒意努力跟上她的步伐,到了后院明坛推出一辆红色掉漆的电瓶车。舒意愕然,忙把名片塞进裙子隐形的口袋,拢了拢裙角坐上后座。
她忽然发现,这对师徒是一样的风风火火,两分钟前她明明还在静室里翻书。
“我……”她有点尴尬,“我可以抱你吗?”
明坛没有换常服,还穿着僧人的红袍,小光头在阳光下发亮。她则是一条浅黄的长裙,头发只简单地编成了麻花辫,耳边簪着刚才明坛顺手折的一朵橘黄色波罗花,踩着藤草编制的凉鞋,和她站在一起,好像两个尘世的人。
看僧人骑电瓶车已经觉得哪里不对劲了,再有个姑娘抱着,这情形怎么想怎么奇怪。
明坛却是落落大方,朝她一笑:“阿九,活得恣意一些,不要委屈自己。”
她的意思是想抱就抱,不要管别人怎么看。
舒意点点头,揽住她的腰。小电驴在西江的老城区穿行,五颜六色的帐篷搭在屋檐下,是明亮的夏天色彩,到了秋日午后还是很晒,不过早晚温差大。
舒意有点冷,不自觉抱紧了明坛。
阳光透过树荫在她面上落下一颗颗光斑,明坛偶然回头,见她闭着眼睛,微微仰着头,细软的乌发扫过耳颊,那是一种多么惬意,多么自然的美,橘黄色的波罗花衬得小姑娘明亮惊艳。
她心中高兴,打定主意要把这个女孩身上灰暗的颜色统统洗掉。
她说:“抱紧我啊,我要加速了。”
舒意声音轻轻的:“好。”
-
在这个清晨来到前的深夜,有一位神秘访客敲响了千秋园的木门。
祝秋宴震惊地看着面前的男人,他像是刚从水里出来,全身湿透,头顶着乱七八糟的水草,还是在北京那一天的穿着,白色背心,黑色大裤衩,牛皮凉拖鞋。
那双拖鞋还是小姐请店里的老师傅给他定制的,纯手工牛皮,上面每一条线都是工人缝制的,质量上乘,每个细节都值得考究。
他得了拖鞋的那一天曾大摇大摆地炫耀过,但对着小姐,他总是没有什么好脸色,除了时刻提醒她不要忘记自己的身份以外,大多不苟言笑。
这个老男人。
呵,居然还没走。
刘阳在旁边拿着簿子飞快地记录着,一边写一边说:“就是前一阵大河附近游荡的,弄得园子里好一阵不安宁,花都败了不少,我去逮过没逮着,没想到今天自动送上门来了。”
他说着舔了下毫毛,看向面前的男人,问道:“叫什么?”
面前像水鬼一样的家伙,缓慢地扯掉了身上的水草,说:“周奕。”
“哪个奕?”
祝秋宴帮着回答:“神采奕奕的奕。”
“咦?你怎么知道?”见对方没有否认,刘阳继续问,“哪里来的?死因为何?”
“北京,被打死的。”
“北京?你怎么过来的?”
“坐飞机。”
刘阳知道了:“有人把你的骨灰带来了这里?”
“嗯。”
“特地撒在大河里,你的故乡应该是西江吧?”
“嗯。”
“生辰说一下。”
周奕又答了几句,刘阳没什么好问的,收笔之前照例问一句:“距离你遇害已经一年多,为什么一直到现在还不肯走?”
“我……”周奕想了一会儿,看向祝秋宴,说,“我在等人。”
刘阳皱眉,还要再说什么,祝秋宴给他一个眼神:“先去准备吧,我来跟他聊聊。”
“好吧,看来你今天又要失眠,那就交给你吧。”刘阳把簿子往他怀里一放,终于按捺不住困意,打着瞌睡走了。
他一走,周奕也动了。他飞快地冲到了祝秋宴身旁,一拳头直接挥了过去,却因为落空的惯性直接穿透了他的身体。
祝秋宴木然地看着他:“你已经死了。”
周奕忽而一笑:“我总算知道你怎么保养的了,就说你一个男人,怎么可能十五年没有一点变化,原来不是普通人。还以为人死了之后就什么都没了,没想到老话常说的阴魂不散,有一天能验证到我身上。”
祝秋宴问他:“这一年你在哪里?”
“我后来去舒家,房子空了,你们都走了,我找不到你们就到处游荡,后来看新闻知道你们出事了,我就没再离开,一直在北京等。我的骨灰还寄放在殡仪馆,阿九没有给我下葬,我知道她会回来。”
他知道她会带他会西江,所以一直在等她。想到这里,周奕的面色变得阴晦不明。
“得到你想要的答案了?没错,她来了,已经来了好几天,却没有来找你。我不知道后来到底出了什么事,但你……”周奕逼近他面前,“你一定做了对不起她的事,是不是?”
