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詹姆斯的父母却没有在加州落地生根。1938年,詹姆斯六岁,他父亲收到一封信,是他名义上的“兄弟”写来的。大萧条开始的时候,这位兄弟去美国东部谋生,在爱荷华州的一所小寄宿学校找到了工作——盖房子和修房子,但现在他母亲(真正的母亲,并非虚构)生病了,他要回中国去,他的雇主希望他能介绍可靠的朋友过来接替他。信上说雇主喜欢中国人,因为他们安静,勤劳,讲卫生。那是个好职位,学校也非常高级,詹姆斯的母亲或许可以在学校厨房帮工,现在,就看詹姆斯的父亲是否感兴趣了。
詹姆斯不认识中文,但他一辈子都记得那封信的最后一段是什么样子的,那是用钢笔潦草写就的,正是这段话引起了父母的注意。那位兄弟说,对于雇员的孩子,学校有一条特殊规定,如果他们能通过入学考试,就可以免费入校念书。
工作机会固然宝贵,而且大家都在挨饿,但让詹姆斯的父母真正动心的,是最后这段话。为此,他们卖掉家具,提着两个箱子穿越美国,一路换乘了五趟“灰狗”长途车,历时四天。当他们抵达爱荷华后,詹姆斯的“叔叔”带他们去了自己的公寓。詹姆斯只记得那个人的牙齿长什么样——比他父亲的还要歪,有一颗牙是斜着长的,就像一粒等待被牙签剔出来的米饭。第二天,他父亲穿上自己最好的衬衫,扣子一直系到领口。他和这位朋友一起走进劳埃德学院。下午的时候,事情已经谈妥了:他从下周开始工作。第三天早晨,詹姆斯的母亲穿上她最好的连衣裙,和丈夫一起来到学校。当天晚上,两人各自带回一套藏蓝色的制服,上面绣着他们新起的英文名字:亨利和温蒂。
几周后,詹姆斯的父母带他到劳埃德学院参加入学考试。考官是个大块头男人,留着棉花一样的白胡子,他把詹姆斯领进一间空教室,给他一本小册子和一支黄色铅笔。看到册子上的考题,詹姆斯立刻意识到校方的狡猾之处:什么样的六岁孩子能够读懂(更不用说通过)这样的题目?也许只有教师的孩子可以——如果她一直辅导孩子功课的话。但对于锅炉工、餐厅女工或者看门人的孩子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一块正方形操场,一条边长为四十英尺,那围着它的栅栏有多长?美洲是什么时候发现的?以下单词中,哪一个是名词?以下图形中,哪一个能够拼出完整图案?如果工人的小孩答不出来,校长会说:很抱歉,你的孩子没通过考试,没有达到劳埃德学院的要求,所以,不能免费入学。
然而,詹姆斯却知道所有试题的答案。他读过自己能搜集到的所有报纸,读了父亲从图书馆大减价中买来的全部书籍——五美分一包。于是,他在答卷上写道:一百六十英尺;1492年;汽车;圆形。答完题,他把铅笔放进课桌顶端的凹槽里。过了二十分钟,大胡子考官才抬眼看他。“已经答完了?”他问,“你可真安静啊,小家伙。”他收走小册子和铅笔,把詹姆斯带回厨房,他母亲就在厨房工作。“我会给考卷打分,下周告诉你们成绩。”他说。但詹姆斯已经知道自己通过了。
