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歌单里的《嫁衣》,有点诡异,惊悚,胆小的别听了。
这个支线很重要,早晚要跟上,所以趁七夕,当番外发了,BG可以不看。
下章明天白天更,要整理一下,么么。
……
容修一直在忙顾影帝工作室的事。
家里的两只崽崽也忙,冰灰忙着弄出道新歌的demo,向小宠在大犷家玩耍。沈起幻则是回了沈氏集团,据说要参加一个商业聚会,对刚起步的新晋乐队来说,多认识些潜在投资商也是好的。
家里没人。
自从上次被容修收拾了之后,白翼就很少出去乱搞了。
一个人出去撩骚是不可能了,中午时他背着贝斯,在井子门艺人广场和兄弟们battle,坐在一个喷泉池边沿,和十八岁时的京城小伯顿一样,周围有很多姑娘围着他。
然后他接到了容修的电话,让他晚上去FerryNo.6帮忙看场子,另外,明晚还要做一个预热试演,需要找时间彩排一下——由贝斯手担任主唱。
这几个月,白翼写了三首原创歌曲,歌词也是他自己填的,相当接地气的网络通俗歌曲,他对自己的创作十分满意,觉得自己浑身充满了音乐才情。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三首歌被容修笑称为“男人贱歌三部曲”(……)容修当时这么评价:“没一点文艺色彩,也不高大上,团队营销一下,有成为中年大叔KTV必点歌曲的潜力。”
白翼满心草草草:“我特么的应该谢谢您吗老大?”
是啊,像容修那种有钱任性、招蜂引蝶的冷血动物,怎么可能理解吊丝男的无奈?
贱歌就贱歌,大俗大雅懂吗,身为雅痞贝斯手,对付唱吧。
乐队正式单曲才做一半,没想到容修会对自己的垃圾原创上心,二话不说就熬夜为三首歌编了曲,还召集兄弟们正儿八经地在地下室排练了,说是“过阵子让白翼登台担当主唱”。
白翼有点怂:“别拿我开涮了,我就是写着玩的,一贝斯手唱什么啊,何况这玩意也拿不出手。”
容修笑:“俗有俗的受众,这种风格的歌,我写不出,但你能。贝斯或架子鼓担任主唱的歌曲不是没有,总会有歌迷引起共鸣的。”
白翼心里很清楚,好兄弟是在鼓励自己,给他发掘更多的可能性和未来机会。
可是,前半生走得稀碎的路,后半生还能平坦么?
八年半案底,还会有机会么?
想起十八岁那年,容修十六岁,两人当街卖唱,一人一段,不分你我。
当时年少,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会失去。
白翼时常怀念十八岁。
记忆中总有一些人和事,填不满,又掏不空。
艺人广场上,他背着贝斯往前走,听见一位卖唱的文艺歌手在唱歌,他就凑过去,两人一起嚎了两句。
他们唱:你隔壁的戏子如果不能留下,谁会和你睡到天亮,斑马斑马,你还记得我吗?
*
走出艺人广场,来到附近的停车场拿车,黑色奥迪,是沈起幻借给他的,并不旧,被他洗得很干净。
穿过井子门纵横交错的胡同子,下午到了小渡家。
本打算和容修一起去休息室排练的,结果对方带着两家的团队,在二楼老板办公室操作#顾劲臣工作室和粉丝开撕#,听说这三天他都会很忙。
白翼:“……”
呵呵,还说什么不爱,不喜欢,不愿意。
什么叫口嫌体正直,什么叫傲娇大魔王,对方的事比自己的事还上心。
FerryNo.6的生意越来越红火了,才晚上六点多,店里就上了大半场的顾客。
iVocal预售票的海报上,写了DK贝斯白翼明晚登台主唱的消息,不少和白翼关系好的摇滚老炮惊讶之余,纷纷凑热闹地买了这两天的票来捧场,这会儿大家都到了,在场内一边打着口哨,一边干嚎着情歌。
来捧场的大多是白翼的井子门兄弟,也有他battle灭掉的对手,一群人都是井子门的贝斯手,干嚎起来简直是杀人歌声,跑调声比店内的音乐声还大。
容修下楼梯时看见的就是这样热闹的场景,站在高处,望向远处的白翼,对方像十八岁那年一样和朋友们打成一片,开心,洒脱,有魅力,并且自信地认为,自己是这一片儿最靓的仔。
“老白牛逼啊,当了主唱就是不一样,连歌声也比从前嘹亮。”摇滚老炮们逗弄他。
“同志们!听我说,”白翼和他们碰了一下易拉罐,将啤酒一滴不剩地喝完,“同志们,我必须严肃地提醒你们,损我可以,但是你们不能损未来的国内贝斯第一人啊!”
