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说什么呢?我只能庆幸偶吧听不懂汉语!
其实,跟后面那四个多小时的盘山公路比起来,一夜火车根本就不算什么。
那条路是迄今为止,我这二十多年来所走过的最颠簸,最曲折,最坎坷,也最刻骨铭心的一段路,一辆破旧的小吉普里挤了十个人,随着山路起伏辗转,我的头不断地撞击到玻璃,发出巨大的“砰砰砰”的声音。
Jenny紧张地看着我说:“你别哭啊,别哭啊。”
我并不想哭,我只是脑震荡罢了。
然而当这一切都过去之后,站在大吉岭的脚下,看着犹如童话里所描述的那些五颜六色的小房子时,我一路上所有的怨怼和委屈,都化成了一声哽咽的“太,美,了,再辛苦也值了”。
大吉岭信奉的是藏传佛教,因为以前在西藏待过一阵子的经历,使得我对这片土地产生了一种莫名的亲切感,尽管它看起来不那么“印度”,反而更接近尼泊尔的风格。
这里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和善的笑容,比起加尔各答随处可见的乞讨者,这里的人们所传递出来的是一种积极和温暖的正能量,也许是因为气候较冷的缘故,大家都辛勤劳作。
如我们所知道的那样,长年劳作的人,从面容上便能看到尊严。
一路上所有的人都非常热情地跟我们打招呼,给我们指路,正好遇到一群放学的小姑娘,她们带着一点儿羞涩和好奇问,你来自哪里,然后又说,你很漂亮。
在印度旅行时,这一点一直令我非常感动,许许多多的人不惜降低自己的品位和审美能力,仅仅只是为了表达友善,在我经常好几天没洗头没洗脸的情况下,昧着良心夸我是“美丽的中国姑娘”。
我真恨自己不是倾国倾城的大美人,拉低了本国美女的基本水平啊!
根据LP的推荐,我们要去的那间旅店在山顶。
在一个长长的山坡上,精疲力竭的我只能缓慢前行,走到一半,背后忽然传来一种无声的召唤。
当我回过头去时,看到远处的喜马拉雅沐浴在金色的阳光中,依然壮美得惊心动魄。
掐指一算,已是两年不见。
久别重逢,我站在半山坡上,呆呆地几乎流下泪来。
是啊,那个地方永远都在那里。
只是曾经爱着的人,早已经不在一起。
喜马拉雅,这个星球上海拔最高的物体,像是神灵一般一直静默地注视着人间的聚散和悲喜。
我想你已经不记得我了吧……
可我还那么清楚地记得第一次看见你时,那种因为你从枯燥的地理课本中化成眼前的实物,而从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里迸发出来的,孩童般的狂喜。
那天晚上气温降至10°左右,所有人都聚集在大厅里取暖。
来自不同国家的人凑在一起聊天,有一个加拿大的男生在得知我们是中国人之后,激动地告诉我们,他曾经去中国旅行过,非常喜欢中国食物。
他沉思了一会儿,认真地说,尤其是“Beijingchicken”!
我和Jenny面面相觑了好半天,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中国人,我们实在没听说过这种食物啊。
又过了一会儿,这位加拿大友人很不好意思地纠正了自己,是beijingduck……原来是首都人民喜闻乐见的北京烤鸭,我真是忍不住要泪流满面了。
吃过晚餐,我裹着毯子去阳台上抽烟,打开门的那一瞬间,我忍不住惊呼。
我看到了毕生难忘的画面。
因为太过美丽,而显得不够真实。
我睁着眼,好半天不敢眨一下,真怕一闭上眼睛再睁开,眼前的景致便消失了。
我要如何精准地描述它?
万家灯火点缀在高高低低的山脉上,再远处,便与星空连成一片,恍惚之中,根本分不清楚这是仙境还是人间,而言语和文字的魅力,在这一刻如云烟般寡淡。
万籁俱寂,偌大的天地之间,只有我独自捧着一杯热茶,轻轻地唱起歌来。
{你曾给我的星空}
很久以前的某个深夜,你恶作剧般将我从温暖的被窝里叫起来。
在猎猎大风刮过的旷野之中,我冻得瑟瑟发抖,嗅到一种原始的自然气息。
即使多年之后,我不再爱你,也仍然无法忘却当时你的声音和你的背影。
看不到尽头的银河挂在深蓝的夜幕之上,远处有流星不断滑落。
我没有许愿,只记得自己将头埋在你的外套里,一句话也没有说。
我曾笃定地认为,我余生之中,不会再有那样美丽的夜晚。
然而,当我远行至此,也禁不住笑当日的自己,何其天真幼稚。
你曾给我的星空,后来我也在别处看到。
但愿你曾少我的,将来我也能在别处得到。
{只爱一个人是最幸福的}
Smile是一个虔诚的教徒,每天早上都要在房间里做完祷告才出来吃早餐。
他来自南印,在斯里兰卡做进出口生意,虽然没有具体谈论过这些,但我们都一致认为他是个有钱人。
这个有钱人跟我们认识的经过源于那瓶Jenny从柬埔寨带来的老干妈。
在大吉岭冷得不像话的前提下,我们终于忍痛开启这瓶珍贵的老干妈,当时Smile就坐在我们对面,睁着一双大眼睛好奇地看着感动得热泪盈眶的我。
出于礼貌,我们跟他说:“你可以试一下。”
这一试就把周围的鬼佬们都引过来了,那些从来没有来过中国的国际友人们,像发现新大陆一般凑过来,你一勺,我一勺。
我表面上在笑,内心却在一边泣血一边爆粗口。
你们给我客气点儿啊浑蛋!你们有没有人性啊!
