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月色温柔,大家在吊脚楼谈笑风生。我想起就在一个月前,我还在北京的末班地铁里听着李志的一段录音,不能抑制地流泪。
他说:“我也知道,我在很多的歌里面有我的感情,有我的想法,但是我并不指望你们能够彻底地了解,可是在你们并不了解的时候尽量少说,因为那样会伤害到我。”
Jenny问我:“你那时候跑到北京去做什么?”
我说:“就是那里能够满足我一切的精神需求啊,我想要的它都能给我啊……”
静了一会儿,丹尼忽然说:“除了快乐,是不是?”
我猜想那一刻我的表情一定像是恐怖片里的最后一个镜头,脑中雷声轰鸣,眼泪几乎到了眼眶边缘,这不能够啊,那么多亲密的人都不曾接近的真相,怎会被一个异乡人一语道破?
到底非我族类,不懂含蓄迂回。
我一仰头把杯子里的酒悉数饮下,笑着同他讲:“丹尼,你还说你的中文不好,你看你差点儿把我弄哭了。”
我已经不是五岁时吃一颗糖就觉得开心的我。
我不是十三岁时买一本Iverson的画册就觉得满足的我。
我不是十六岁时,下了晚自习,看到有人在校门口等着我就觉得兴奋的我。
我甚至不是二十三岁时,因为一句“要不是你想去那里,我才懒得去”就觉得不枉此生的我。
她们都曾是我,但我已不是我。
{再见,我的哈利波特}
Hi,Matt,从印度回国之后,我曾经用我蹩脚的英文给你写过一封邮件,但我不确定你有没有收到它,因为大半年过去了,我依然没有得到回复。
以你简单澄明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不可能理解我这个来自中国的怪胎小姐有多么敏感多么高傲,所以在我的英语未达到独自环游世界的水平之前,我不会再给你写邮件了。
但时间过去这么久了,那段温馨和快乐的记忆不仅没有淡去,反而历久弥新。
我终于在这个窗外有蛙鸣的夜晚,翻出了我在清迈时写的日记。
作为报复,我要用中文写一封你永远也看不懂的长信。
你总是告诉别人,你第一次见到我是在我们一起去厨师学校的早晨,事实上,并不是这样。
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Jenny喝醉了的那个夜晚,你当时坐在一楼的台阶上翻包。
Jenny抱着那只有奶便是娘的猫回宿舍,低头跟猫说了一句话,再抬头就不见你了。
我走在她的后面,她忽然回过头用一种见了鬼的表情惊恐地告诉我,刚刚那里明明有个人。
接着你就从房间里拿了瓶矿泉水出来,继续翻包。
我拿这件事嘲笑了Jenny好久,而你当时太过于专心致志,完全没有注意到从你面前走过去的这两个神经病。
所以,你才会把我们一起去厨师学校当做我们第一次见面。
其实我们的友谊真正的开端是在那个安静的夜晚,只是当时我们都没有察觉。
潜意识里,我其实很想忘记那次在厨师学校不愉快的经历,二十多年来我从来没觉得自己那么笨过,我为什么要脱离大部队去厨师学校玩呢?我为什么要存着侥幸心理认为那天除了我之外,团队里一定还有中国人呢?
事实上,刚坐上去农庄的车我就后悔了,你坐在我的对面友善地跟我打招呼说“howareyou”,其实我初中就知道说“I‘mfine”了呀,可是那一刻从我嘴里蹦出来的句子却是:“myEnglishisverypoor,don’ttalkingwithme,please!”
你被我的强烈反应吓得往后一弹,再也不敢跟我说话了。
可是当后来上车的鬼佬们陆续跟我打招呼时,我却又像抓救命稻草一样抓着你说:“Helpme!”他们目瞪口呆地看着你,以为你会中文。
你抓狂的眼神在镜片后闪烁,我知道你简直快被我这个来自中国的神经病弄疯了。
那天去厨师学校的团里总共是十个人,我是唯一的亚洲面孔。
每一个男生都试图跟我说话,但我冷冰冰的态度令他们全都退避三舍。我没法向你们解释我的沉默并非来源东方女生的矜持,而仅仅是出于对自己的不自信。
那天的我表现得很不合群,你们去睡午觉的时候我一个人坐在草地上打坐,看起来端庄娴静的我心里其实不知道爆了多少粗口,如果你中文够好的话,你会发现它们每一句都不堪入耳。
大概是不忍看我落寞的样子,你绞尽脑汁地找我聊天,告诉我你看过《西游记》,你知道孙悟空,你还会说两句中国话。
我冷冷地看着你,心想我还不知道你们这些老外吗,你们除了会说“你好,谢谢,再见”之外还会说什么?