众人哈哈大笑。
老实说,白翼确实是井子门贝斯手们的骄傲,大家对他都充满了希望。
国内乐队这么多,有哪个乐队的乐手大红大紫吗,顶多出了个沈起幻,还是个吉他手,DK的骚操作算是一个实验,很多人都想知道,这支乐队真的能让默默无闻的乐手也走上舞台C位?
要是贝斯手获得唱歌的奖呢?
“简直异想天开,”赵光韧插了句嘴,从人群里挤过来,打趣地说:“这么热闹啊?临时的,临时主唱罢了,和提升个办公室主任差不多,看把你们牛逼的,在以前古代说白了也就是一个太监总管,你将来要是能当上贝斯第一人,我就能把海飞丝吹成特仑苏!”
“太监怎么了?赵高不是太监?”白翼不服气道。
“蚂蚱月退也是肉,”容修从楼梯下来,经过白翼他们,“太监也是官,有努力的心,这是好的,”他笑着说,往舞台侧边的主题墙沙发走去,“不想当主唱的贝斯手不是好滚青。”
“容哥说的对!”贝斯手们兴奋地附和道。
赵光韧接过丁爽递来的啤酒:“对对对,我们不能因为渺小就忽略他们的存在,来,为我们的新世纪太监干一杯!”
“谁渺小,你才渺小呢,”白翼干了杯,抹了抹嘴角的啤酒沫子,“还是我们老大会说话,赶明儿我成为了国内贝斯第一人,一定提升老大当办公室主任。”
“行啊,”容修驻足回头笑,“到时候,我一定侍侯得你比慈喜太后还舒坦,只要你敢。”
白翼:“……”
容修的目光从白翼的脸上移开,落在远处的吧台:“不过,现在我们还是各忙各的吧,你好像有朋友来了。”
白翼愣了愣,和摇滚老炮们打个招呼,往容修的方向走。
容修下楼梯的时候,就注意到了吧台的那个女人,他一眼就认出,她就是那天在路边停着的轿跑主人,车牌尾号为B2。
唐姿坐在吧台前,指尖夹着一支女士烟,她脸色苍白,可以说是面无血色,嘴唇也发白,渗着紫红色,没有任何化妆,看上去很憔悴,只是两只深邃的眼睛散发着绚目的光,一直目不转睛地注视着白翼的方向。
和白翼对视了一会,她起身往大门走,开门出去了。
“我走了。”白翼说。
容修敛了笑,抬眸看他,“新任?”
白翼顿了顿,笑道:“旧识,你应该见过她。”
“不记得,我脸盲,”并没有多过问,容修点头,“明晚必须回来,你要登台。”
白翼和他对视了一会,转身往门口走去。
*
看见她坐在小广场的台阶上,在白色和灰色鸽子觅食的中央。白翼坐在她身旁,问她要一支烟,她递给他一整盒。
夕阳从两侧的大厦中央洒在广场,很晃眼睛,唐姿眯着眼,侧头看他,“我口渴了。”
“走吧,去超市。”白翼转身往路边走。
她唤他:“翅膀。”
白翼回头看她:“什么?”
