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暮晨的爱情世界里,我就是个做小妾的。
很久很久之后,我几乎都不太记得我第一次见到周暮晨时的感觉,可是我依然能够清楚的记得第一次见到孔颜时的感觉。
美若惊鸿,这四个字就是当日孔颜坐在我面前,我脑袋里唯一的直观反应。
后来,我见过很多美女,她们都有小小的面孔,精致的五官,可是没有一个能像孔颜那样在顷刻之间,被我的大脑深深地铭刻。
她有一张无可挑剔的面孔,看着人不说话的时候,眼神里也会有无数的缱绻和妩媚,可是整个人的气质就犹如空谷幽兰。
我在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深深地为之折服。
在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周暮晨,明白了所有爱慕孔颜的人。
不过,仔细说起来,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见到她,我并没有看到她的脸。
那只是一个背影,白色的背景之中,医院里特有的一股消毒药水的味道之中,所有的旁枝末节被隐去,一个清晰的,凸显的,一个骄傲的,孤寂的,背影。
我的男朋友周暮晨是典型的纨绔子弟。
家境优渥的他们会唱歌,会抽烟,会喝酒,会飙车,会看时尚杂志,会玩电动,会打一手很漂亮的台球,会有很多女孩子喜欢。
可是,他们不会静下心来背一篇课文,或者做一道数学题。
身为应届高考生的周暮晨每天最重要的事情不是复习功课,而是跟他同样吊儿郎当的女朋友——程落薰,也就是鄙人,打情骂俏。
不过偶尔我也会展示我懂事的一面。
只可惜,每当我忧心忡忡地提醒他距离高考不足百日时,他都会笑嘻嘻地反驳我:“我们班那个学习委员,傻 逼一样。上课给她男朋友绣十字绣,老师站在她后面都不知道,手举得像抽风,那根针亮晶晶的差点刺到老师脸上,后来那个绣一半的东西——看不出是个猪还是个猴子,老师直接没收,跟她比,我还是收敛多了。”
他一耍起赖,我就拿他没一点办法。
他对我笑一笑,我就丧失理智了,哪怕他说月亮是方的,我也会跟着附和:对!每个角都是直角!
我愿意陪他做任何事情,哪怕我什么都不干,就坐在他身边看着他,都觉得非常开心。
那应该就是爱情最初的样子,没有伤害,没有亏欠,没有辜负,所有的丑陋都还没有登台,空气中都是甜美的味道,我知道,我在爱。
我确认,那是爱。
直到周暮晨接到那个电话前一秒,我都一直沉浸在自己营造的幻觉里,以为这样手牵着手,走下去,就是天长地久。
我怎么会知道,那通电话之后,我的人生翻开一个新的篇章,从此之后,很多事情,都跟以前不同了。
那时周暮晨用的是Nokia 3250,就是那款屏幕跟键盘可以旋转得像脱臼一样的手机。
我第一次看到活人用3250就是他,在第一眼看到的时候我心里就有一个据为己有的龌龊念头。
他的电话号码我能够倒背如流,可是当时我不知道,除了我之外,还有人甚至早我之前很久就对那个11个数字烂熟于心。
周暮晨电话响起之前,我们在KTV唱歌,晚场的价格是最贵的。
说起钱,他总是一副痞子样:“不就是钱嘛,哥哥有的是钱。”他每次说那句话我都觉得他像旧社会的地主,而我就像他抢回来做小妾的民女。
很快,我就知道我的感觉没有错:在周暮晨的爱情世界里,我就是个做小妾的。
当时我正死皮赖脸的点了Twins的歌——《眼红红》。大屏幕上的阿娇美得没话说,我逼迫周暮晨承认我长得像她,他斜着眼睛一边抽烟一边点头:嗯,都是女的。
我用非常不地道的粤语唱了两三句,自己心里都觉得愧对Twins时,放在桌上的3250震动了。
我没有看到那个名字是谁,可是周暮晨在第一时间内脸色就变了。我看着他接通了电话的同时也拉开了包厢的门。
一分钟之后,门推开了,他靠在门边神色复杂地对我说,落薰,我有一点事情先走,你自己回去,注意安全。
我张开嘴还没来得及叫一声他的名字,他就风驰电掣地跑了,我丢掉麦,紧跟着追了出去已经看不到他的身影。
其实,我只是想问一问,究竟什么事情那么重要,重要到,这么晚你可以丢下我一个人。
我茫然的回到包厢,屏幕依然还是阿娇那张漂亮的脸。我张开嘴,想要跟着她一起唱,可是却发不出声音来。
那些歌词像写在水面上的字,一行一行的消失。
我最初脸红现在双眼通红,再幼稚还是觉得恋爱如梦……
我眨一眨眼睛,眼睛好痛,我看不到,它是不是很红。
周暮晨深夜落跑的原因很快就真相大白。
第二天我晕沉沉地趴在课桌上,早自习下课,一个自称是我们博恩之草,人称是博恩绿化带的男生跑来找我。
当初就是因为周暮晨来博恩找他打架,而我偏偏又倒了八辈子霉认识这个祸害,义字当头的我,义薄云天义不容辞的去劝架,才会认识周暮晨,也才会有后来这些乱七八糟的事。
所以,当“绿化带”出现在我面前时,我的态度十分不友善,可是他毫不介意,欲言又止搞得跟便秘似的挤了好半天才挤出一句:“程落薰,你真的跟周暮晨在一起?”
