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为知己

作者:蓝色狮

    霍去病往船舱内查看过已准备好的锦缎布匹,方才回到甲板上,也随手拿了块粗面饼,斜坐在甲板盘绳的木桩上,心不在焉地咬了两三口,目光若有所思地将甲板上的马匹和人都扫了一遍。

    “这次……”他缓缓开口。

    其他人倒还罢了,唯缔素与子青站姿笔直,等候将军的命令,霍去病停口瞧着他二人,无奈道:“首先要改得就是这点,这次装扮成商旅,你们言语行动间须得改掉军人习 性,免得被人看出破绽来。”

    闻言,为表示听命,缔素动作生硬地往船舷上一靠,子青则面无表情地低头咬了口面饼。

    霍去病微微一笑,接着道:“下船后将货品都搬到驼队上。老赵,你率四人负责押后;伯颜,你率四人在队前开路;谭智,浩然,你二人负责保护缔素,将沿途所有水源都标注出来;余下的人,随我在队中策应。”

    “诺。”

    众人皆应道。

    缔素此时才方知自己此行任务,更未料到,霍去病还专门派了两个人来保护他。其中谭智是东中郎将,施浩然则是长水校尉,此二人军阶皆不知比自己高出多少,竟然令他二人来保护自己,着实令他一时间受宠 若惊。

    斜睇了眼缔素,谭智顿感大材小用,委屈道:“就这个小鸡崽子,掉锅里头也没人吃啊,还用着我和浩然两个人来护着他?

    “咱们这些人里头,会舞刀弄槍的不稀罕,会找水源的可就这么一个,到时候几万人马就得靠他找的水源。信得过你,才把他交 你手上,你不愿意,要不我来替你?”霍去病掰下小块面饼丢入口中。

    谭智嘿嘿一笑,忙道:“不用不用,那还是我吧……小子,过来!从现在起,吃喝拉撒都不许出我一丈内,知道么?”他朝缔素笑喊。

    旁人皆笑。

    顿了一会儿,西中郎将伯颜颦眉问道:“将军,咱们扮成商旅,必然行动缓慢,此番又是深入匈奴腹地,若遇上匈奴人劫货怎么办?”

    “驼队上的驼旗用得是长安齐家的,今年的过路钱他们早就交 过了,不出意外的话,匈奴人是不会来劫我们的货。”霍去病停了下,看出伯颜眼底的意思,“若是有意外,货全丢弃,尽量避免交 手,走为上策。此番是为了探路,要收拾他们等下次。”

    众人闻言,心下皆已明白。

    长水校尉施浩然把最后一点面饼吞入腹中,起身伸了个大大的懒腰,道:“又不用动刀动槍,天天光跟着那些骆驼磨蹭,还得伺候小毛孩子,没劲没劲。”

    话音刚落,他便被人自身后不轻不重地踹了一脚。

    “要不说你贱呢,没匈奴人追在屁股后头,你就不会过日子了。”霍去病踹完他,复坐回去,笑道:“老赵,每天早晚照着饭点揍他,省得这小子皮痒痒。”

    赵破奴笑呵呵道:“这小子皮厚,我担心早晚两顿不够……”

    “得得得……”施浩然拱手作揖,迈了几步正走到缔素旁边,把缔素一把揽过来,故作郑重道,“我责任重大,得保护这个大人物,你们谁都不许惹我啊!”

    未料到他劲道太大,缔素被他勒得几乎透不过气来,幸而一把被谭智拎了出来,顿时扶着船舷连连咳嗽。

    “……差点勒死他,你这蛮牛。”

    谭智边道,边好心地替缔素拍背,他的手劲也不轻,拍得缔素踉跄一下,几乎栽到甲板上,幸而子青及时托住,将缔素扶到旁边坐下。

    “你瞧瞧你瞧瞧,刚才你差点拍死他,还说我蛮牛,你自己也不去照照镜子……”施浩然一脸的幸灾乐祸。

    你一句我一句,接下来,两人扭斗成一团 ,霍去病看得有趣,权当佐饼小菜。

    缔素哀怨地将子青瞅着,虽不敢言语,但目中意思已让人十分了然:我不要和这两个蛮人待在一块。

    将军所下达的命令,子青亦无法,只得安慰地拍拍他。

    

    下船后,果然有驼队已在岸边等候,待把锦缎布匹都搬上骆驼背上,他们方才跨上马背,开始这一路的旅程。

    因是打着长安齐家的旗号,一路上着实太平,即使远远地有匈奴人经过,看见他们是齐家商队,也无人来为难他们。有时到了匈奴人小部落所在地,还有普通匈奴百姓上前来与他们换些针头线脑,油盐酱醋之类琐碎东西,霍去病也甚大方,心无芥蒂,能匀出来的皆与他们交 换。

    待走远后,施浩然甚是不解,皱眉道:“他们可是匈奴人,咱们干吗还要换东西给他们?”

    “匈奴人就不是人了?”霍去病白他一眼,“不打仗的时候,人家也是老老实实过日子,在这种小事上去为难人家,你瞧你这点肚量……”

    话还未说完,就听见“嗖”地一声,一支利箭从身后,直入草丛深处,隐约能看见一头肥硕野兔栽倒在地。子青飞快窜过去,将野兔拎回来,挂于马侧,一日下来那里已然挂了三四头野兔。

    霍去病斜睇她一眼:“打兔子倒是利索,要是烤兔子的功夫再精进些就好了。”

    子青愣了楞,默默点了下头。

    眼见日渐西斜,霍去病下令就地宿营,除了谭智浩然二人陪着缔素去附近搜索水源,其他人卸下驼队的货,让骆驼得以休息,又生了篝火。子青在篝火边拔着兔毛,预备烤兔子。

    瞧她把野兔背脊上的毛拔下来,当做稀世珍宝一般,小心翼翼地放入小布包皮内,最闲的霍去病忍不住凑过来,探手就把小布包皮拿过去,端详奇道:“你留着兔毛做什么?”

    “兔毛可以做笔。”

    子青有些紧张地看着他手中布包皮,生怕霍去病喘气略大些把兔毛吹跑了。

    霍去病挑眉:“做笔?!”

    “嗯,秋冬时候的老野兔背上所生紫毛,被称为‘紫霜毫’,是做笔的上上之选。所做出来的笔储墨多而不漏,耐用。”

    子青耐心解释道,与此同时,想不作痕迹地从霍去病手中拿回小布包皮。可未料到霍去病偏偏不撒手,子青只得讪讪缩回手。

    “兔豪我倒是知道,不过没想到是这老野兔背上的毛。”霍去病闲闲侃道,“你想做笔?也好,先做一根给我使使,让我看看好不好用。”

    子青呆了呆,紫毫极其有限,这些兔子加起来都未必能做一支笔,将军这一开口……

    “怎么,你不愿意?”

    霍去病已从她不自觉颦起的眉尖看出来,心下有些好笑,毕竟还是年幼,这少年丝毫不懂得掩藏情绪。

    子青思量着该怎么说才妥当,沉默半晌,也没想出什么好法子,只能抬眼如实与他商量道:“若将军不等着用的话,下次再做笔给您行么?这次的笔,是我想拿去卖些钱两,有急用的。”

    她目光甚是恳切,干净清澈,霍去病对上她双眼,定定看了好一会儿,才慢吞吞道:“你干脆卖给我,如何?”

    “您想买?”子青有些不可置信。

    “嗯。”

    子青只能道:“……那我卖您便宜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