唐姿笑:“我们回家吧。”
白翼看了她一会,“哦。”
之后就一直沉默。
白翼上了她的车,两人回到了从前的租房,多年前已经被唐姿买了下来。
那年白翼十八岁,东四那一片的房租很贵,两人在五环外租了一间老房子。环境很差。四周是繁茂的槐杨,小胡同里没路灯,起风时树叶沙沙响,夜里很吓人。
很小的一室一厅,白色双人床,一套沙发,空间不大,装修精致,厨房餐具也齐全。
白翼洗了澡出来,把脱下的袜子随手扔在水盆里,唐姿告诉他冰箱有吃的,衣橱有睡衣,然后去浴室给他洗袜子。
门没关,能看见她蹲在地上的背影。
还是很瘦,就像多年前一样。
白翼回头看了一会,回过神,低头看着自己的睡衣:“还挺合身的。”
“嗯,我也有一套,一起买的,和你的一样。”唐姿说。
想起前阵子夜里,两人开房,做完了就背对背睡下,连陌生的炮友也不如。
不过,午夜时,他会背过手去摸索着为她盖好被子,是的,只是背过手去。有时,她会惊醒,也会恨快地平静,感觉到他背上的温热。
“翅膀,你住下来吧。”唐姿在背后抱住他。
白翼摇头:“不。”
“为什么呢,今晚你不用回小渡家了吧?”
“不为什么。”
两个人从没问过对方的“过去”,也没把彼此当做“现在”。
夜里一起睡时,她背靠着他,小心频率地呼吸,安静地蜷缩在他的身后,不翻身,也不动。
白翼一直没睡。
两人想起从前的日子——
[2008.2.14]
想起那年情人节。
那时候,每夜她都到LiveHouse听DK专场,他在舞台上帅的惊人,他是全东四最帅的贝斯手,她对所有的闺蜜炫耀,我喜欢的他,我要追他,他是这一片最厉害的贝斯手。
那晚,LiveHouse打烊,白翼看着手机上的短信,是退场之后收到的,发短信的人说,在破车库门口等他。
白翼知道,她是经常来看他演出的女孩。
出了破车库大门,透过呵出的白雾,他看见女孩发抖地站在树底下,看见他就迎上来。
“走吧,”白翼瞟了她一眼,“路上再说。”
头也没回一个。
影子在路灯底下拉得长长。
一路并肩低着头,她踢着石子,垂着的手冻得紫红红,又坚持着不肯揣进衣兜,每走一段路就会不小心撞过来,白翼往旁边躲了躲,过一会儿又挨在一起。
“戴着。”白翼扯掉围巾的一头,粗手笨脚地往她的脖上缠。
她冻得流鼻涕:“那你不冷吗?”
白翼不理,只问:“美女,大冷天在门口等我想干什么?”
“因为……那个……”
“要送我巧克力?我今天收到粉丝的不少巧克力。”
月光下她涨红着脸仰头看着他:“那个……是……有些话……想对你说……”
她戴着巧克力色的帽子,穿着巧克力色的鞋子,白翼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她,满眼都是她手足无措的样子。
她说:“其实……其实我其实……我叫唐姿……”
他转头往前走,“知道了,以后我下班晚,你别在外面等,我和老大说,让你去后台。”
“……嗯?”她愣了愣,惊喜地睁大眼睛,“……你答应了?”
“啊。”
“做我的男朋友?”
“是啊。”
“真的?”
“别问了烦死了。”
“那……你……你慢点走……我跟不上了……”
“快走。”
瞬间绽开了笑。
那年二月情人节,白翼十八岁,他交了一个年长他三四岁的女朋友,他发现,她笑起来时有两颗小梨涡,非常耀眼,世上再没什么宝物比她更灼目的了。
街灯里,他不耐烦地伸手,握住那只小手,塞进衣兜里。
……
夏天的时候唐姿升上了大三。
“怎么不接电话呀,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
白翼从LiveHouse出来,看见烈日里的小影,笑着说:“是啊,今天过节?”
唐姿:“……你这个混球,我等了你一天,你居然忘了?”
