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客观条件来看,张居正之引用私人,是无法避免的。以我国幅员之大,交通通信又极落后,任何有能力的内阁,也不能对各种地方官有周密的了解和实际的控制。张居正一心改弦更张,10年“专政”之后,各地税额并没有调整;地方政府仍然无法管理农村,官吏薪给之低,依然如故。总之,这种维新不过是局部的整顿,而非体制上的变革。张居正本人认真办事,一丝不苟,他亲自审核政府的账目,查究边防人马的数额,下令逮捕犯法的官吏,甚至设计各种报表的格式,规定报告的限期。他所派遣的总督和任命的尚书个个精明能干,然而他们的诚信仍有问题。因为撇开他们本身不说,他们属下的低级机构,依然处于各种各样不合理条件之下,离开了权术,这些高级官员也无精明能干之可言,而权术又总是和诚信背道而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