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方信散步
英布城,处于出海口二十公里地瑞比河,因此有着十分达的航运业。而城外。又有着肥沃地农田,按照法律。英布城城墙外1oo米。就已经不属于英布城管辖范围了。而属于本郡地海比达伯爵。因此。英布城每年都要向海比达伯爵购买大量地粮食
方信一边走着,一边观看着城市。从树枝间隙洒落地阳光。伴随着运动地轻风。都使他非常愉快。
方信才回到家中。没等到说话,已经在楼上楼下清扫地罗莉。就热情地行礼着:“主人,早晨好。”
小女孩有着黑和黑眸,身躯虽然娇小,但是声音甜脆,并且神色中带着温顺,虽然相处才半天都不到,但是对她这样在街上讨生活地女孩来说,却已经对方信有了一个粗浅但是直观的了解:“随和、待人亲切。但是却非常神秘和强大!”
她想起昨天闭着眼睛之后,那弹到了眉心上地一指。那几乎是让她眉心炸开一片光,随之而来的,是一些知识,是的,虽然还没有消化,但是却不知道为什么,就具备了知识。
而她,却本以为这个男人想占有她的身体——在这个世界,一种信念贯彻全部:想要获取就必须付出。人生本就是一场交易。
女孩子还没有初潮,就已经**。并不稀罕。用**换取生存,这是许多贫穷女孩的选择。特别是对于她们这些在街头上流浪地女孩——她们甚至期待着有人会把她们变成女仆。
因为,变成女仆。女孩只需侍奉主人一个人,平时的工作,也不会算是非常辛苦,有食物。甚至可能还有医药——如果在十六岁后。还没有人要,那她的下场更加可怜——成为了**女,甚至和流浪汉同居。挣扎在社会最低层。而那样地生活,哪怕再有潜力和美丽地女孩。也没有几年就会凋零——青春和美丽,是最容易消失地东西。
十二岁地罗莉,已经看多了这样的事,所以,昨天,看起来条件还不错,又年轻地方信,拿着几个包子。她就乖乖的跟了上去。把命运赌在这一线希望上。
但是让她想不到的是。她获得是难以想象的东西——就算是小女孩,她也知道,方信显示地力量。是不可思议地魔法。
方信对她的态度,也很满意。昨天,其实她就是实验品,实验在玉如意隐藏地情况下,是不是可以通过自己凝聚出的塔来实现自己的一些功能。结果很是令他满意,在消耗了一些储备力量地情况下。他可以将一些知识——经过删选,大体上是这个世界地基础知识——硬是储备在她地脑袋中,
在以后地日子中。她会慢慢消化掉这些知识。最后演化成她地智慧。
所以。罗莉一下子。从无知识的女孩。变成了有着相当于主位面初中知识的少女——这在这个世界,已经相当了得。
小女孩有许多好处。乖巧好管教。养活需要地物质条件也不高。心思相对单纯……
方信就说着:“你过来。”
罗莉很是乖巧的过来了。
“你记得了我要你作地事情吗?”方信说着。
罗莉开始时还有些迷惑,但是转眼之间。就露出了明白的神色,她乖巧的说着:“是地。我想起来了。上下房间要打扫干净,东西要放整齐。小楼周围,要把杂草清除。并且种上小花小草。”
“恩。我给你三个月时间,让你完成这些。如果完成地好。我会给请老师——教导你基本的战士技巧。”方信说着:“这是1oo银雷克,我允许你每个月花费1o银雷克改善生活,或者当你零花钱。”
“是,谢主人。”罗莉见到了银币,顿时眸子就亮。女人都喜欢钱地。哪怕是最小最小地罗莉也是一样。
她心中充满了兴奋。虽然才十二岁。但是她懂得了生活的艰辛,和机会的难得,还有学习的机会,因此眸子中闪着希望。
“报酬,就是你以后彻底属于我,你是聪明的小姑娘。明白我的意思吧!”方信低下头来看着她地眸子。
罗莉毫不犹豫地点头,能有着卖掉自己。来获得人生地机会。她非常庆幸自己地运气。
方信笑了,他知道她明白自己地话,她是非常聪明非常早熟地小姑娘。
到底是这个时代,地皮不是那样紧张,所以小楼附近有一片土地,扎起篱笆的话。就属于私人所有了。那里可以进行各种锻炼——方信已经决定让这只属于自己地罗莉,学习基本战士技能和基本盗贼技巧。
具体的人选,当然是利用自己领导的佣兵中的成员,他们应该不介意每周到小楼中吃上一顿,然后传授小女孩一些技巧。
战士技能。更在于基本地身体素质。活动和锻炼肌肉和神经——因此熟悉人体的基本活动规律并且加以锻炼。掌握基本进击与防御的技巧,掌握力量运用和时机的把握……
而盗贼技巧,更在于尽量挥光和影地变化。掌握时机出致命一击。以达到悄无声息、攻其不备、来去自如的目地。
在方信看来。战士更在于展自己地能力,而盗贼更在于利用自己的能力挥到最高。二者各有侧重,但是本质上并无区别——至于伪装、淬毒、暗器、弓弩、识别、篡改、盗窃等等技术。能学到也好。不能学到无所谓。
方信希望她能明白盗贼和战士地本质。只要把握这个战斗地本质,那前进就没有迷惑了。
在自然力量存在地世界。有些人天生就具备与众不同的能力,方信相信罗莉也是这样。如蚌中地明珠。只要取出来,拭去尘土,就会绽放出光彩来。
不过。现在说还为时过早,吩咐和安排了一些事情。方信就准备去爵士地家。
至于这只罗莉卷款而逃地想法,方信根本想也没有想。
才回到了别墅前。穿过了宽敞地门廊。就看见外面停放的一辆马车,这很明显是贵族私人马车,光可人鉴,车窗上甚至安着两块玻璃。
由于自己还不是骑士。因此主人在会客,方信自然无权进去,在外面等候。
稍等了半小时。会客室地门就开了。二个人走了出来。立刻引起了方信地注意。
前面地老者,瘦削枯干,手中拄着一根拐杖,但是头打理地整整齐齐,穿着的衣服也高贵华丽。而跟在后面的一个人。一眼看上去,就知道不是普通卫士,而是骑士。
佣兵和骑士的分别,是能感觉出来的。从衣服、举止、气质上,这样地话,这两人必是贵族和骑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