但你令我大开眼界,你会说的那两句中国话是分别是“放马过来”和“小笼包”!
那一刻,我笑得惊天动地,建立了一整天的冰山女神形象轰然倒塌。
Matt,我们竟然这样也能成为朋友。
后来,我慢慢地了解到,你比我小两岁,毕业于墨尔本大学,母亲是美国人,父亲是澳洲人,你有一个姐姐一个弟弟,还有一个非常相爱的女朋友。
你是一个老师,教中学生英语和历史,你爱吃甜食。
你知道为什么我会在那么多鬼佬之中唯独想跟你交朋友吗?原因我从来都没有告诉过你。
从厨师学校回来之后的第二天早上,我出去买早餐,在院子里那块大木板上,我看见你躺在那儿看书,很安静很专注。
我是被那个画面感动了。
我认识很多跟你一样大的男生,他们每天做得最多的事情不是打DOTA就是拿着“爱疯”刷微博,读书这件事离他们的生活已经非常非常遥远了。
这个世界上一切原始和质朴的事物都能够轻易触动我。
那是我在小鸟住了半个月之后,第一次主动跟别人打招呼,你抬起头来看到是我,很意外地笑了。
你有一双让人一看就知道你非常聪明的眼睛,它是绿色的。
你留着络腮胡子,我总会想,你吃东西的时候会不会很不方便啊?
你很像那个J.K.Rowling笔下的哈利波特。
你记不记得,在我们成为朋友之前,院子里那两块大木板上的人一直泾渭分明,你们那边全是鬼佬,我们这边全是华人,不会有谁不懂事地闯入对方的领地。
我们打破了这个局面,那段日子,鬼佬们一看到我和阿星就会对你说:“你看,你的亚洲女孩来了。”
其实我们不过是朋友,我们也只能是朋友。
你在跟我的交往中所付出的耐心不亚于教导一个一无所知的幼童,我们总是要依靠各种各样的词典交流,经常你问我一个问题,我要查半天单词才能回答你。
说真的,Matt,过了这么久,我回想起来这些仍然是觉得满心的感激。
你永远也不会明白那时你的温和给了我多大的鼓励和勇气,你用你的人格魅力维护着我脆弱的自尊心。如果不是你,我想我大概早就从清迈直接飞回中国,哪里都不去了。
是你开了一个好头,让我相信尽管我跟很多人肤色不同,语言不同,文化背景不同,但我仍有去了解这些不同的勇气和机会。
你教我英语时,我偶尔心血来潮也会教你几句中国话,比如“谢谢,我吃饱了”,比如“我的女朋友很漂亮”。
你第一次听我念“妈麻马骂”的时候,一脸茫然地反复地问在场的中国人:“Whatdifferent?”
我还教你写汉字,从一到九,你每次写四都写成囧,你不明白为什么我每次都哈哈大笑,在你看来这两个字明明是一样的。
但我没想到的是,你掌握得最好的一个词竟然是“傻逼”。
因为我和阿星每天都这样叫对方,耳濡目染,身教胜于言传,你竟然无师自通地问阿星:“Jojoisshabi?”
阿星告诉你:“No,sheissuppershabi.”
我问过阿星:“你喜不喜欢Matt?”
那是在你从尼泊尔回清迈之后的第二天晚上,我们一起从711出来,你和另一个挪威男生走在我们前面边唱歌边扭屁股。
阿星撇撇嘴说:“Matt啊,什么都好,就是幼稚。”
我很惊讶地问:“哪里体现出幼稚了?”
阿星后来说的这句话,差点儿没让我哭出来。
她说:“他相信爱情啊!相信爱情,还不够幼稚吗?”