祝秋宴没有否认。
此刻的他一双柔目包裹万千,似大河般汹涌澎湃,又情意绵绵。
周奕骤然一惊,往后退了几步,终于接受某个现实,没错,他已经不在人世了,一切的一切已经结束了。
在阳间飘荡的时候,他看到医生给他蒙上白布,阿九给他磕头。关东煮被打扫的阿姨扔进垃圾桶,她一直盯着看了很久。
那一夜她没有流泪,但他却心疼地喘不过气来。
这个可怜的孩子,什么时候可以为自己而活啊?
“阿九变得沉默了。”他双手覆上面庞,深深吸了一口气,“也不爱笑了。”
经历过这么多变故,虽然至今还搞不清楚面前这个男人和阿九之间的变数,但他已经可以接受一切离奇,最重要的是他相信阿九。
阿九爱这个男人。
这是最重要的。
“你的花园是收集亡灵来散播种子,再开出鲜花,对吧?”周奕说,“飘得太久了,总是一个人孤零零的,没人说话,也吃不到喝不到,挺没意思的。你们要觉得我可以,那我也愿意。”
刚才那位已经和他讲清楚了,一旦愿意通过他们的方式留下,亡灵将生生世世无□□回,就在这个阳间看风云变幻,远古冰河,星际流转,但可以以此交换一个心愿。
“把我的魂化作尘土,给她开一树花吧。”
周奕背过身去,男人宽阔的臂膀是从未有过的颤抖。他爱那个可怜的孩子,但这十五年间,为了一个仇恨稀里糊涂地度日,他从未有一日好好爱过她。
就将她束在仇恨里,一直活在仇恨里,她该有多无助啊。
“祝秋宴,好好爱她,求求你,一定要好好爱她,她太需要被爱了。不管你们过去发生了什么,既然回到这里,就让一切的开始在这里结束,让她好好地为自己而活吧,她值得那样开出花来的生活。”
祝秋宴点头,含着泪花重重地点头。
他会的,如果她能够再回到他的生命里,没什么可以让他再无以承受,他会穷尽毕生之力去爱她,让她成为“I\\\'monlyloyaltomyself”的自己。
米兰·昆德拉说过,生命中不能承受的,不是存在,而是不能其为自我。她不需要为任何人负责,她只需要对自己忠诚。
她可以选择任何一种生活方式。
她可以不爱他,但她一定要爱自己。
他只希望她能好好地活着。
祝秋宴是如此祈祷的,在这一夜,在与周奕相视、交接的过程中苦苦煎熬着,等待的是一个可以开花的结果。
刘阳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他还在千秋园的门口,还是之前那个站姿,一动也不动,像棵风干的树。
他揉揉睡眼,上前拍他的肩:“既然没睡,就洗洗脸跟我一起去前面,最近流感季,园子里好些人请假,人手本来就不够,招晴还不在,我每天都要忙死了。”
祝秋宴不爱商业,很少打理生意,刘阳知道他提不起兴趣,但不能任由他再这么发展下去。一个人一整夜一整夜不睡觉,脑子只要没死绝,怎么会不胡思乱想?
他拉了把祝秋宴,走到前面忽然看清他的面孔,吓了一跳。
“你哭过了?”
祝秋宴低着头,捋了下衬衫袖口。刘阳叹了声气:“你去换身衣服吧,今天秋展,肯定好多人,怎么着也是惊天地泣鬼神的门面担当,你千万别坏了我的生意。”
他心情不好的时候人也乖觉,刘阳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洗了把脸,把周奕的名字和生平事迹采到簿子上,准备再找个时间和他对接下具体的流程,之后打开衣柜,挑来减去,最后选了最简单的白衬衫。
一整排衣架,挂的都是白色衬衣。
他不太会打扮,也没有心思捯饬,俗话说的天生丽质就是他这种,就算穿得像个乞丐,也不是寒酸的气质,时间长了对物欲的需求都不高,简单地活着,可能就是他最后的希望了。
他抹去脸上的水珠,对上镜子里的男人。
许多年前他见过一位禅师,禅师说他有佛相,所谓佛相就是万千象,很细微的一个表情就可以改变他给人的感觉,笑时,不笑时,看人时,不看人时,万种面孔,是因为活得太久了,什么形态都可以信手拈来。
今天是秋展,不能扫兴。
他揉了揉眼睛,把眼镜架到鼻梁上,嘴角微微一勾,斯文,优雅,又有点俊朗,大概可以符合刘阳的要求了。做好这个表情管理后,他打开门走了出去。
阳光铺在脚下。
他来到大河边,刘阳站在他身旁,码头不远处的花船上迪士尼、漫威,希腊神话,还有日本动漫卡司一应俱全,整装待发,正要迎接今天第一波从对岸来的客人。
滚滚大河奔腾不息,汽笛声由远及近。
他举目望去。
骤然间忘记了呼吸。
作者有话要说:生命不能承受之重——码字,你们觉得呢?【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