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那柄飞剑也一样随之失踪。
孩子低头望去,唯有手中的半只破白碗明确无误告诉自己,方才的遭遇不是白日做梦,这个孩子呢喃道:“我叫苟有方。”
听到喂一声。
孩子猛然抬头,看到一个相貌普通的中年大叔,后者笑问道:“铺子还有吃的吗?”
苟有方赶紧转身把破碗藏入怀中,“这位客官,咱们铺子招牌的小笼包已经没了,馄饨拌面都还有。”
貌不惊人的中年大叔似乎完全没对一个孩子和半只破碗上心,只是咧嘴笑道:“那就来碗馄饨,再添碟辣油,怎么辣怎么来。”
孩子笑着应酬道:“好嘞,咱家的辣油那可是连蜀地客人也吃不消的,就怕客官到时候跟我们要凉水。”
大叔突然脸色尴尬起来,“小二。”
伶俐孩子率先抢过话头,“记在账上就行!”
大叔仍是有些为难,“能记账是最好,可是我急着赶路,几年内未必能回到这里,这就麻烦了。”
孩子笑道:“不打紧,咱家铺子从阿爷起,在城里做了三十年的生意喽,只要客官有心,别说晚几年,晚十年也没事,当然,客官真要忘了便忘了,一碗馄饨而已。”
孩子原本不是这么穷大方的人,只不过莫名其妙遇上一个自称谢观应的怪人,又鬼使神差当了那人的徒弟,孩子毕竟年少,性情再稳重,也有些开心。
大叔瞥了几眼孩子,又突然伸手在孩子肩头手臂捏了几下,咦了一声,啧啧道:“姓谢的的确有些运道,难道是回光返照?这也能捡漏?若非如此,连我邓太阿也要打眼了去。”
大叔眯起眼嘿嘿道:“小兄弟,我观你根骨清奇……”
孩子嘴角抽搐了一下,无奈道:“客官,我真不练武,就别收我做徒弟了吧,一碗馄饨而已……阿爷,这位客官要一碗馄饨!”
那边阿爷应了一声就忙活去了。
大叔摆摆手道:“放心,我有徒弟了,那小子是喜欢吃醋的脾气,如果被他知道,少不了被他白眼,不过我也没吃人白食的习惯,姓谢的用半只碗换你一笼包子,那我邓太阿就用一匣新剑换你一碗馄饨。”
说完这些,大叔不由分说掏出一只小木匣,寻常的白木质地,一看就不是珍贵玩意儿,里头的物件值钱与否,就更显而易见了。
中年人显然有些脸色尴尬,当年赠送给那位世子殿下的剑匣,那可是从吴家剑冢顺手牵羊的上等紫檀,等到他自己浪荡江湖,上哪儿去赚钱?
只不过剑匣有天壤之别,匣中所藏的那几柄袖珍飞剑,可绝对没有跟着掉价儿。
邓太阿把木匣抛给孩子,“小兄弟,你的‘气力’其实足够了,小匣里的东西,有空就多把玩把玩,其中的门道,想必很快就能琢磨出来。”
飞剑何其锋锐,而且邓太阿稍稍动了小手脚,会开匣而动,必然第一时间饮血认主。一般武夫,没有孩子蕴藏的那股得天独厚的“气力”,便是全身鲜血都浇筑剑身也使唤不动。
邓太阿没有着急追杀谢观应,而是悠哉游哉坐在桌边等着那碗馄饨。
端来馄饨的时候,孩子鼓起勇气小心翼翼问道:“前辈,我刚才想了想,觉得你其实就是桃花剑神,对不对?”
邓太阿没有丝毫惊奇,点头道:“姓谢的折腾出那么大动静,想必你也看到我那柄入城飞剑了,故而有此问,对不对?”
孩子挠挠头道:“刚才剑神前辈不是自己报出名字了嘛。”
无言以对的邓太阿低头吃馄饨。
吃着吃着就更不愿抬头了,刚才一不小心把辣油全倒入馄饨,这会儿满头大汗,有点扛不住啊。可要邓太阿运用气机来掩饰窘态又太为难桃花剑神了,往大了说,就是不合本心,不合剑意。往小了说,其实就是邓太阿从来无所谓高人风范。
邓太阿好不容易对付完那一大碗馄饨,这才如释重负,抬头一本正经说道:“小兄弟,如果以后提了剑又练了剑,决定要在剑道一途走下去,那就要记住一点,剑不是刀,哪怕已经退出了沙场,让位给了刀,甚至以后在庙堂上,官员也开始喜欢佩刀作为装饰,但不论世事变迁,剑仍是剑,剑有双锋,所以提剑对敌,除了一锋杀人伤人,还有一锋作为自省之用……”
说到这里,邓太阿神色微变,“不说了,有事要忙,以后有缘再见。还有,那些长辈恩怨,你们晚辈不用当真。该怎么活就怎么活。混江湖,不管其他武人怎么个活法,我们用剑之人,都不可有太多戾气,否则任你修为通神,也算不得真仙人。”
邓太阿站起转身,赶紧呼气,这辣油真是厉害啊。
这位桃花剑神之所以不继续唠叨下去,辣油是一回事,还有就是他真的不晓得怎么跟人说道理了。
邓太阿伸手一点,南方空中浮现出一把飞剑,下一刻他便站到了飞剑之上,一人一剑转瞬即逝。
整座武帝城,只有那个叫苟有方的孩子察觉到这一幕。
前百年,有李淳罡,王仙芝,徐凤年,轩辕青锋。
如同春秋之战,群雄并起。
后百年,便唯有两人。
又如新朝,中原草原之上的两国对峙。
那两人在名动天下后,各自被视为天下第一人后,在随后的一甲子之中,十年为约,交手六场,胜负持平。
且每次都是某人获胜一场后,就会在下一场被另外一人扳回局面。
余地龙不是真无敌,世间犹有苟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