我朝他翻了个白眼,是啊,难道你喜欢他?
确定了我的身份之后,他的表情变得好奇怪,像是怜悯,又有怜惜,总而言之是同情。
我被他那种目光看得浑身发毛,喂喂喂,有什么事你就说,别这么看着我,好像我没穿内衣似的。
他无语地把我之前对他翻的那个白眼又还给我,然后,真挚诚恳地对我说:“程落薰,你还记得我跟周暮晨为什么打架吗?”
其实我真的不记得当初他们是怎么打起来的,两个衣冠楚楚的男孩子,在博恩门口,拼杀得像两个屠夫。
此刻,我心中有一种不详的预感,本能告诉我再听下去我会受到伤害,可是我没有一点勇气去阻止他的口才从便秘变成了一泄千里。
程落薰,那天他来找我打架,是为了一个叫孔颜的女孩子,你知道吗?
昨天晚上,他扔下你一个人,也是为了这个叫做孔颜的女孩子,知道吗?
我看着他的嘴一张一翕,我很想告诉他,你有什么话就快点说,有什么屁就快点放,别在我面前用这种欲扬先抑的手法,还用问句来制造悬念。
可是我什么都说不出,我的脑袋里被那个女孩子的名字塞满了,我觉得自己马上就快要爆炸了。
孔颜,孔颜,孔颜。
她究竟是谁?她跟周暮晨是什么关系?这跟我又有什么联系?
也许是我当时的样子把他吓到了,他问完这两个在他看来是反问句,在我看来是疑问句的句子之后,就再也没敢多啰嗦什么。
最后,他无限同情的丢下一句:你今天去中心医院住院部4楼就能找到周暮晨。
我不屑的笑,我干嘛要去找他,我自己的男朋友,我还不相信吗。
他临走的时候再次用那种同情的眼神看了我半天,我用鄙夷的表情回敬了他:“不要企图挑拨我跟周暮晨的关系,我们是不会分手的。”
山无棱,天敌合,我们都不会分手。
那一刻,我是如此坚定地相信自己,也相信周暮晨。
我这番言辞在中午放学后跑去中心医院4楼看见周暮晨的第一眼就土崩瓦解了。
他手里提着白色的垃圾袋,上面清晰地印着旺角清粥的标志。而且,他明显一夜没有睡,黑眼圈很严重,最重要的是,他还穿着昨天穿的那套衣服。
他是那么爱漂亮的一个人,每天不洗澡不换衣服比没吃饭还难受的一个人,一个长那么大没做过一点家务事,连烟灰缸满了都要等保姆去倒的人,居然彻夜不眠地守在医院照顾一个叫孔颜的女生。
最重要的是,他居然是丢下他的女朋友来照顾这个女生!
他让我,怎么想得通,他让我,怎么能不无地自容。
我刚刚叫了一句,周暮晨,眼泪就开始掉。
他看见我的时候显然也十分不知所措,我走过去,我听见自己哽咽着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低着头,看着自己脚上那双蓝色的帆布鞋,匡威的经典款,还是我陪他一起去买的。
他穿着我陪他去买的鞋子在医院里照顾别人,我觉得我简直快要疯掉了。
我无助的抓住他的手,想要感化他,想要确认一点什么。
我那么彷徨地说:“周暮晨,你跟孔颜没有任何关系是不是?只要你说没有我就相信你。”
只要你说,我就信。
在我说这些话的时候,理智上已经有了一个清晰的答案,可是我的心,它不肯就此死去,它还要挣扎,它还要争取最后一线生机。
病房里那个女孩子背对着门,我看不到她的样子,可是我知道她一定听到了我们所有的对话。
我开始精神失常般的对她叫:“孔颜,你是谁,你别躺在哪里装死,你出来,你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原本低着头一动不动的周暮晨在我开始叫孔颜名字的时候猛然惊醒,然后拼命地挡住想冲进病房的我,像赶瘟神一样把我从病房门口拖到了走廊。
我在一寸一寸徒劳地反抗中,想起罗素然曾经在她的博客上写过:感情有时像博弈,高招无形。
那时我不懂,而现在,我完全懂了。
彼时,那个躺在病房里一动不动的女孩子,无声地赢得了这场战争。
那才是我跟孔颜第一次见面,她以静制动,任我咆哮呐喊,她不动声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