九月份,新学期开始,父亲开着学校借给他做维修的福特卡车送詹姆斯去学校。“你是就读劳埃德的第一位东方学生。”父亲提醒他,“做个好榜样。”开学第一天早晨,詹姆斯滑进他的座位,坐他旁边的女孩问:“你的眼睛怎么了?”这时,传来老师恐怖的号叫:“谢莉·拜伦!”詹姆斯意识到,这种时候自己应该表现得难为情才行。因此,第二次遇到这种情况时,他吸取经验,立刻红了脸。开学第一周的每堂课上,都会有同学研究他:这个男孩是从哪儿来的?他有一个书包、一套劳埃德的校服,但他不和其他同学一样住在学校宿舍,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他父亲时常被学校叫来修窗户、换灯泡、擦地板。詹姆斯蜷在教室最后一排,看着同学们的目光在他父亲和他之间逡巡,对于同学的疑问,詹姆斯了然于心,于是他把头垂得更低,鼻尖几乎贴到了书页上,直到父亲离开教室为止。第二个月,他告诉父母说,希望能让他自己上学放学,不必接送,这样,他就可以假装普通学生,只要穿着劳埃德的校服,就很好假装。
他在劳埃德待了十二年,从来没觉得这里是自己的家。劳埃德的学生似乎都是清教徒、参议员或者石油大亨的子女,班上搞家谱调查的时候,他会假装忘记这项作业,不愿画出自己的复杂家谱。“不要问我问题。”老师在他的名字旁边记下红色的零分时,他在心中这样默祷。他自己起草了一份“美国文化学习计划”——听广播,看漫画,省下零花钱看两部连映的电影,了解新棋牌游戏的规则——以防人家问他“嘿,昨天听雷德·斯克尔顿的节目了没”或者“想玩‘大富翁’吗”。不过,从没有人这么问过他。长大一点之后,他从来不去跳舞,不参加动员大会,或者低年级、高年级的舞会。运气好的话,女孩们会在走廊里朝他微笑;运气不好,她们会在他经过时盯着他,还会在他转弯的时候窃笑。詹姆斯的毕业年鉴上印了一张他和大人物的“合影”:当时他站在学生队伍中欢迎杜鲁门总统,他的头出现在生活委员和一个女孩的肩膀之间,这个女孩后来嫁给了比利时王子。虽然他的耳朵平时经常会因为害羞而变得红通通的,但从照片上看,却是不自然的灰色,他的嘴巴微微张着,一副擅闯禁地被人逮住的样子。上大学后,他希望情况能有所改善,然而,在哈佛读了七年书——四年本科、三年研究生,情况却丝毫没变。他鬼使神差地研究起了最典型的美国文化课题——牛仔——却始终没告诉父母或者亲戚。他只认识几个熟人,没有朋友,在椅子上坐不稳当的习惯依旧没改,就好像随时会有人过来撵他走一样。
所以在1957年秋天,当那个蜜黄色头发的美丽女孩玛丽琳隔着办公桌亲他、投入他的怀抱并且上了他的床之后,詹姆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始终有种如梦似幻的感觉。两人在他白色涂料粉刷的单间小公寓一起度过第一个下午后,他惊叹不已地发现,他们的身体是如此的相配。她的鼻尖恰好可以埋在他锁骨之间的小坑里,她颧骨的曲线与他脖颈侧面的线条完全契合,仿佛一个模子里压铸出来的两个半球。他以雕塑家的眼光审视她臀部和小腿的轮廓,指尖轻轻掠过她的皮肤。做爱时,她连头发似乎都是活的,会从金黄的小麦色变成深沉的琥珀色,那扭结卷曲的形状有如蕨类植物。他惊讶于自己竟然能对另一个人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窝在他怀里打瞌睡的时候,她的头发会慢慢放松,等她醒来,又会恢复原有的波澜起伏,然后,她活泼的笑声就会在布置简单的白色房间里回荡。她喋喋不休或者气喘吁吁的时候,双手会来回扑腾,直到他抓住它们,和她像归巢的倦鸟般安静暖和地依偎在一起时,才会消停下来。过一会儿,她会再次把他拉到怀里,让他恍然觉得,是美利坚这个国家对他敞开了怀抱,所以,他是何其有幸。他甚至害怕,有一天,宇宙之神会认为他们不应该在一起而把她夺走,抑或是她意识到爱上他是不对的,于是就像突然闯进他的生活一样突然消失。时间一久,这种担惊受怕竟然变成了习惯。