最令我绝望的是一对加拿大情侣,他们一人一张面饼摊开,毫不客气地把我们的老干妈拿过去,一勺铲到底,捞出来,像涂果酱一般均匀地涂抹在饼上,然后卷起来,兴高采烈地吃!
辣死你们这些死老外,看着空了一半的瓶子,我默默地哭了。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Smile却丝毫没有意识到这件事对我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巨大伤害!
在我们的印象中,他是一个五大三粗的男子汉,直到有一天我问他:“你的妻子呢?”
他笑了一下,过了半天说:“她去世了。”
出于中国人一贯的适可而止,我们谁也没有继续问下去。
那天的大厅里坐着很多人,Smile对一个被他认作妹妹的中国姑娘说:“下次你再来印度,一定要带上你的男朋友。”
那姑娘哈哈大笑着说:“我没有男朋友。”
旁边一个德国女生插嘴说:“没有就找,中国找一个,印度找一个,欧洲再找一个。”
我们所有人都被这个德国谐星逗得哈哈大笑,在一片欢笑声中,Smile轻轻地摇了摇头,说:“不,只爱一个人是最幸福的。”
这件事过了很久之后,我还能很清晰地记得当时他的表情和语气,以及我的感动。
我接触了太多太多不把感情当一件正经事的男生,甚至是我自己爱过的一些人,他们似乎约定俗成地认为,泡过的妞儿越多就越值得骄傲,数量的多少直接决定成荣耀的程度。
我在感情的路上磕磕盼盼地走着,几乎都要灰心绝望了。
幸好,在这个时候,Matt和Smile用他们洁净的感情观,挽救了我一直坏下去的爱情的胃口。
只爱一个人是最幸福的,虽然大多数人都做不到,但我仍愿意这样相信。
在大吉岭的最后的那几天里,Smile请我们几个中国朋友一起去看了一场电影,还吃了一顿散伙饭。
某天早晨,他拿着手机拍视频,对我说:“Jojo,唱一首你们中国的歌好吗?”
我推辞了好半天之后,终于红着脸唱了一首《甜蜜蜜》,这是全球有华人的地方就一定有人会唱的歌。
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开在春风里。
在哪里,在哪里见过你,你的笑容这样熟悉,我一时想不起。
但愿在他的梦里,亡妻的笑容依然甜蜜如昔。
{私享志}
凌晨四点起来,忍着饥饿和寒冷,坐车去老虎岭看日出。
天寒地冻,我很没出息地把旅店里的毯子裹在身上。
仍然是冷,冷得每一根手指都没有知觉。
老虎岭上人山人海,一片沸腾,各种肤色的人混在一起,群情激昂。
这次是我第二次在喜马拉雅附近看日出,上一次,我在它的另一边。
我用了多长的时间,终于将它的南北两面都与我的人生相连。
巍峨壮阔的喜马拉雅,成为我生命坐标轴上一个具体的点,日后无穷无尽的时间也无法将这个小点磨灭。
当朝阳的第一道光破云而出时,老虎岭上一片沸腾,欢呼的人群里,无数的快门声此起彼伏。
而我却感到前所未有的宁静。
那一刻,我想,要是能够就这样老去,该多好。
如果在这一秒过后,就成为挣脱岁月枷锁的耄耋老人,想想,倒也不错。
{浮世绘}
在大吉岭我拍得最多的不是人,而是旧房子,钟楼,小巷子,街道,天空,在路边打盹儿的流浪狗,还有喜马拉雅小火车。
我曾经在云南和鼓浪屿时,也着重拍摄过同样的物体,那些翻新过的古宅,刻意装饰得很小清新的咖啡馆,那些过度商业化之后的隆重,虽然美,但缺乏一种真实。
我喜欢荒凉,贫瘠,残缺的东西,只要它是原始的,是真实的,就是美的。
依稀记得那天黄昏,走到一条之前没走过的小路上,抬头便看见了这堵墙,惊艳之情,难以言表。
它的周遭皆是充满岁月痕迹的老旧房子,不时还有拉着板车的印度大叔一晃而过,在柔和的夕阳之中,这只凤凰身上所有的色彩,冲破桎梏,像利剑一般刺入镜头。
这是一种极具侵略性的美,快门摁下去的瞬间,我连呼吸都慢了半拍。
这一栋房子原比照片里所看到的要破旧,但也比照片里所看到的更鲜艳。
我将色彩饱和度调到最高,才还原了它的俏皮可爱。
在它的对面,有一排小小的门面,有理发店,有卖蔬菜瓜果的小店,还有各种卖鸡和鱼的小店。
这些平实的小贩,并不张罗吆喝,只是静静地坐在自己的店面里,对每一个人路过的人笑一笑。
我第一天路过这里的时候,没有带相机,只好靠在栏杆上一遍又一遍地咂舌。
