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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丘城塞。
金与风暴女纱萝一行人回到高丘城塞时,发现德布•罗意先生和特伦莫拉女士正微带敌意地与一个中年男子对峙。这个中年男子成熟非常,带有一种特珠的魁力,让人觉得非常的温文有礼,有着贵族最优雅的风度。宝蓝的深眼就像宝石一般,闪着智慧的光芒。
他成熟而优雅,风度翩翩。
微薄的唇角。也带有一丝傲慢地笑意,但那只是一种上位者惯有的骄傲。因为他的举止,永远都是那么彬彬有礼,给人一种与众不同的成熟男子的风度。他潇洒地端着一杯红酒,仿佛在自己的家中那样轻松自如地饮用。如果不是他身后有一张血红得披风,让人微带畏惧,那么人人都会觉得,他是世间最具有绅士风度的大贵族。
当看见金带着纱萝及猛虎佣兵团回来,他还像主人那样说了一句道:“欢迎回来,世间最强大的猛虎们。”
“你是谁?”金一看这个中年男子的气度,微带惊讶。但是神情依然镇定,问道:“请问为何来到我们高丘城塞?如果我没依记错,我应该不认识你,陌生的朋友。”
“我在人类世界没依什么名气。”那个优雅的中年男子微笑道“在血族的世界里,他们叫我埃温伯爵。”
“强大的吸血伯爵,你来我们人类的世界,所为何事?”纱萝玉手微举,阻止猛虎佣兵团其他人的骚动,微施一礼,谨慎地问道:“要知道,人类与吸血一族,是不会依什么值得交好的地方。你,莫非是宣战而来?”
“就像刚才我跟尊敬的德布古•罗意先生和特伦莫拉女士所说的一样,我心情善意,只为和平相处而来。”贵族一般的埃温伯爵微微道:“如果你们怀疑,那么请记忆起在几个月前,我与我的好友喜欢研究骨头和鬼魂的魔法师,强大的弗拉斯搭吉克,曾经送给你们
城主,那个特珠的年轻人,一座城塞。”
“你的条件呢?”纱萝轻哼道:“你想在我们的身上什么获得什么?鲜血吗?”
“呵呵……虽然我喜欢处子的鲜血,可是我不必饮用朋友的鲜血,我可不是没依理智只知道吸食鲜血的低级吸血鬼和吸血鬼奴。”埃温伯爵微微一笑,道:“就像人类那样,他送给朋友们一件小小的礼物,完全不需要任何的回报。我的到来,只是想跟大家打个招呼,顺便,告知你们,兽人大军正在大量集结,准备侵入,希望你们能够及早作好准备。”
“是这样……”特伦莫拉女士忽然点点头,又问道:“大量的兽人?埃温伯爵可以告知我们大概的数量吗?”
“不少,应该有三万之数。援军多少不明,但是只是这三万兽人就比较可观了”埃温伯爵微微一笑,道:“它们不太像是寻你们复仇,而是联合某个势力入侵晨星联盟而来。如果强行对抗,估计高丘城塞,很难守御都它们的大军。”
“那么伯爵大人有什么好主意?”金与纱萝对视一眼,沉声问道。
“你们正在发展,就像种子刚刚萌芽,在没有长成参天大树之前,不宜对抗强烈的风暴”埃温伯爵微微呻了一口红酒,优雅的道:“如果采用小小智计,引诱那些没脑子的兽人偏移目标,应该会比固守更加容易。我们亡灵的军队,也会在边上作出呼应,让无形的威胁,迫使它们改道。”
“你为什么要帮助我们?”纱萝轻哼道:“一个乐意助人的吸血伯爵,难道你准备改行信仰光明神了吗?”
“我主要不是帮助你们,而且那个奇怪的青年人,他是我们亡灵的克星。”埃温伯爵微笑道:“我们对天生的克星有两种办法,一是和他成为朋友,另一种是敌人。当然,在能够成为朋友的情况下,我们绝对不愿意和天生的克星成为敌人。”
“原来你们在动‘雷’他的主意。”金沉声道:“不过可能你们失望了,我们不需要有不轨意图的朋友。”
“不,我们没有任何的恶意。”埃温伯爵呵呵笑道:“死灵一族,在愚昧无知的人类眼中,也许是邪恶和可怕的,可是在事实上,也有着各式各样不同存在,比如我埃温伯爵,一个喜欢与人类结交朋友的吸血伯爵。也有像强大的弗拉斯塔吉克,人们传说中可怖的死灵法师王,却是从来都很珍视生命从不轻易杀生的死灵王者。”
“想和我们成为朋友,那也不是没可能。”德布•罗意先生大笑道:“但是友谊的桥梁,不可能一天就架设起来,拥有无尽寿命的伯爵大人,想必明白这个道理,而且拥有这种耐性。”
“当然,正因为漫长生命的无邪,才让我有与人类亲近的想法。”埃温伯爵举起酒杯,优雅地道:“人类的生命是最精彩的,虽然短暂,却拥有别的任何生命也不曾有的丰富多彩。人类的一切,都让我这个血族的王者羡慕无比,所以,我才会愿意与人类成为最好的朋友,分享你们的快乐,一起经历你们精彩的生命。”
“是这样吗?”金沉声道:“尽管你是血族之王,可是我想告诉你或许不知道的东西,人类的东西。人生之所以精彩,是因为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