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心

作者:三毛

    亲爱的朋友:

    离国半年,来信积压了许多,“信箱”停顿数月,十分抱歉。这几天将书信做了分类,这一期不再单独回信,只想将部分相同的信件在这里做一个总答复,因为性质是一样的。许多青年朋友来的全是长信,信中愁烦、伤心、失望、愤怒的原因都是因为视为至爱的好友改变了态度,或辜负了情意等等、等等。在此我们谈的是友谊中所发生的变化,而不是指爱情类的情感那一类书信。

    对于“朋友”这两个字,事实上定义很难下,它比不得“天地君亲师”那么明确而了然,因此所谓朋友,在认知和接受上都必然难免主观。

    我总以为,朋友的相交,最可贵在于知心,最不可取的,在于霸占或单方强求。西方有一句谚语,说:“朋友的可贵,就在于自由。”这句话是深得我心的。

    青年人交友,出于一片热切之心,恨不能朝朝暮暮,生死相共。这种出发点是可以欣赏而且了解的,因为人类常常觉得内心荒凉,期望有一个倾诉的对象。而青年朋友许多心事羞于向父母启口,朋友便成为极为重要而急切的精神寄托,这也是十分合理的心态。

    问题是,当人一旦忘记了距离的“极重要”和“必需”时,太过亲密的交往,往往将朋友这一个随时可能改变的关系,弄成复杂,甚而难堪。

    总结所有的来信,对于朋友的失望,大半来自对方所言、所行达不到自己对他所要求的标准。而我却认为,朋友是不能要求的,一点也不能,因为我们没有权利。

    古人一再的说,“君子之交淡如水”,这句话实在是不错的。那就有如住在小河边,每日起居中听见水中白鹅戏绿波,感到内心欢悦,但不必每一分钟都跑到门口去老看那条河。因为河总是在的。

    朋友的聚散离合,往往与时间,空间都有很大的关系,当一个人的大环境改变了的时候,内心也是会有变化的。老友重逢,如果硬要对方承诺小学同窗时说的种种痴话,而以好朋友的身份向对方索取这份友情的承诺,在处事上便不免流于幼稚和天真,因为时空变了,怨不得他人无力。

    再来说大部分的来信,其中多多少少涉及友谊之后而产生的金钱关系。虽说好友有通财之义,但是急难时,总得等对方首先提出愿意相助,才叫不强人所难。如果情感真切,而对方不能以金钱支助,他人可能有本身的困难或对金钱处理的态度,不能因为受拒而怪责那是不够朋友。一个好朋友,首先必须为对方设想,金钱之事,能不接触,是最体谅朋友的一种行为。除非生死大事实在走投无路,可开口商借。但如芝麻小事或要朋友一同“上会”被拒,该怪责的当是自己,不是他人。

    也有来信中说,被朋友出卖了,一再告诫不可说给第三者听的秘密,告诉了朋友,因而传扬开去,使人窘迫。其实,这是我们自己的识人不精,也是自己出卖了自己。这也愤怒不得,谁让你忘了“见人只说三分话”这句谚语的真理呢?反过来说,不做见不得人之事,一生光明坦荡,哪来的秘密叫人给传了出去会受到难堪?一个没有秘密的人,当然很少,如果实在是有,又想倾诉,那就请静心看看对方是否值得信任;如果心存怀疑,便不要一时冲动脱口而出,悔之不及。

    更有来信说,自己对待朋友出自一片真心,想不到对方并未以真心回报,因而十分痛苦,甚而痛骂朋友狼心狗肺等等。这些来信中,“想不到”三字用得最多。这不能怪别人,只怪自己怎么连这么简单的人情世故都“没有想到”,他人不是自己,我们要精准的控制自己都难,更何况控制另一个人?

    也有一些优柔寡断性格的来信,说明自己正与一群朋友同流合污,又下不了决心脱离那个圈子,请问三毛要怎么办?我说,就这么办,跳出那条污水河,比如壮士断腕,起初可能麻烦,事后想想,幸亏下了决心,不然失足千古,是不得一再拖延的。一个影响不好的人,不能叫朋友,只能叫敌人。当然,也不必去跟敌人对打,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快走快走,迟了来不及了。

    更有来信说,对于某个死缠烂打的朋友实在极不欣赏,苦于情面或怜悯,不忍深拒,因而感觉感受束缚,又不能告诉对方,怕对方受伤。这种处理,实在是小看了他人,高抬了自己。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能够说——“没有他我活不下去”。人,在本身体内自有韧性与生命力,不会因为朋友疏远而去跳河,了不得十分悲伤,但时间久了,也是会过的。我们实在不必为对方想得太多,而低估了对方失友之后的再生。不会死的,请对方自己处理去吧。

    朋友这种关系,最美在于锦上添花,热热闹闹庆喜事,花好月更圆。朋友之最可贵,贵在雪中送炭,不必对方开口急急自动相助。朋友中之极品,便如好茶,淡而不涩,清香但不扑鼻,缓缓飘来,细水长流。所谓知心也。知心朋友,偶尔清谈一次,没有要求,没有利害,没有得失,没有是非口舌,相聚只为随缘,如同柳絮春风,偶尔漫天飞舞,偶尔寒日飘零。这个“偶尔”便是永恒的某种境界,又何必再求拔刀相助,也不必两肋插刀,更不谈死生相共,都不必了。这才叫朋友。

    话说回来,朋友到了某种地步,也是有恩有情的,那便不叫朋友,叫做“情同手足”,手足已入五伦之内,定义和付出当然又不同了。

    两性之间的朋友,万一一方有了婚姻,配偶不能了解这份友谊而生误会,那么只有顾及家庭幸福,默默退出,不要深责。人间“不得已”的事情不是只有这一样,如果深爱朋友,必须以对方幸福为重,不再来往,才叫快乐。

    男女之间,以纯友情转化为爱情,也未曾不可,相知又相爱,同组家庭,两全其美,不也很好?何必犹豫呢?

    其实,天地可以称朋友,爱民为民的一国之君也是某种朋友,父母手足试试看,也有可能亦亲亦友,老师学生之间也能够亦师亦友,这也是教学相长。

    如果能和自己做好朋友,这才最是自由。这种朋友,可进可出,若即若离,可爱可怨,可聚而不会散,才是最天长地久的一种好朋友。

    说了那么多,这封信实在不算是答复,只是很愉快的写出了对朋友的观点而已。

    谢谢各位来信给我的灵感。三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