他开始猜测她的心意,做出她可能会喜欢的改变:修剪头发;在她赞扬过某个路人身上穿的蓝色条纹牛津衬衫后,他也买了一件。(但他的那撮头发却一直顽强地挺立着,多年以后,内斯和汉娜也会继承这个特色。)一个星期六,他在玛丽琳的建议下买来两加仑浅黄色涂料,把家具推到公寓中间,拿旧衣服遮盖好镶木地板,开始粉刷墙壁。整个房间逐渐变得像阳光照耀的窗玻璃一样明亮。干完活儿,他们打开所有的窗户,躺在房间中央的床上。公寓太小了,墙壁距离他们只有几英尺,周围还环绕着桌椅橱柜和沙发,他觉得两人仿佛置身岛屿,又像漂浮在海上。玛丽琳趴在他的肩窝里任他亲吻,她的手臂绕着他的脖子,身体紧贴着他。每次这样的相聚,都不啻于小小的奇迹。
傍晚的时候,他从逐渐黯淡的天光中醒来,发现玛丽琳的脚趾上有一块黄色的斑点,他扫视了下房间,在床脚附近的墙壁上找到一点擦痕——原来,他们做爱时,玛丽琳的脚触到墙壁,蹭下一块硬币大小的涂料。他没有告诉玛丽琳。等他们把家具推回原位之后,衣柜恰好挡住了墙上的擦痕。所以,每当他看到那个衣柜,都会心情愉悦,他的目光仿佛能够穿透松木抽屉和里面叠好的衣服,看到她的身体在他的空间留下的印记。
感恩节的时候,玛丽琳决定不回弗吉尼亚。她给詹姆斯和自己的理由是,对于一个短暂的假期来说,回家的路途太远,可实际上,她是害怕母亲询问她的前途,而这一次,她不知道如何回答。于是,她选择在詹姆斯的小厨房里把一只鸡、土豆块和去皮山药放在小托盘里一起烤,做了一顿微型的感恩节大餐。詹姆斯从来没自己做过饭,吃惯了查理餐厅的汉堡和海斯-比克弗德的英式松饼的他,只能敬畏地观摩玛丽琳下厨。玛丽琳把抹好油的鸡塞进烤箱,关上门,摘下手套。
“我母亲是家政课老师,”她说,“贝蒂·克罗克[6]是她的女神。”这是她第一次和他谈起母亲,语气就像在说一个秘密——原本深埋已久,现在终于可以把它告诉自己信任的人了。
[6] 贝蒂·克罗克:即美国通用磨坊旗下的著名烘焙品牌贝蒂妙厨(Betty Crocker),产品包装上印着的女性形象即贝蒂·克罗克。
詹姆斯很想回报她的信任——这是一份私密的礼物。他曾经含糊地提到自己的父母在一所学校工作,希望她会觉得他们是老师。他没向玛丽琳描述过学校的厨房是什么样子的——好比走进了巨人的房子,所有东西都是庞然大物:成排的锡纸卷足有半英里长,蛋黄酱的瓶子装得下他的脑袋。他母亲的职责是把巨大的东西分成小块,比如切甜瓜,把黄油分进小碟子里等等。他也没有告诉过别人,母亲舍不得扔掉剩菜、把它们带回家的举动,遭到其他厨娘的一致嘲笑。回到家里,父母会一边等着饭菜热好,一边向他提问:你在地理课上学了什么?数学课上学了什么?他会回答:“蒙哥马利是亚拉巴马州的首府”“质数只有两个因数”。虽然听不懂儿子在说什么,但父母都会点头,为儿子学到了他们不会的东西而感到高兴。趁着说话的工夫,他会把饼干压碎扔进芹菜汤,或者揭下奶酪三明治上的蜡纸,同时回想自己在学校度过的一天。五年级时,因为害怕讲英文有口音,他不再和父母说中文,而在此之前,他早就不和父母在学校里讲话了。他害怕告诉玛丽琳这些事,担心一旦和盘托出,她就会像他一直以来看待自己那样看待他——瘦骨嶙峋的弃儿,吃剩饭长大,只会背诵课文和考试,还是冒名顶替的骗子。他怕她形成了这个印象之后,就再也不会改变对他的看法。