她仰头看他,眼角坠着大颗的眼泪。
“说好的,今天很特别,我们一起去看房子啊。”
——我看过你哭,一滴明亮的泪涌上你蓝色的眼珠,像一朵紫罗兰上垂着的露。
他想起容修给他读过的诗。
哭什么呢,逗逗你。
挤进地铁,她坐在身边,他则看着车上的广告,上面印着大盒的巧克力。
像以前一样,她在行驶不久睡着,他把手掌垫在她磕着车壁的脑袋底下。
然后,他痞气地笑着,将早准备好的一枚小戒指,偷偷地戴在她的手指。
曾经做过这样的傻事。
这年七夕节,他们一起看了房子,很快就租了下来。
两个年轻人同居了。
就是在这间屋子里,他们每晚坐在窗台上唱歌,她偎依在他的怀里,听他唱歌给自己听。他唱:我恨我不能交给爱人的生命,我恨我不能带来幸福的旋律,我只能给你一间小小的阁楼,一扇朝北的窗,让你望见星斗。
彼此都还年轻,生活不过是“努力”,一个努力赚钱,一个努力学习;恋爱不过是每晚一起相处的时光,情人节的巧克力,还有大大的城市里,彼此坚持着的小小的喜欢。
过马路那当儿,他走在她的左边,又在马路中间转一圈,站在她的右边。
就是这样简简单单地守护着。
[2009.七夕]
大四实习的那年,唐姿参加工作了,步入工作岗位之后,社交圈子更广了。
白翼还是那一片儿最帅的贝斯手。
DK要出国了。
白翼说:“乐队先去岛国,然后直接去韩国。”
唐姿说:“到了给我打电话。”
然后,在租房里,她久久不吭声,他也不再说话。
几乎要忘了时间,她忽然握住他的手,越来越紧,弱小的力量让他感到疼。
直到天快亮了,她将收拾好的行李箱塞给他,“走吧。”
白翼转过身,连头也没回。
她站在阳台望了很久。
喜欢。
真的喜欢你。
[2010]
DK越来越红了,唐姿快毕业了,两人都越来越忙。
大多时候两地相隔,一周也见不到一面,夜里不舍得挂电话,煲电话粥,时间换来的是长长的话费单。
从岛国回来之前,想给她一个惊喜,没有提前通知她,白翼就回到了租房,可是她不在,手机也打不通,房子似乎很久没有人住过了。
又过了两天,在十字路口遇见了她。
一个没有约定的遇见,一句话也来不及说,时间换来的,是擦身而过的距离。
她上了一个男人的车。
生活有时候比音乐电影小说更狗血,因为它根本不考虑逻辑。
白翼低着头,对自己轻轻一笑,拿出手机拨她的号码,听筒里传来她客套的一声:“你好。”
他说:“是我。”
听筒里的她很惊讶:“你回来了?”
白翼说:“回来了。”
“等等,”唐姿避开,小声说,“我晚上回家,这会儿正在上班。”
“你在上班?”他问。
“……嗯。”
“那就不打扰你了。”
空荡荡的听筒,一片狼藉的七月。
——我看过你笑——蓝宝石的火焰在你之前也不再发闪,宝石的闪烁怎么比得了你那灵活一瞥的光线。
想起那首拜伦的诗。
一起撕掉的日子,一起做过的傻事。
他看过她哭。
他看过她笑。
他是她的守护神,他是她的圣诞老人。
他赞美她所有的优点,他接受她所有的改变,
他妥协她所有的坚持,他原谅她所有的抱歉。
直到最后——
他终于看见了她唯一的缺陷。
唯一的……
她唯一的缺点,就是——她不属于他了。
……
没有人提出分手。
两人已经很久没有一起过夜了,白翼跑完亚洲专场回来的那晚,唐姿去了破车库。
黑色的连衣裙下,是她精心挑选的新内囘衣,她买了他喜欢吃的烤鸭,来到LiveHouse的后台,蹑手蹑脚的,轻轻的,推开门……
沙发上有两个人。
他身上的刺青几乎灼瞎了她的眼睛。
闹了一通之后……
“那个女的是谁?歌迷吗?”
“你也看见了,那种情况,是个男的都拒绝不了,玩玩罢了。”
“……”
在破车库LiveHouse的后台休息室,年轻的他们第一次打架,两人厮打了起来。
不知道怎么会有这么多的怨恨,是唐姿先动的手,口不择言地骂他:“那女的诱惑你,你就上?你还是人吗?畜生!”
白翼站在那任他打,“那男的也诱惑你了?你上了他的车,你们去了哪?”
