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司马光待皇帝说完,即应声说道:“臣以为欲为不可胜,在德不在险。”
“非也。天时地利人和,德者人和,险者地利,二者不偏废。”吕惠卿淡然说道。
“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故曰,在德不在险。若天子勤修德政,孰敢轻犯?”
“非也,形胜之地,兵家所必争。若谓在德不在险,此宋襄公所以败国亡身也。司马参政精于史实,岂不知耶?历代王者,无不据有形胜之地。以本朝而论,仁宗不可谓不明,而元昊扰边,关中震撼,百姓劳苦转运,死者万计,及至今日养兵百姓,劳累百姓者,皆非我大宋无德所致,而是我大宋无险所致。故陛下所言,实为至理。然而一劳永逸之策,还在收复故地。北控燕云,西占凉夏,进据西域,此万世太平之基。纵边藕小警,亦不至动摇我中原根本之地。”
司马光冷笑道:“吕相公不知道历代亡国,多非由外族,而是由德政不修,导致百姓叛乱么?”
“是么?然此事石参政另有高论,司马参政不妨听石参政一言。”吕惠卿望了石越一眼,不动声色的说道。
石越知道二人争论,并非仅仅因为过往不和。宋朝百姓评论吕惠卿与司马光的关系时常笑言:“一个福建子,一个陕西人,如何厮合得来?”
二人的确是生性不能相投。但是此时争论,其根源却依然是为了部分兵器民营化。司马光虽然不反对解除持兵禁令,但是对于兵器民营化,却认为是走得太远了。反对的态度异常坚决。但是不知为何,吕惠卿对于部分兵器生产民营化,却一直表示了坚定的支持态度。如果按司马光的观点,则国家败亡的主要成胁来自国内,固然一方面是敦促皇帝修德政,另一方面却也不可避免的要防范百姓;而吕惠卿的观点,则是直指主要成胁来自异族,那自然要进一步的武装百姓,方为上策。石越本来乐于见到吕惠卿出头争辩,不料几句话下来,吕惠卿却将球踢到了他的脚下。
石越连忙向赵项欠身行礼,方娓娓说道:“臣的确曾向皇上言道:历代亡国之原因,非止是人君德政不修,也有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豪强数百年兼并土地,使得百姓贫者无立锥之地。若再加官府逼迫,则民不聊生,自然盗贼蜂起,致有亡国之祸。若使百姓有一线生机,断不致于反抗朝廷。本朝若要脱离治乱循环之道,则须从根本处下手,朝廷要时刻给百姓找一条活路。豪强兼并土地,百姓无田可耕,朝廷要通过法令,禁止过度的兼并,同时要鼓励、帮助百姓开垦新田,并且,还要鼓励工商业,让工商业能尽可能多的吸纳贫民,如此,天下少一个饥民,便是少了一个叛贼。这才是治本之道。又,天下甚大,必要之时,可以组织无业之民开藕拓土,就地扎根,亦可缓解兼并之害。”
“治乱循环,实是气数。历朝概莫能免。何况鼓励工商,则务农者少,务农者少,则粮食不得增加,粮食不得增加,则百姓必然饥馁,石子明所言,前后矛盾,本末倒置。况且百姓重视乡土,不乐迁移,强行征发,必致大乱。”文彦博亢声反驳道。
“非也。请文相公听在下细言之:凡太平日久,则人口必然增加,此势所必然。若初有人口一万,历二十年,则可至二万,再历二十年,则可以至四万,如此递增,若以原有人口数称为‘人口基数’,则人口基数越大,所增人口越多。百年太平,人口滋长,必然构成压力。何也?因垦田数之增加,无法比上人口数之增加。而且兼并一事,难以杜绝,由此有更多的人来分更少的土地。如此岁岁增加,每乡土地有限,而人口增长无穷,必有不能生存者。故每逢末世,百姓生子杀子,生女杀女,大伤天和,虽如此亦不得生存。