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凌云与傅轶则上去,跟高翔道别,走到门口,一个高挑的女郎已经站在那里,正是在台上演唱过的可可。她卸过妆,换下了演出时穿的亮片晚装,穿着T恤、牛仔短裤加平底鞋,手里拎了个大包,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向外张望,她一转头,看到司凌云,马上认出了她,跟她打招呼,“嗨,你好。还记得我吗?”
司凌云笑道:“当然记得,你的歌唱得真好听。”
“谢谢,”她显得十分开心,“我刚签了合同,一周有三天在这边驻唱,下次你来喝酒,记得告诉我你喜欢听什么歌。不过这个酒吧的风格就是唱爵士和怀旧老歌,完全是老男人的品味,选择有限。”
她这么无拘无束,口无遮拦,自有一股洒脱不羁、让人乐于亲近的味道,司凌云也禁不住主微笑,“那你自己喜欢什么风格?”
“我比较喜欢电音摇滚,不过阿恒也说我的嗓子其实适合唱爵士、民谣。”
“你是要走吗?我们可以带你出去,这里似乎很难等出租车。”
“不麻烦你了,阿恒说他来接我,我正在等他。”
正在这时,一辆摩托车停在了酒吧门口,曲恒摘下头盔走了过来,他扫一眼司凌云与傅轶则,淡淡地点点头,将另一只头盔递给可可,“走吧。”
可可对他们挥下手,跨上摩托车先走了。司凌云伸手,“车钥匙给我。”
傅轶则拿出钥匙交给她,上车后,她调整座椅,发动车子,不一会儿,远光灯内出现那辆摩托车,可可的长发随风飘扬起来,她双手紧搂着曲恒的腰,下巴搁在他肩头,跟他说着什么,两人姿势十分亲密。司凌云赶上去,摩托车放慢速度驶到路边让她超过去,可可再度笑着对她挥手,而曲恒也侧过头来,视线与她瞬间交错而过。
“你注意到她,不仅因为她声音特别吧。”
司凌云没想到他会提起她进酒吧时随口说的那句话,可是这样的细枝末节如果也需要辩解说她并没有刻意隐瞒,反而荒唐,她一时无话可说。
傅轶则仍然用那种调侃的腔调说,“这女孩子知道你是她男友的前女友吗?”
她恼火地说:“过去那么久的事,需要知道吗?”
“有时候,我们都得面对一些难堪的真相。”
“谢谢你的今日金句,我以后出来之前,一定先探头打听一下,有没有什么真相等着让我难堪。”
“也许我们双方诚实一点,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司凌云气结反笑,“轶则,幸好你说的是双方诚实,不然我只好认为你想充当神父听我告解了。对不起,我没什么可忏悔的,而且我也负担不起别人对我无条件坦白。”
“很好,又是你讲求的事事公平,这条界线画得可真妙啊,简直可以抵挡任何问题。”
司凌云默然了。她想,这个晚上的所有争论似乎都起源于几年前她声称曲恒是她男友,她从末想到那一个谎言的影响会绵延至今。幸好她与傅轶则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恋爱,不然怎么经得起这样的相互隐瞒与刺探。
到了傅轶则住处地下停车场,司凌云停好车,与他一起上电梯,他按了34楼,她按下一楼,“你刚出差回来,好好休息,我打车回家。”
电梯到了一楼,她正要出去,他一把将她抓住,用力之大,她险些脱口惊呼出来。她又惊又怒,可是眼见几个人走进来,挣扎起来未免难看,只得不动,电梯上上停停,到了25楼,里面重新只剩他们两人。
“你干什么?”
他一声不响,低头吻向她,突如其来的压力让她后退,背一下撞上电梯壁,痛得微微皱眉。他迫近,手借势探进她的裙子里,她气极败坏地推拒着,挣开他的嘴唇,“电梯是有监视摄像头的,你想演活春宫给人看吗?”
他低沉地笑,呼吸中有红酒的味道,可是笑声没什么愉悦,反而有几分难以言传的挑衅,“也许你更喜欢我这样演给你的前男友看。”
“你喝多了。要表现深情可不是这么个玩法,大家过去都不是一片空白,阿恒跟我……现在是普通朋友。”
电梯停在了34楼,傅轶则一把将她打横抱起,大步走了出去,“这么说你不喜欢看到我为你吃醋?”
“我怕我没有相同的醋意回报给你。”
“又来了,你还真是无时无刻不记得你那些条件。”他放下她,一手牢牢搂她,一手拿钥匙开门,“好吧,我道歉,我确实喝多了。今晚别走,我们已经一个多星期没见面了,我真的很想你。”
她睨他一眼,他已经完全恢复了彬彬有礼的轻松模样,嘴角上扬,笑意迷人地看着她,手指轻轻摩挲着她的颈后,力道温柔。她多少放下心来,又觉得疲倦,也不想再争执,随他走了进去。
傅轶则打开音响,播放的仍是TomWaits的歌曲。
Inalandthere’satown在那里有一座小镇,
Andinthattownthere’sahouse小镇上有一所房子
Andinthathousethere’sawoman房子里住着一个女人
Andinthatwomanthere’saheartIlove女人有一颗我爱的心
I’mgonnatakeitwithitwithmewhenIgo若我离去我会将它带走
他走到酒柜那边拿出酒杯倒着红酒。“你要吗?”
她摇头,“不要。而且你也喝得够多了,远不止高翔说的品酒。”
“别听他的,他豪饮起来比我厉害得多。”他漫不经心地说,仰头喝了一口酒,“我们不止一次在纽约酒吧喝得烂醉,最后他那个书呆子表兄气得说再也不救我们回去了,哈哈。”
“你们喝醉了会做些什么,不见得总是找人吵架吧?”
“我们不止一次打架。别看老高现在一派斯文,当年动起手来狠着呢。”
司凌云再想想高翔那个儒雅的样子,真有些不可思议,“你们一个博士,一个商人,居然结伴喝酒闹事为乐,太神奇了。”
“每个人都有胸中块垒嘛。不过他开始做红酒代理以后,反而喝酒少了很多。”
“你们认识很久了吗?”
“对,很久了。说起来他最先看出我顶多是个二流学者,当不了一流的科学家。我进入风投行业,还是他建议的。”
这还是他第一次对她谈起他转行的由来,她不免有些好奇,“他也做风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