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程1归途

作者:蓝淋


对不起。
可是我也是没有办法。
S城是个挑剔骄傲的城市,而我一点也不挑剔一点也骄傲不起来,所以尚觉得融洽自在。尤其这里离以前所有的一切都足够远,我可以重新开始,可以假装在此之前的人生是平稳安静的空白,除了未来我什麽也没有。
多好[自由自在]。
公司很好,同事大多年轻活力,从基层做起也无不可。对著新鲜干净的办公桌和电脑,来来往往的女孩子精致亮丽男孩子挺拔俊朗,主管不在的时候有足够的音乐和笑话听,连我都可以笑得很开怀很没心没肺,似乎不知道痛是什麽东西。
只要不深究不求太多,一切都算是美好宜人,我愿意,也打算长此下去,终老一生。
一进门就看到丁丁如丧考妣的脸。
丁丁其实只是姓丁,但他实在有著丁丁历险记里主人公的翩翩风采,这个称号当之无愧。
“干嘛?是不是朱砂又不让你约?”
朱砂在我们这个部里是出名的漂亮,丁丁使尽全身解数,嘴甜脚勤脸皮厚,偏偏总是看得到吃不到,急得抓耳搔腮。
“朱砂居然穿了裙子!”丁丁痛心疾首,“还搽了那支39美元的唇膏!”
我是记得那支唇膏,丁丁说过那种价钱就算用了能变成玛丽莲梦露他也不会买。
“那又怎麽样?”我希奇,“你不是一直遗憾她只穿长裤害你看不到腿?她打扮漂亮点你还不高兴?”
“她哪里是打扮给我看的。”丁丁垂头丧气地磨牙,“今天不是新老板要来嘛。”
“咦?”
“上周的例会你又睡著啦?陆小姐调回到美国总公司去了,就由她弟弟来接这个位子。”
每周言而无物的例会我都在很认真地打瞌睡,反正有要紧的事丁丁这个大嘴巴必然会在办公室里再宣传一遍[自由自在]。
“朱砂这麽漂亮,万一被他看中,那不是陷入魔爪……”
我打断他的草木皆兵:“也许陆小姐的弟弟发生基因突变长得三白眼赛馒头额头上能跑马,朱砂看不上他也难说。”再说你以为全天下男人都和你一样啊。
“我知道他长什麽样。”丁丁萎靡不振,“挺帅的,只比我差一点点。”
我安慰了他两句把他哄走,坐下来打开电脑准备做事。朱砂端著茶水摇曳生姿目不斜视地从丁丁身边走过,径自站到我面前:“亦辰,帮我打这份资料,中午请你吃饭。”
我瞄一眼眼巴巴的丁丁:“有人可以帮你打资料还顺便请你吃饭,为什麽不找他?”
朱砂俏皮地吐吐舌头:“不想和他吃饭才找你呀,拜托~”
可怜的丁丁几乎要抓狂了。
办公室门突然打开,主管站在门口,朝他身後说:“陆先生,这是我们设计部……”
我们定格,都以为是要拉成一列去老板办公室请安,哪知道他居然亲自光临。
丁丁吓得一头钻进卫生间去整他拉散开来的领带,朱砂忙若无其事婀娜多姿回她的位置上去,我也狼狈,桌上堆积如山的计划书分析报告久未整理乱成一团摇摇欲坠,刚才边走边吃的早餐饼只怕还有碎屑粘在脸上。
“这几个都是新来的……程亦辰。”
我刚来得及躲到电脑後面把嘴擦干净,手忙脚乱站起来,眼睛看地板,脸上挂著笑。
“刚从X大毕业,年纪轻轻,业务能力倒是很扎实……”
“程…………亦辰?”
他的声音很轻,似乎完全不经意的重复。
我几乎是仓皇失措地抬起头来。
陆风。
天哪,陆风。
我眼前模糊了又清晰,清晰了又模糊。轻微的晕眩和不真实。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时间轨迹,我和他的会在这里重叠,巧合得让人不知所措。
我无意识地向前迈了两步,姿势僵硬。不能失态,不能失态。这是五年以後,我们都已经长大成……陌生人,没可能情绪激动地拥抱欢呼。可我不知道该怎麽样才是常态。
陆风目不转睛地看著我,似乎是在仔细地分辨他所熟悉所记忆的那个程亦辰。
可今天的我大概已经面目全非了。
“亦辰。”他吐出这两个字的语气有点生涩,但很快笑了,“想不到还能再见到你。”他走过来,左手拍拍我肩膀,右手姿势标准地伸出。
这个时候除了握手别无选择。
四周惊讶的情绪波涛暗涌。“你们二位认识?”主管笑容得体地。
“高中同学,以前挺好的朋友。”
我把他这句轻描淡写的介绍咀嚼了几遍,用力吞下去。
主管陪著陆风还没完全走出办公室,丁丁已经耐不住:“亦辰你要鸿运当头了,今晚给老板洗尘的酒会赶快去叙叙旧。”
我吃力咧咧嘴:“傻瓜,都好几年没联系了……本来就没什麽交情……哪来的旧好叙。”
陆风停了停,转头看我一眼。
晚上的大型酒会是自助式的,这样大家都自然轻松,否则陪著老板主管团团坐成几大桌那就不是吃饭而是吃脸色了。
人群或站或坐三三两两地聚著聊天,我和丁丁朱砂都是新人,总泡在一起。今天没有什麽精神夹在他们中间挡枪挡棍,托著碟子色拉坐到墙角闷吃。
那一对活宝,一左一右不知疲倦地抬杠。
“亦辰,你这麽瘦还吃色拉,来,我给你这个。”朱砂拨了两片烤成金黄的小羊肉和一对鸡翅到我碟子里,丁丁又双目暴突。
我含著一嘴苹果土豆来回磨了半天也咽不下去。陆风就站在不远的地方客气而生分地应酬。他真的是不一样了,不再是以前那个球鞋牛仔裤一脸痞子相半大不小的孩子。那锺严肃正式的表情简直不像是他可能有的。
还有做工精良笔挺得一丝不苟的西服。他以前哪里受得了这个。
……现在的他,怎麽可能用脚上那双意大利软皮鞋踢人踢墙壁。
瞄了一眼正喋喋不休的丁丁,心想他要是知道那双鞋的价钱一定又会不想活了。
人的细胞是以七年为一个周期全部更换的,也就是说,过了七年,站在你面前的朋友其实彻头彻尾是个陌生人。我们的五年…………差不多也改变了百分七八十。五年前我会想要陆风的全部还不满足,而现在,只要能这麽悄悄地在旁边看著他,也就够了。
“你一个人在这里发呆?”
“啊?”我如梦初醒,“不,还有……”这才惊觉丁丁和朱砂不知什麽时候已经溜得干净[自由自在]。
陆风在旁边坐下,若有所思地玩著手里的高脚杯,两人都无话可说。
“你这几年……好不好?”
再土不过的开场白,理应答得流利。可我只能低著头,木讷地:“很好……我考上X大了……然後到这里工作。”
“我就知道你一定能考得上。”他笑,随意地握住我手腕,“你……怎麽还是这麽瘦?”
我被火烧了一样猛地把手抽了回来。
两人对视著都有些惊愕和茫然,而後尴尬。
陆风咳了一声,把酒杯放下来:“小辰……我这几年在美国,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