很多年前,我曾经在一篇短篇小说里写,尼泊尔是一个大胆运用色彩的国家。
直到我来到印度,才知道山外有山。
印度人民用他们匪夷所思的审美,不放过生活中任何一点儿细节,将目前世界上所有的色彩用在各种你所无法想象的地方,鬼斧神工,令人叹为观止。
第二天,我说什么也要原路再去一次这里,拍下这栋彩色的小楼。
真正美好的事物,禁得起反复的品赏。
同样,一段真文字,必须要禁得起沉淀和等待,多日之后回头再看,仍觉得好,才称得上是真正的好文字。
这是我的狷介,也是我的执著。
在喜马拉雅小火车必经的铁轨旁,每天都能看到这样的画面。
这些流浪狗好像丝毫不担心自己的生命,懒洋洋地靠着铁轨晒太阳,即使有人从它们身上跨过去,它们也懒得动一下。
我不得不说,它们有一种名士风采。
自然而然的放肆,浑然天成的超脱,不谄媚,也不忧虑。
享受今天的阳光,不为明天而做任何无谓的寻觅和抗争。
Jenny说:“它们活得真是随心所欲啊。”
我无比赞同地说:“是啊,比起中国那些朝不保夕,随时可能被人捉去煮火锅的同类,它们简直幸福得令人发指。”
其实,我一直忘不了,在我长大的那座小城,就在我家门口附近,那条挂着十几个“正宗狗肉火锅”的招牌的街。
只要一入冬,整条街上就雾气朦胧。
而我,每天去上学都必须路过这条街,一走就是五六年。
这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五六年时间,并没有使我变得习惯和麻木,看到铁笼子里那些哀伤的眼神,每一次,我都像第一次看到时那么难过。
我没有权利去要求别人或者斥责别人,食物链就是这么一回事,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只是在我长大成人之后,在我来到异国他乡,看到酣睡在道路和铁轨旁的这些流浪狗时,我不由得又想起了那条街和那些铁笼,以及铁笼里那些清楚地预知了自己命运的狗狗们。
[九月和十月,是两只眼睛,装满了大海你在海上我在海下]菩提伽耶、瓦拉纳西、克久拉霍{令人绝望的,其实是离别本身}我心里一直有一个阴暗的小秘密。
每一次我喜欢的人要离开我的时候,我都很想把他的车票撕碎,让他上不了车;或者是把他的身份证和护照藏起来,这样他就没法登机;如果他是开车来看我,那我就把他的车钥匙扔进马桶里,冲三次水,捞都没法捞。
这样,他就会在我的身边多留一阵子,这样,我就为自己多争取到了一点儿时间。
这些事情在我的脑袋里演习过无数次,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一次也没有实施过。
每次我都会保持得体的笑,朝对方挥挥手,嘴里说着再见,珍重,takecare,然后在转身关上门之后,一边给自己点支烟,一边对着空气号啕大哭。
这就是我心里那个阴暗的小秘密,而你们谁也不曾发觉过。
我不能做这些事,我比谁都明白,如果我这样做了,不只是你会厌恶我,就连我自己也不会原谅自己。
从什么时候起,我变得那么在意姿态,我想爱情和自尊只能取其一那我就要后者吧。
我这一生都不能抛弃我的自尊心,而爱情……
小资圣母萨冈说过那句很著名的话——爱情是奢侈品,有最好,没有也能活。
“不走好不好?”这么简单的一句话,我永远也说不出口。
于是我忍受着锥心的疼痛,一次一次又一次,我痛恨离别,可我又不断地在接受离别。
因为我不允许自己失态,所以我只好在失去之后不断地反刍着悔恨和遗憾。
从加尔各答去菩提伽耶的那天晚上,风很大,在火车站,周围全是跟我不同肤色的陌生人,他们说着我听不懂的语言,把行李顶在头上,他们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从我的眼前走过去。
我坐在自己的大箱子上,日记本摊开在我的膝盖上,我被一种突如其来的伤感击倒,须臾之间,无助得如同六岁孩童。
可是,亲爱的人,就在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
令我痛苦的,并不是我必须离别某个人。
真正令我绝望的,是离别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