“我父母都不在了,”他说,“我上大学后他们就过世了。”
他大二那年,母亲死于脑瘤,六个月后,父亲也去世了,医生说死因是肺炎并发症,但詹姆斯清楚事实,他的父亲只是不想独活而已。
玛丽琳什么也没说,但她伸出双手,把他的脸捧在手心,詹姆斯恍惚觉得,她柔软的手掌有着当年剩菜加热后的温度。虽然烤箱的定时器很快响起,玛丽琳不得不过去查看,但刚才的瞬间足以温暖詹姆斯的心。他想起母亲的双手——上面有蒸汽烫出的瘢痕、擦洗锅具磨出的老茧——他想要亲吻玛丽琳掌心生命线和感情线交汇处柔软的凹陷。他暗自发誓,决不会让这双手变粗变硬。玛丽琳把油光闪亮的烤鸡从炉子里拿出来的时候,他完全被她的灵巧迷住了,酱汁厚度均匀,恰到好处,土豆烹制得如同棉花般松软,这在他眼中简直像变魔术一样。几个月后两人结婚时,他们达成了一条约定:让过去的事情过去,停止问问题,向前看,决不向后看。
那年春天,玛丽琳在给她的大四生活做计划;詹姆斯完成了博士课程,期待着能被本校的历史系录用——系里有个职位空缺,他已经提出了申请。而且系主任卡尔森教授暗示过,迄今为止,詹姆斯是他班上成绩最好的学生。不过,为了以防万一,他也在到处参加面试——纽黑文、普罗维登斯。但内心深处,他坚信自己会被哈佛录用。“卡尔森几乎是明着告诉我,我一定会留在这里的。”每当谈起这个话题,他就对玛丽琳这样说,玛丽琳会点点头,亲亲他,然后拒绝去想自己明年毕业后会怎么样,谁知道她会去哪里的医学院。哈佛,她边想边用手指打着对勾。哥伦比亚。约翰·霍普金斯。斯坦福。一所比一所没有可能。
接着,四月份的时候,发生了两件出乎意料的事情。卡尔森教授告诉詹姆斯,他非常非常遗憾地通知他,系里决定录用他的同学威廉·麦克弗森。当然,他们知道詹姆斯会在其他地方找到很多机会。“他们解释原因没有?”玛丽琳问。詹姆斯回答:“他们说,我不是最合适的人选。”于是,玛丽琳再也没有提起这个话题。四天后,一个更大的惊喜降临了:玛丽琳怀孕了。
所以,詹姆斯没能留在哈佛,最终收到了寒酸的米德伍德学院的聘书,但他还是如释重负地接受了聘用。俄亥俄的小镇取代了波士顿。婚礼取代了医学院。计划不如变化快。
“孩子,”玛丽琳对詹姆斯不停地重复着,“我们的孩子,真是太好了。”他们结婚的时候,胎儿只有三个月,外人不会看出来。她也安慰自己:等孩子长大一些,你可以卷土重来,完成最后一年的学业。然而玛丽琳不知道的是,几乎要到八年以后,她才会重新踏足校园。她向院长请了无限期的长假,坚信自己的人生梦想——进医学院,成为医生——都在等待着她的回归,好比一只训练有素的狗等待它的主人。然而,当玛丽琳坐在宿舍门厅的电话旁,告诉长途接线员她母亲的电话号码时,每说一个数字,她的嗓音都会颤抖。母亲的声音终于从电话那头传来,玛丽琳忘记了问好,只是含糊地说:“我要结婚了。六月份。”
她母亲顿了一下,然后问:“他是谁?”
“他叫詹姆斯·李。”
“是学生吗?”