“他……他只是……我……我还没答应他……”
“宝贝儿,好车不需要备胎。”他说。
……
还是没有谁正式提出过分手,唐姿工作了,偶尔会去白翼家,探望白雪和奶奶。
白翼依然整天都在玩乐队,全国各地的跑,她一直死皮赖脸的缠着他,不管对方怎么冷落。
奶奶看这女孩子死心塌地的要跟自家孙子,却被白翼欺负的太可怜了,倒是很疼爱她。
大约就是从这时候开始的,白翼不怎么回家了,忙着赚钱给小妹读书,忙着养家。
他的身边开始出现女人,接二连三地交女朋友,根本不好好对任何一个女生,每隔一段时间就换女友,带她们同进同出,从不回避唐姿。
多少次她在LiveHouse门口,看见迎面走来的白翼叼着烟,搂着陌生的女生。
身边的闺蜜都在劝她放弃,还在背地里嘲笑她。
搞摇滚的男的有几个安分的,男朋友不要她了,她还死缠烂打。
当年有多炫耀,这时就有多打脸。
最终,唐姿还是没有承受住这种压力和他的冷暴力。
因为白翼有一晚,把女人带到了那间租房,那是他们的家啊。别的事,唐姿都可以接受,但这个,打死她也接受不了。
终于崩溃了。
……
没过多久,这间租房就空了。
白翼最后一次回去,发现唐姿从家里搬了出去,拿走了所有的行李。
终于离开了他。
……
[2019]
十年后,回到这个屋子,两人都不是年少了。
唐姿在浴室为他洗完衣物,又去厨房忙活,“熬了鸡汤,记得你以前喜欢喝。”
“我吃过晚饭了。”他说。
“可是已经炖上了啊,”唐姿说,“等两个小时就好,到时候就饿了。”
“我没说要过夜。”白翼坐在飘窗上,望黑漆漆的外头看
唐姿也不强求,洗了手,也坐到窗台上,两人一起往黑漆漆的胡同子望去。
“唱歌吧,想听。”她提议。
“不唱,废嗓子,明天要登台。”白翼说,“你唱吧,记得当歌手不是你的梦想吗?”
她笑着说:“哪来的梦想,小时候的傻话罢了。”
因为当歌手可以登上舞台站在你的身边啊。
他侧头看她。
她只笑。一阵风吹过,长发飘飞。
受不住他的注视,于是她小声唱歌给他听。
她唱:“妈妈,看好我的……我的红嫁衣,不要让我太早太早死去……”
白翼:“草,别唱了,瘆得慌。”
唐姿:“这是我的心声呀。”
一如十年前年少模样。
两人挨着坐在窗台上,窗外夜景与从前相比没太大变化。
灰突突的天空,朦胧胧的月亮,空荡荡的胡同,破烂烂的自行车,到处都是贫穷的气息。
唐姿注视着他的侧脸,告诉他:“翅膀,我打算和林轩铭分手……”
白翼:“所以?”
唐姿一把抱住他,力气很大,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在发抖,“我们重新开始?”
白翼:“……”
忽然间,白翼不能抑制地大笑起来,寂静的房间里,他的笑声让唐姿觉得毛骨悚然。
他笑了很久很久,问她:“大姐,你爱跟谁跟谁,关我什么事?”
她愣了愣,愣了很久,然后也和他一起笑,她眯着眼睛,对他说:“可是我最喜欢你呀。”
白翼嗤笑:“喜欢我的女人多了,你算老几?”
唐姿脸一僵,半晌才问:“你睡了多少个女人了?”
“生气了?还是吃醋了?”他笑得前仰后合,忽然敛了笑,盯着她不放,“你被男人睡了多久了?”
唐姿:“……”
“半斤八两。”他看着窗外。
十年后的她,黑长的直发比从前更柔顺,他像以前一样在她发火时,把她拥在怀里,“想做吗?”
她说:“翅膀,我真的放不下,我喜欢你,你感觉不到吗?”
他笑:“姐姐,除了床和钱,你还有资格喜欢别的吗?”
