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三章
寂静,无比的寂静!
四面八方,一张张脸孔苍白无比,失去了颜色。所有乌斯藏人都被这一幕惊呆了。
“大人……”
“这不可能?”
“怎么会?这绝不可能的?”
……
前一刻还是那名大唐强者被压着打,但是下一领,首领就被人斩断了头颅,尸横就地。这前后的巨大落差,让无数关注这场战斗的人心中一片落差。
“结束了!”
王冲心中冷笑一声,迅速的收回了目光。
他拥有圣武境的武道见识和眼光,缺乏的只是实力,但李嗣业却拥有足够的实力,双方联合,如果还杀不了一个乌斯藏武将,那这个人真的就值得自傲。
——大唐未来的兵圣和神通大将都无法战胜的人,这种人绝对可以自傲了。
“可惜,李嗣业还没有成长起来!否则的话,也就用不着我出手了。”
王冲脑海中转过这道念头,很快转过身来,摆了摆手:
“老鹰,快点,解决掉对手!”
乌斯藏的人首领被杀,驰名天下的梯形冲锋阵列被破,三千名铁骑杀的只剩下一千五百人,而且赵敬典他们也赶了过来,他实在是看不到这批乌斯藏人还有什么翻盘的希望。
“恭喜宿主,击败乌斯藏名将巴吞鲁,奖励3点命运能量点,等待任务结束后发放!”
就在王冲准备转身离去的时候,一个声音突然转入耳中。
“咦?”
王冲停下脚下,心中忍不住惊咦一声。这个声音实在是出乎他的预料。但这并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王冲知道这个番将。
“居然是他?”
王冲心中一脸意外。
王冲知道这个番将绝不会是默默无闻之辈,但王冲也没有想到,这个人居然会比自己想像的还要有来头。巴吞鲁,这个名字虽然还比不上火树归藏,大钦若赞,阁罗凤这个级别的人物,但却绝对是乌斯藏帝国阿里王系数得上号的人物。
西南之战,这些人指挥若定,在乌斯藏一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且藉此获得了火树归藏的信任。没有意外,这一战之后,他将会成为火树归藏的爱将。但他真正出人投地,为人所知的却是这一战之后。
凭借着西南战役的冒头,巴吞鲁在乌斯藏人中迅速的崛起,并且统领大军,和都松莽布支等人一起入侵中原,成为大唐之患。王冲也没有想到,这一战,自己和李嗣业居然提前把他给杀了!
“轰隆隆!”
战马蹄哒,赵敬典等人很快杀了进来。没有了速度的优势,又群龙无首,等待这些乌斯藏人的命运可想而知。
一刻钟后战斗结束,满地残肢尸骸,放眼望去已经看不到一个乌斯藏人。
一千乌斯藏人对抗三千全副武装,并且速度飙到极限的乌斯藏人,最后却是大唐胜了。而且还是一边倒的,彻底的胜利,这是之前谁也料不到的。
……
“你是怎么做到的?”
当战斗结束,众人开始清理战场的时候,一个声音突然从后面传来。王冲转过身来,看到李嗣业将那把大剑插过背后,正朝着自己走了过来。
“以你的修为绝对不可能看得出玄武境武者的破绽,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李嗣业看着王聪,神情前所未有的凝重。他很少问王冲什么东西,但这件事情完全不同。他虽然是玄武境的强者,但是这一战,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杀死对手的。如果王冲也是玄武境的强者那也就罢了。
但是根本不是!
实力低了一个境界的初级武者,却指导玄武境的高手杀死了更厉害的对手,这就像三岁的小孩子指导久指沙场的老将杀死另一名老将一样,这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
就算李嗣业都难以接受。
“呵呵,你在说什么,人不是你杀的吗?你怎么反而问我?”
王冲笑了笑,故意装糊涂。
李嗣业只是看着王冲,没有说话,但是脸上认真的神情已经将他的态度表露无遗。
他并不是在开玩笑,王冲这种说辞在他面前糊弄不过去。
他一定要知道王冲是怎么做到的?
“哈哈,其实也没什么。地藏金刚虽然身有六臂,但是因为身体过于巨大,也会有一些顾不到的地方。我以前听我师傅谈论听下武学,所以知道。这一次也只是顺道指点你而已。”
王冲打了个哈哈,笑了笑道。
“你师傅?”
李嗣业皱了皱眉,随即反应过来。如果没有意外,王冲嘴里的师父恐怕就是灵脉山那位神秘的黑袍老人吧。他曾经上过灵脉山,整个灵脉山上唯一让他觉得深不可测的,就是王冲嘴里的那个邪帝老人。
和其他人不一样,李嗣业是军伍中人,所以从来都没有什么正邪之分。
如果王冲说的是他,那么一切倒是可以解释了。
只是李嗣业总是觉得哪里有些不妥,但一时之间却说不出来。
“呵呵,别想多了,这也是运气。大战在即,你还是好好准备一下吧。”
王冲拍了拍李嗣业的肩膀,很快转过身。向着远处被斩杀的乌斯藏名将巴吞鲁走了过去。
虽然战斗已经结束,但有些收获也有拾捡一下。王冲有一种感觉,在这位乌斯藏名将身上,自己应该还有些额外的收获才对。
“希望我猜的没错!”
王冲心中暗暗道。越是身份地位高手,身上越是容易得到一些不错的东西,别的不说,单单是巴吞鲁手上的那对金色拳套就是一件不错的宝贝。
……
地上鲜血浸杂,巴吞鲁的无头尸直挺挺的倒在地上,周围是无数乌斯藏的人尸、马尸,一具具堆叠如山。虽然头颅被斩,但是巴吞鲁倒下去的身躯依然保持着一种很庞大的慑人气势。
在巴吞鲁的尸体旁边,王冲停了下来。
乌斯藏人和中土人不一样,他们的家产很少,因为远没有中土人那么富庶。不过乌斯藏人有一个习惯,就是习惯把所有值钱的家当都随身携带。他们居无定所,所以走到哪里,都会带到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