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小玉能体会到李益诗中怨妇那种无可奈何的孤寂心情,是因为她心里始终摇晃着的悲凉,她本身也是这样无可奈何的一个人。父亲是唐玄宗时代的武将霍王爷,母亲郑净持原是霍王府中的一名侍姬。在她身怀六甲的时候,“安史之乱”起,霍王爷在御敌时战死,王府中人作鸟雀哄散。郑净持带着尚在襁褓中的霍小玉流落民间。长大后,困于生计,霍小玉做了卖笑陪欢的歌舞姬。
有时候她或许会想,如果没有“安史之乱”的话,自己会有怎样的人生?然而人生是没有那么多回寰的余地的,开始了就不能回头。如果知道结果,母亲郑氏是不会请求街坊十一娘引着李益来见霍小玉的。
结果他们见了面。和所有花好月圆的故事的开始一样,他们一见钟情情投意合情意绵绵难舍难分。才子生在这世上本来就是要配佳人的,就好像天上浮云,水里游鱼,是天造地设的一场安排。
不久朝廷派李益外任为官。李益打算先回陇西故乡祭祖探亲,来年走马上任,一切安排停当之后,再派人前来迎接霍小玉完婚。
她疑心忡忡,半是惊喜半是忧,说起来,好像还是忧多一点。她霍小玉阅历过无数男人,男人如风筝,好放不好收这点警觉还是有的。李益为了安抚她,取过笔墨把婚约写在一方素绫上:“明春三月,迎取佳人,郑县团聚,永不分离。”
我觉得,李益对霍小玉也是真心的。他写婚约时是真心要娶她,没有负心的意思。只是做人往往都输在太天真,以为说出的话,写下的约就成了不可动摇、坚如金石的东西;我们都太一厢情愿,忘了人事无常,要留有一线余地。他和她这边山盟海誓,那边父母忙着和人家海誓山盟,帮他跟豪门卢氏之女定下了亲事。
卢姓、韦姓、裴姓,一直都是唐朝很有权势的豪门世家。李益可能看到卢家有权有势,卢家女温柔贤良,心里也活动了,就和卢氏结为夫妻。
于是整整一年过去了,霍小玉的担忧终于变成了现实。任她望穿秋水,仍然不见李益的踪影。霍小玉气得精神恍惚,病倒于床。写到这里,大约人都会以为霍小玉会痴情重病而死。这是没错的,然而霍小玉要仅仅是这样千篇一律的柔弱,我想也不用在这儿细细地描摹细节了。大不了又是一个痴心女子负心汉的故事,这么多年也着实看够了。
后来李益来见她了,可惜是被长安城中一位黄衫侠客绑架来的。见了李益,霍小玉又爱又恨,心知两人已经是覆水难收。小玉的决绝是女子中罕见的。在临终前,她紧握李益的手臂道:“我为女子,薄命如斯,是丈夫负心若此!韶颜稚齿,饮恨而终。慈母在堂,不能供养。绮罗弦管,从此永休。徵痛黄泉,皆君所致。李君李君,今当永诀!我死之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
这话够狠够绝。她再不说“今生已过也,愿结来生缘”的话,只是一路谅绝到底。极爱翻成了极恨,似琵琶行的三叠——急管哀弦,逼得人透不过气来。他和她之间正应了那诗的上半句:水纹珍簟思悠悠,千里佳期一夕休。
后来李益经常在精神恍惚间看到有男子模样的人和卢氏来往,误以为卢氏有私情,常常打骂卢氏。《唐才子传》中说他:“益少有僻疾,多猜忌,防闲妻妾,过为苛酷,有散灰扃户之谈,时称为‘妒痴尚书李十郎’。”这不奇怪,稍微有点人性良知的人,都会被这番索命论吓成神经衰弱的。除非是完全狼心狗肺,可惜李益还没那么坏。
霍小玉因为绝色早夭,多被后人施以怜惜之意,李益却因此掩了才名,成了十足的负心人形象。虽然李益负心可恶,然而为此伤情而导致心理变态,一生中再没有快乐的日子,这种惩罚比死还严酷。我看他比因情而夭的霍小玉更可怜。
佛说人有三毒:贪,嗔,痴,霍小玉的死,难说是死在李益的负心,还是她自己的心毒。
如果说他们两个人可怜,那这故事里的另一个人——卢氏显然就是无辜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比起霍小玉自择才郎,她一个养在深闺的女孩根本无权选择自己的婚姻,只有听天由命的份,却被无端牵进这场情殇里饱受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