故历朝历代,治乱循环,实由此来。或谓历代人口最盛时,皆是历代最强盛时,此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凡当末世,百姓谋生不暇,若再交赋税,是无生理,故盗贼隐户,必然增加。故历代最强盛之时,实非人口最多之世,而仅是在籍人口最多之世。此后则是隐户逃户增多,致使后世不见此间真相。故解决之道,在于为百姓谋生路。百姓不乐迁移,亦不必强行征发,可以鼓励之,诱使之,人情驱利避害,若迁移之利大于不迁,则未闻有不乐迁者。至于以为重工商而伤国本,此商教之鄙见,非圣人之义。商人使物资流通,让农夫生产的粮食与作物卖掉,以更好的价格买回盐、茶等物,更能让最好的农具、种子传遍天下,非徒然害农而己。何况朝廷还可以通过贸易得到税收,从而减少农夫之负担。可以鼓励商人买回耕牛等物,让农夫生产更多的粮食。工商与农业,并非是一端繁荣必致使一端受害,而是完全可能互相促进的。臣在杭州时,鼓励商业,未闻杭州粮食减产,农夫之家,亦只从中获利。臣以为,不可固执商鞍千余之前的遗法于今日。”
“说得好听而己。”文彦博拂袖怒道:“陛下不可轻信此言,历朝未闻有不重农而国富强者,农为国本,不可动摇。治国之道,务在安静。”
石越凝视文彦博,从容一笑,朗声说道:“臣未曾言要国家不重农,臣亦以为农为国本,固国家不可不可重农。臣所讲者,为重农之术。盖历朝偏见,以为重工商必然伤农,而臣以为未必然,兼重工商,有利于农。历朝皆以为固邦之术,在于抑兼并,而兼并却无法抑制,臣以为本朝既然祖宗以来,未尝抑兼并,则不妨去寻找新的方法来解决,解决之道,便在鼓励移民垦田。且朝廷治民之道,不当是为防范百姓,而当是依靠百姓,帮助百姓。若以防范百姓为务,则臣恐有防不胜防之恍;若受民信民,则邦国之固,有若金汤。”
“强辞夺理!”石越的种种观点不仅新鲜,让文彦博难以理解。
“臣却以为石参政言之有理。臣以请陛下早下决心,废持兵之禁,将军衣等十余种军资向民间商人招标,以节省朝廷开支。同时向商人出售许可令,允许民间生产诸葛弩、刀、剑等十三种兵器。至于武库兵器,亦当清点,凡老旧陈腐者,可拍卖给商人出售,或者干脆卖给辽人。臣以为,武库的兵甲,一定要是最好的。”吕惠卿满口新词,他的积极态度,让石越心中不自禁的充满了疑问。
“陛下,将军衣等物资承包给民间,只恐缓急难用。平素固然可以省下十几万贯的开支,且能让一些百姓多赚一点钱,但是万一开战,只怕误了大事。”文彦博对于这些改革,实在很不乐意,若非军器监隶于尚书省,他早就要断然否决。
“臣以为文相公过虑了。”石越笑道:“商人若有数倍之利,虽死亦不足惧。一旦开战,需求增多,只要朝廷许诺给钱,蔫有不尽心尽力之理。何况朝廷亦当立法,与其签订契约之时,就当规定国家若有战事之时,一切与军队有关之作坊,都需按要求开工。而纵是平时,卫尉寺与军器监都要派人进驻作坊,加以监督。凡产品交验,必须手续清晰,责任至人。若三衙属下军队发现有问题,即可请求追究军器监之责任,而军器监与卫尉寺即要追究当事人之责任。若某作坊生产之物不合格超过一定之比例,则不仅可以要求退货,而且要追加处罚,禁止其以后参预投标等事,如此数部门不相统辖,互相监督,臣以为朝廷无官官相卫、欺上瞒下之忧,而民间所造军资,质量必胜于官营。何况这些军资,都是辅助性质,无非军衣鞋帽营帐之类而己,民间可以胜任的作坊数不胜数,朝廷可以分成份额,允许多家作坊投标,互相之间,各有竞争,优者存,劣者汰,一岁一投,则是流水不腐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