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在返程的途中,抵达砀郡蒙县西北的贯亭后,被扣押起来。
贯亭,又名贯泽。
春秋时期,这里属于宋国的领地,但是由梁国派遣的官员管理。入战国之后,贯泽先后隶属于宋国和齐国。始皇帝统一六国,随即被纳入了砀郡的治下,并设立贯亭,以方便管理。
看押刘邦的官吏,是沛县县吏庄不识。
之所以让沛县的官吏来看押刘邦,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秦统一天下之后,虽然在各地派驻了官员。但是从他下令焚书之后,就不断有官吏逃逸的事情生。没办法,焚书造成的影响实在太过恶劣。许多儒生甚至不惜用性命去反抗。大秦本土的官员,本来就奇缺。不得已安排了许多六国的儒生。虽然缓解了窘况,但却不甚稳定。
蒙县就有这样的情况生。
而且逃逸的官吏,官职还不小,是蒙县的县丞。
正由于这位县丞大人的逃逸,使得蒙县城中一片混乱,许多事情都无法得到妥善的安排。
蒙县的人手本来就不充足,又怎可能腾出手来,让人看押刘邦?
于是,这事情还是交给了随同刘邦一起押送刑徒到骊山,并一起返程的沛县官吏。反正刘邦是要被押送往相县,让沛县的官吏押送,倒也算不得什么。还可以省很多事,何乐不为?
庄不识,啮桑人,年二十六岁。
是一个标准的楚人!
个头不算高,大约七尺上下,按照后世的说法,也就是一百六十公分左右。
身体壮硕,孔武有力。白净净的面皮。带着几分书生气。手臂修长,善使一对家传的五尺短矛。
那短矛是楚国名匠打造,一支重三十五斤,一支重五十斤。
而这庄不识,武艺也相当不俗。
他投身官府的时间比较晚,三年前啮桑游徼推荐,成为沛县的狱吏。初见之下,很容易被他的外貌所蒙骗。笑眯眯地。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可是沛县的人都知道,此人端的心狠手辣。
对待犯人,那是凶狠的要命。
但凡被关进了大牢,不管是什么罪名,都要先受二十棍。
用庄不识的说法,这些犯人都是亡命之徒,桀骜不驯。二十棍,只当是杀杀他们的威风。
如果还不听话。还有其他的生活。
不过,大多数犯人,吃了这二十棍以后,也就老老实实,不敢惹是生非。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庄不识地成绩斐然。李放极为看重。反倒是萧何,看此人颇为不善。
可是,这么暴虐的一个人,对刘邦却是非常敬重。
也难怪,在刘阚等人的眼中,刘邦是个不学无术。游手好闲的无赖子。但在大多数生活与底层的人而言,刘邦性情豪迈,度量恢宏,是一个值得跟随的英雄豪杰,是个了不起的人。
刘邦被捉的时候,还有周勃卢绾周苛三人,也都受了牵连。
庄不识并没有为难他们,名义上虽然是他看押刘邦,但实际上。对刘邦四人却没有丝毫懈怠。
自贯泽启程,庄不识带着七八个县吏,压着刘邦四人上路。
原本,在贯泽被抓之前,刘邦等人准备在这里折道,往虞县(今河南商丘虞县)走,绕过孟诸泽之后向东,就是丰邑了。可现在,刘邦被抓了起来之后,他们奉命押送刘邦往相县。
一路上。庄不识不禁疑惑道:“刘大哥。你这是犯了什么事情?老秦为何要抓你?”
此时,正好是刘肥在泗水郡袭击囚车。把事情闹大。
可在这之前,沛县方面并未把事情说清楚。只说刘邦犯了事,所以要把他送到相县去审问。
蒙县方面没有交代清楚。
而刘邦,甚至不知道究竟出了什么事情。^^^^在他想来,他似乎没有惹什么是非。这些年来在泗水亭兢兢业业,说不定是一场误会?
听到庄不识询问,刘邦也是一脸地茫然。
要说他得罪了什么人的话……恐怕就是楼仓的刘阚了!
可当年生的事情,已过去了多年,不应该啊?再说了,如果刘阚真的想收拾他,肯定会亲自派人过来。
所以,刘邦怀疑了一下之后,马上就否定了这个想法。
若是除了刘阚之外,他这些年还真就没得罪什么人……能有什么事情?刘邦茫然的摇了摇头。
“可能是什么地方弄错了吧……这两年,我没惹是非啊!”
说着话,他看了一眼卢绾周勃两人。那意思是在问他们两个:是不是你们背着我,搞是非?
卢绾周勃,也摇了摇头。
至于周苛……
不是个惹事儿地人。
再说了,他堂哥周昌在楼仓做事,甚得刘阚的信任。虽则两人的观念不太一样,可毕竟是亲戚。如果刘阚真的有所行动,周昌肯定会想办法通知周苛。所以,刘邦再一次把刘阚排除。
殊不知,所有的一切,全都是由陈平秘密策划。
若非刘阚询问,甚至可能蒙在鼓里,更不要说周昌了。
一行人从贯亭南下,数日之后,抵达祈乡。在往前,就是砀山县城。过了砀山,就入了泗水郡。
刘邦的身份是犯人,自然不可能入县城。
所以庄不识把他留在祈乡,让人好生照料刘邦四人,独自往砀山去了。
过砀山县,需更换关碟,这也是秦法所规定地律例。秦法对关碟非常看重,特别是齐鲁三田之乱,是原本有些松弛懈怠的关防。一下子又恢复到了早先的严密状态。若无通关关碟,那是任何人都无法通过关防。所以,庄不识必须要先换过关碟之后,才可以通过砀山县。
庄不识走了!
刘邦等人被关押在祁亭大牢中,几名沛县的官吏,在外面看守。
眼看着晌午时,众人都感到饥肠辘辘。就在这时,祁亭亭长陪着一个乡老。来到了大牢外。
“这些,是哪儿来的犯人?”
“启禀游徼,这些人是押往相县的犯人。{第一看书}途中需要更换关碟,所以把犯人暂时扣押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