唐姿:“……”
白翼:“做不做?不做我走了。”
……
已经夏天了,这个屋子还是很冷。
不那么温柔,也不再宠爱,她忍着,没有抗拒,发抖,僵硬,落了泪,却没有哭声。
“唱首歌?”他笑着说。
她哽咽:“你过分了。”
白翼:“唱吧,兴头上,不想看你哭。”
她喘不过气,五脏六腑都在疼,嗓子像要裂开:“夜深,你飘落的发。夜深,你闭上了眼。这是一个秘密的约定,属于我,属于你。”
嫁衣是红色,毒龘药是白色。
她伸出手去,抱住身上的人,手指轻轻地攥拳,又缓慢地打开,睁开眼时,她看见,手心里始终空空如也:
“妈妈,看好我的……我的红嫁衣,不要让我太早……太早死去……”
*
那晚FerryNo.6爆满,夜里十点,嘉宾驻场乐队DK登台,容修只唱了一首歌。
伴奏没有停下,容修从麦架前离开,来到他的贝斯手身边,对他微微颔首,把C位交给了他。
台下掌声雷动。
接下来就是贝斯手白翼的表演时间。
很多摇滚乐手们羡慕地仰头看着舞台上,不同于其他乐队,DK每次登台都让人惊艳感叹。
上次是容修和沈起幻合唱,这次是贝斯手主唱。
据说容修还给白翼的原创编了曲,将来就由他主唱他自己的歌。
白翼的嗓音没有容修那么有辨识度,也没有更多的演唱技巧,却能够轻而易举地抓住听众的耳朵,很直白,很真诚,很大众。
接地气,就像和哥们在KTV一起玩耍,拉近了面对面的台下歌迷的距离。
这次贝斯手的舞台试唱,刚开口就让人眼前一亮——
“喝醉的人还在不休,
“说留下的人早已远走,
“沿着街灯一直往南走,
“没人会停留。”
旋律不是震撼耳朵的摇滚,而是有些流行的曲风。
这是白翼自己选的歌,容修犹豫了下就同意了——风格是白翼喜欢的,原创也是这种,给他的那三首歌做铺垫,音乐平台数字发行是容修为他铺出的一条路。
白翼的左右两边是井子门两位重量级的吉他手,容修亲自为他担当了主音,沈起幻则是旋律,多宝也从大犷家里回来了。
白翼站在麦架前,平实的嗓音就那么随意地吐出来:
“你是那年最烈的酒,
“让少年醉上了心头,
“有人哭着喊你别走,
“却没学会挽留。”
……
远处的吧台,唐姿怔怔地望着舞台上的白翼。
走过的,终究还是过去了。
喜欢过,但是不能喜欢了。
无能为力,喘不过气,仿佛一夜之间挣脱了年少时期,就像一万颗星球脱离了轨迹。
从离开他那天,她就开始伤春悲秋,发现世上有很多事不能强求。明耀的黑暗了,温暖的冻结了,全宇宙都崩坏了,全世界都是错误的……
“那年你哭着说时间好怕,
“现在你一人在人群里挣扎,
“你学会笑了吗?”
白翼和以前不一样了,他失踪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联系过她。
两人谁也没有提出过分手。
她一直没有结婚。
但是时间并未因此而停滞啊。
停住的是自己。
已经三十二岁了。
大概要等多少年,才能察觉,扼住喉咙让她窒息的其实是自己。
苛刻的是自己。
仍然记得那天晚上,他出现在地心引力,她当时以为自己疯了,竟然能把来踢馆的人看成了初恋的男人。
直到他在台上弹奏贝斯。
望向耀眼的镁光灯,全世界都变成了慢动作。
终于她屏住呼吸,却久久不敢走过去,不知是幻象还是真实。
十年,她没有离开这座城市,没有回老家。
终于又遇见了他。
一个没有约定的遇见,一句话也来不及说,时间换来的,是见面不相识的距离,还有她低着头,眼泪在眼窝里打转的情不自禁。
那天离开时,他问:“我是不是见过你?”
她笑得眼中噙泪,“白翼,十年前,我的初恋。”
他只是眨了眨眼,转身就走了。
什么也没对她说。
好像从没付出过感情。
走过的,终究还是过去了。
时间留下了美丽,和一片狼藉。
他唱:这城市风总是很大,孤独的人总是晚回家,谁的身上没有疤?
唐姿坐在高脚椅上,移不开视线,像是站在世界中央,他的身影越来越远了,忽然她觉得受了伤,一颗一颗止不住有泪珠溢出眼眶。
年少时离开他,她从没哭过。
却又好像哭了很久。
十年那么久。
再相遇时他什么也没说。
其实他想了很多。
一首歌那么多。
——你是那年最烈的酒,让少年醉上了心头。
“明天我在何处天涯,
“那时你在谁的伞下?
“他能否把你送到家,
“你学会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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