玛丽琳觉得脸上有了温度。“他刚读完博士,美国历史专业。”她迟疑了一下,决定撒个小谎,“哈佛打算雇用他,秋天的时候。”
“这么说,他是个教授,”母亲的语调突然变得欢快起来,“亲爱的,我真为你高兴,我等不及要见他了。”
玛丽琳如释重负,既然母亲都没有因为她提早离校而生气,她又为什么要介意呢?难道她不正好是满足了母亲的心愿——认识了一位优秀的哈佛男人吗?她读着备忘录上的信息:星期五,六月十三日,十一点半,由治安法官证婚,然后在帕克餐厅吃午餐。“婚礼派对不大,只有我们、你,还有我们的几个朋友。詹姆斯的父母都去世了。”
“李,”她母亲若有所思地说,“他和我们认识的人有亲戚关系吗?”
玛丽琳突然意识到母亲在想什么。当时是1958年,在弗吉尼亚的一些乡村地区,他们的婚礼是违反法律的。甚至在波士顿,有时候她也会看到路人不以为然的目光。虽然她头发的颜色比童年时代深了许多,但在电影院里、公园长椅上、沃尔多夫餐厅内和黑头发的詹姆斯坐在一起时,还是会招来别人的注意。这时,拉德克利夫学院的一帮女孩从宿舍楼上下来,其中一个等着用电话,其他人围在门厅的镜子旁边补妆。有个女孩一周前听说玛丽琳准备结婚了,甚至特地去了她的宿舍,为了“看看这件事是不是真的”。
玛丽琳一手捏着听筒,一只手按着肚子,尽量保持愉快的语调。“我不知道,妈妈,”她说,“你为什么不当面问问他呢?”
于是,她母亲从弗吉尼亚赶来,这是她第一次离开弗吉尼亚州。詹姆斯的毕业典礼才结束几个小时,玛丽琳就和他站在月台上,等待母亲的火车进站。她告诉自己:无论如何,母亲都会来的,哪怕我把所有的事都告诉她。她母亲来到站台,看到玛丽琳,脸上迅速掠过一丝笑意——同时还掺杂着骄傲——那一刻,玛丽琳觉得自己的推测完全是正确的。当然是这样的。然而,她母亲的微笑如电光火石,转瞬即逝,她的目光很快便在女儿左边的金发女人和右边瘦削的东方男人之间扫射,寻找传说中的詹姆斯,却不敢确定。终于,她明白了。几秒钟后,她就握住詹姆斯的手,告诉他,她非常非常高兴见到他,还允许他帮她拿包。
那天,玛丽琳和母亲单独吃了晚餐,直到上甜点的时候,她母亲才提起詹姆斯。她知道母亲会问什么——你为什么爱他?——她已经做好了回答的准备。然而,母亲根本没问,没有提到“爱”这个词,她只是咽下嘴里的蛋糕,打量桌子对面的女儿。“你确定,”她说,“他不只是为了绿卡?”
玛丽琳不敢直视她,只好盯着她的手和叉子看,虽然有手套和柠檬味护肤液的保护,那双手已经生了斑点,叉子尖上沾了一些面包屑。她母亲的眉毛附近有一条短短的皱纹,好像有人拿刀在她脸上划过一下。多年后,汉娜发现,当她的母亲忧心忡忡的时候,脸上也会出现相同的纹路,尽管她并不知道这条纹路是怎么来的,玛丽琳也不会承认她和母亲的这点肖似之处。“他生在加州,妈妈。”她说。她母亲不再看她,拿手绢擦了擦嘴,亚麻质料上出现两道红痕。
婚礼当天早晨,他们都在法院里等着的时候,玛丽琳的母亲一直在摆弄她提包上的扣环。他们早到了近一个小时——因为担心交通堵塞、无处停车、临时找不到治安法官等等问题。詹姆斯换上了一套崭新的藏蓝色羊毛西装,不停地拍打胸前的口袋,确保里面的两枚戒指没有丢失。他那个紧张羞怯的样子,让玛丽琳很想在众人面前吻他。再过二十五分钟,她就是他的妻子了。这时,她母亲靠过来,手像铁钳一样紧扣住玛丽琳的手肘。
“你的口红需要补一下。”她说,把玛丽琳推到了女厕所。
她应该知道这一幕迟早要来。整个上午,她母亲看什么都不顺眼——玛丽琳的裙子不是纯白,而是奶白,看着不像结婚礼服,太素,跟护士服差不多;她不明白玛丽琳为什么不在教堂举行婚礼,附近就有许多教堂;她不喜欢波士顿的天气,为什么六月份还这么阴冷?雏菊不是婚礼用的花;为什么不用玫瑰?她为什么这么赶?为什么现在就结婚,不能再等等?