你和阿星都出生于1989年,当时在前面哼着歌的你,一定想不到身后三米之内,你的同龄人给了你一个这样的评价吧。
可这就是我最喜欢你的地方,你天真,干净,阳光穿过你都不会改变方向。
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你,有两件关于你的事深深地埋在我心里。
第一件事是某天晚上走在一条漆黑的巷子里,阿星他们在讲鬼故事,他们讲得栩栩如生唯妙唯肖,你听不懂她们在说什么但你看得出我很怕。
弄清楚原因之后,你说了一长串英语,语速很快,我没听清楚。
阿星跟我讲,你说的是:“舟舟,你不要怕,你不是总说我像哈利波特吗,我有魔法,会保护你。”
你知道吗,这句话如果换一个人说,我没准会觉得“真他妈脑残”,可是在那天晚上,你说得那么真诚,我被你这句话弄得眼泛泪光。
我想大概终你一生也不会明白,一个从来活得像战士般的姑娘,生平第一次听到有人对她说“我保护你”时,是怎样的心情。
是啊,我多笨啊,如此博大精深的汉语,我竟然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语形容自己当时的心情。
第二件事,是玩“丛林飞跃”的那天,我因为恐高,只滑了一站就放弃了,被那个教练狠狠地骂了一顿。
你知道吗,在国内,每当我情绪低落的时候,所有的朋友都会很自觉地离我远一点儿。他们都知道我性格差,惹不起,如果我抑郁的时候谁来找我讲话,一定没有好下场。
但你不知道这个规矩,仍然嬉皮笑脸地找我聊天。
我强打起精神来应对你,其实心里已经对这次悠长的假期感到厌倦了。当你们兴高采烈地滑向丛林深处时,我戴着安全头盔从乡间小路走回他们的联络站,一路上又是野狗又是野鸡,加上被骂过之后的沉重心情,我很没出息地哭了。
那一刻,我真的好想回长沙,找我的闺密们逛街,吃饭,看电影,散步。
我不知道我干吗要千里迢迢跑地到泰国来让一个陌生人骂,被一群动物吓。
过了好一阵子,你觉察出我的不对劲,眼珠一转,你忽然问我“smile”用中文怎么说。
我告诉你是“微笑”。
然后你非常聪明地把“我的女朋友很漂亮”中最后那两个字拆了出来,跟“微笑”组成了一个短语。
你用别扭的发音说:“Jojo,你,微笑,漂亮。”
说完这句话之后的几秒钟,你惊奇地发现,我不仅没有微笑,反而流泪了。
Matt,你实在是个天才。
你看,你给过我这么沉甸甸的感动,那么,在我即将离开泰国去往印度的时候,从清迈飞到曼谷,从机场赶到火车站去见你一面,又算得了什么呢?
那次见面的时间只有五分钟,五分钟之后,你和从澳洲飞过来的漂亮女朋友一起坐上了去另一座城市的火车。
这次告别比起前一次我们在清迈机场告别时的三度拥抱,它实在是太仓促也太清浅了。
但我知道你会永远都记得,因为你的眼睛不会骗人。
再见了,生活在南半球的Matt,我的哈利波特。
{我的第三个刺青}
我的第三个刺青,泰式莲花下面是清迈的坐标。
纹身师是个佛教徒,泰国男人,有一双多情的眼睛。
我永远记得那个下午,街道里偶尔走过三三两两的人,时不时传来狗叫,热带的风吹得棉布长裙紧紧地贴在腿上,我把头发紧紧地绑在头顶,趴在椅子上,死死地咬着牙一声不吭。
这是我刺青以来最疼的一次,我暗自发誓这是最后一次。
红色的莲花,在我心中象征着最后的净地,它是隐秘的,纯洁的,它在我不借助镜子就无法看到的部位,是信念的具象化。
这是我此生最后一个刺青,我保证。
{人间别久不成悲}
水灯节是泰国的情人节,所有人都亲手做好了花灯。
整个清迈的夜空都被天灯照亮了。
我们走了很久很久的路,来到屏河边。
谁教岁岁红莲夜,两处沉吟各自知。
你看到很多情侣一起蹲在河边放灯。
你觉得两情相悦真美,美得让人想流泪。
而你的爱情呢,人间别久不成悲。
你的爱情上面大概已经积了很厚很厚的一层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