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天堂

作者:荆柯守

    报了让人哀伤的消息后,男爵一一分派着抚恤,还给送给每一个人一件礼物。

    这些礼物,价值不大,由萨丁福的商会中带来,因此,有些家属出去而死亡的仆人,还是完成了工作,召开了晚宴,虽然有些人眼睛红肿着,显是哭过。

    经过长途跋涉,方信显然真的有些饿了,因此就坦然的上了座,处于第二个位置,这时,男爵的一家人都来了,包括两个一男一女的小孩,以及萨丁福和他的妻子。

    虽然太阳还有些余光,但是客厅的顶上,那两个黄铜灯盘上的蜡烛,已经插了上去,并且一一点燃了。

    灯光照亮了桌子,壁炉中的火,熊熊的燃烧。

    所有人落座,仆人开始上菜。

    “今天都是自家亲戚,只有一位客人,这位是汉布林.费克斯骑士,魔法师,费克斯家族的成员,来自桑普尔王国,拥有五条船,七处地产,这次我遇到海盗,活着回来,并且能赚到钱,全靠汉布林骑士了。”

    在以上的这段时间里,男爵显然化了一番口舌来告诉自己妻子和亲戚,方信是何等人,现在在场的人都行礼表示感谢,方信也只得回礼。

    “这位是萨丁福,也是我的家族的人,我和他同一个祖父,现在是奥布林商会的成员,也是在本镇银行的行长。”

    萨丁福和方信相互打了个招呼。

    “我叫萨丁福,很荣幸能为您服务!我刚才已经听说您的事迹,真是太了不起了。”萨丁福说着:“你不但是一个骑士,一个合格的船长。还是一个魔法师,一个成功地商人。”

    “哦,并没有什么,只要能度过了海洋上的风浪和海盗,任何合季节的船,都可以获得丰厚的利润。”方信谦虚的说着。

    “是的,海上的风浪,符合季节和物品的需要。还有着海盗,哦,前二者还可以解决。海盗问题就真正难以解决了。”男爵对着萨丁福说着:“不是吗?你是商会地。应该比我更知道情况才是。”

    “是的,就是如此,港口上。林雷玻璃、陶瓷器皿、装饰品、酒、武器、铜铁,以及和糖、烟草、香料、宝石等不断贸易,使金钱源源不断的来往,很多人在短时间内变得非常富有。”萨丁福回答地说着:“但是因此,海盗就如鱼得水。抢劫一条船,虽然不得不廉价处理,但是连船带货物算在一起,一次成功就可以财。”

    “最可恶地是,王国之间争斗,使这种海盗贸易更上一层,王国为了获得财富。甚至默许船只进行掠夺战争。而王国码头来消化赃物,从中获得大量利润。正因为有着方便的销赃渠道,所以海盗就再无后顾之忧,不少王国贵族都参与这些行动。”

    “是啊,海上贸易大,也非常危险啊!”男爵听了,感慨的说着:“但是一次来钱,就相当于领地上全年地收入。”

    “不过,亲爱的男爵,您有了本金的话,实际上可以去投资,现在各个行业都在展,您只要谨慎的投资,一般来说,每年的利息都在百分之十呢!”萨丁福说着:“现在各个银行,都在推行着存款利息制,以吸取大量资金来满足需要,您在银行中投资,就可以获得每年百分之五地利润,这风险就比较小了。”

    “把钱交给商会,哦,一个随时可以破产的商会,还没有什么抵押,这个主意实在不是很好,你说是不是?”

    “是的,男爵,当然,商会会破产,但是您应该相信有信誉的商会,至少几年之内,商会还不会有问题,您说是吧!”

    “这倒也是,亲爱的汉布林,您说呢?”

    “是啊,您觉得怎么样?”

    “好吧,好吧,我来说一点吧!”方信沉思着,说着:“商会和银行的投资,还是可以有一点的,但是不能集中在一块。”

    “大家应该明白,几百年前,借款很大程度上都会获得收回,是地,特别是借给了有着爵位和领地地先生们,但是现在,一家商会很少能延长到百年,谁知道它什么时候破产呢?所以,如果要听听我的想法地话——那就是拿出四分之一,或者三分之一,这样的话,可获得利益,又不至于亏了老本。”

    很明显,这段话很符合在场人的心意,因此男爵热情洋溢的说着感谢,在下面的时间内,就讨论怎么样投资,很明显,这次虽然赚了些钱,但是由于要购买货物,因此这次就没有多少钱了,不过萨丁福毫不介意,最后敲定,下次如果赚钱的话,就可真正存入银行2ooo金雷克,存期一年。

    在吃完了饭后,没有打牌,当方信说着旅途累了,主人都有些暗中欢喜——他才是真正累了,因此,就宣布解散,而方信就被一个女仆领到了房间中。

    这个女仆穿着带着花边的女佣服,啊,有点必须说明,其实一般贵族家庭,都有这标准的女佣服,虽然不是不变动的,但是这种服装,已经有2oo年没有变化了。

    房间中,还有着书架,女仆送上了奶茶、点心、甚至还有着雪茄,而且点了蜡烛,鞠躬说着:“大人,我就在附近,您有事可以叫我。”

    “知道了。”方信瞟了一眼蜡烛,恩,这蜡烛可以点上一小时。

    踱到书架前,随手抽出了一本书。

    哦,是宗教书籍,恩恩,再摸一本,是历史名人传记——

    这个时代,知识已经相当普及了,至少在贵族阶级中,那种骑士和贵族都不需要识字的时代早已经过去了。

    当然,下人能识字,还非常罕见,所以,这个时代大部分需要知识的行业,就由着贵族的旁支和次子来担任。

    翻阅着这名人,啊,还真算个名人——艾萨克!

    据书上描写,艾萨克长着一双深陷的充满野性的眼睛,有着浓密的大络腮胡子。

    二百年前,他出生于一个骑士家族,当时,布里斯王国动荡不安,与作为宿敌的雷西牙王国正处于长期的交战状态。

    十六年后,才十六岁的他就进入了军队,开始了他一生传奇的生涯。

    由于作战勇敢,很快,他就被所在的王国第十一团团长麦基弗任命为十人的小队长,他忠心耿耿地跟随麦基弗转战了两年。

    后来在一次战斗中,他杀死了敌国的骑士,这使他获得了晋升,成为了百人大队长,这次晋升,迅为他的军事生涯铺开了道路。

    在以后的五年内,他屡建战功,迅从一个队长晋升为将军,并且统帅大军作战,个人实力不断强大,最后获得了黄金骑士的称号,成为了王国最强的战士和将领之一,但是此人性格残忍,对贵族和议会无礼,而凡有俘虏全部杀死,甚至猜忌和杀死自己的部下,在一次战役中,他中了陷阱,然后就被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