如果她母亲能够当面骂出来,直接羞辱詹姆斯,挑剔他太矮、太穷、不够有本事,事情就简单了。可她只是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这样不对,玛丽琳,这样不对。”却不点明“这样”指哪样,而且任由这个词在她们之间的空气中回响。
玛丽琳假装没有听到她的唠叨,从手袋里拿出口红。
“你会改变想法的,”她母亲说,“过一阵子你会后悔的。”
玛丽琳转动塑料管,弯腰照镜子。她母亲突然过来,绝望地扳着她两边的肩膀,她眼中闪现的是恐惧,仿佛玛丽琳即将冲向悬崖的边缘。
“想想你将来的孩子们,”她说,“你们要住在哪里?你们在哪里都不会合群。你会后悔一辈子的。”
“别说了,”玛丽琳喊道,拳头砸在水池边上,“这是我的人生,妈妈,我的。”她挣脱母亲的钳制,口红被甩了出去,掉在地板瓷砖上。不知怎么搞的,口红在她母亲的袖子上留下一道长长的划痕。她没有多说便推开了盥洗室的门,把母亲一个人留在里面。
站在外头的詹姆斯紧张地凝视着他的准新娘。“怎么了?”他靠过来小声问。她摇摇头,自嘲地低声回答:“哦,我母亲觉得我应该嫁给一个更像我的人。”说完,她就揪着詹姆斯的衣领,把他拽过来亲吻。简直荒唐,她想,明显荒唐,根本不用我说出来。
就在几天前,数百英里之外的地方,另一对情侣也步入婚姻——一个白种男人和一个黑种女人,他们共享的是对这段婚姻来说最合适不过的姓——洛文(Loving)[7]。结婚不到四个月他们就在弗吉尼亚被捕了,执法者提醒他们,全能的上帝从未打算让白种人、黑种人、黄种人以及棕色人种通婚,不应该出现混血儿,也不应该丢掉种族自尊。他们为此抗争了四年。又过了四年,法庭才承认他们的婚姻。然而,要到许多年以后,他们的关系才得到周围的人的认可。不过有些人——比如玛丽琳的母亲这样的人,是永远不会接受这种事的。
[7] 英文“Loving”原意是“爱”。
玛丽琳和詹姆斯一吻完毕,发现她母亲已经走出盥洗室,静静地站在远处看着他们。她用毛巾不知道擦了多少遍袖子都没有去掉那道看上去像血迹一样的红痕。玛丽琳抹掉詹姆斯上唇沾到的口红印子,得意地笑了起来。他又拍拍前胸口袋,检查戒指在不在。不过在她母亲看来,这个动作就好像詹姆斯在自我祝贺一样。
在玛丽琳的记忆中,后来的婚礼场面就像一帧帧的幻灯片:证婚法官的双光眼镜上那条白色的细线可能是一根白发;她的捧花里面有一束满天星;她曾经的室友桑德拉起来祝酒,高脚杯上雾蒙蒙的。桌子下面,她的手握着詹姆斯的手,结婚戒指凉凉地贴在皮肤上,感觉有点怪。桌子对面,她母亲精致的发型很是费了一番工夫打理,她脸上扑着粉,为了掩盖歪斜的门牙,只好一直闭着嘴巴。
这是玛丽琳最后一次见到她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