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衣一边催着马夫给自己的马喂草,一边望着天色叹气,“看样子,就算赶回去,也看不见几盏风灯了。”
肖华牵着自己的追风马。微微一笑,道:“如果你不介意与我同乘一骑,我们到了京城,还来得及饱餐一顿。”
他的追风马堪比汗血宝马,比寻常骏马快了一倍有多的速度。这时出发,到了京城,天还没黑。而放风灯的人,往往要在天黑了以后才会陆续出来。
青衣是认得好马的,刚才在马棚见着这匹追风。就眼馋了一回,眼珠子在肖华的马身上溜了一圈,眼角刚刚牵起一丝笑意。
肖华立即道:“只是同乘,不是送你,别打我这马的主意。”
青衣小嘴一扁,“稀罕。”
不等肖华招呼。脚尖一点,跃上追风马背。
哪知这马看着温顺,却是个烈性子,见有生人上了马背,立刻腾起前蹄,将没有留神的青衣抛下马背。
好在青衣身手敏捷,才没被摔个屁股墩。
青衣瞪着歪脸看着她的追风,来了脾气,倒不信骑不上它,又直跃上马背。
然这马却十分灵性,没等她坐下,竟向前冲开,生生地躲了开去。
青衣脸一沉,“我还不信了。”又向追风追去。
手腕一紧,回头,竟是被肖华拉住。
“等你驯得它来,连风灯尾都看不着了。”肖华微笑着唤了追风过来,轻轻巧巧地翻身上马,把手递给青衣,“上来。”
青衣瞪着追风,追风也瞪着她,人眼瞪马眼,青衣竟看出马眼里的谑戏,顿时无语。
虽然不服气,但回京是第一大事。
马嘛,今天驯不了,改天总能驯着,从善如流地把手放在肖华手中。
肖华握着她软柔细嫩的小手,心神微微一荡,已经许久不曾这样牵过她的手。
余光见青衣向他望来,收敛了心神,把视线从握在一起的那双手上移开,轻轻一带,青衣就轻飘飘地坐在他身前。
青衣摸了追风的脖子一把,道:“这牲畜真是势利眼,对你这种大财主就服服帖帖。”
肖华笑了一声,“不是我这种大财主,而是只对我。”
青衣撇嘴,“你就得瑟吧。”
耳边风声呼呼作响,这速度比她平时所骑的马,不知快了多少,马背上却丝毫不觉得颠簸,更是流了一地的口水,“你打哪儿弄了这么匹马?”
“自家马下的小驹子,我亲手喂大。”
“什么时候,让你家马,也给我下只小驹子?”青衣两眼都冒了红心。
哪知肖华神色一黯,“它娘……死了……”
它母亲随他征战多年,同他一起出生入死,踏着敌军的尸骸,保得北燕这片天下。
一次被敌军袭营,他们三千铁骑被对方的二万大军围得水泄不通,那会儿,它已经临产,却驮着他与他的三千铁骑生生杀出一条血路,突出重围。
他和他的三千铁骑活了下来,但它却在他脱离危险后倒,临死前产下这只小马驹。
青衣心里一阵难受,轻拍了拍追风,“赶明儿我去给你找个好丈夫。”
肖华哑然一笑,心里的怅意淡去不少,“它是公的。”
青衣愕了一下,一本正经道:“现在流行断袖。”
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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