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忽然站起身来,将披风往身上一裹,大步往宫殿外走去。“王,王,您去哪里?”亚舍急匆匆的追了出去,“亚舍,我先回孟斐斯了!”他最后的话语已经消失在了一阵马蹄声中。“王……”亚舍焦急的立刻命令侍从们策马跟上法老。
拉美西斯一路策马飞奔,却不是向着孟斐斯王宫的方向,而是往就快建成的神庙而去。修建神庙的奴隶和监工们一见坐在马上的这位俊美男子居然是法老王本人,顿时吓得全都跪了下来。拉美西斯也没有理他们,下了马就径直往神庙走去。
他停在了神庙的门口,急切的在殿门上寻找着,直到——看见了那两行文字。
我对你的爱是独一无二的。
当你轻轻走过我的身边,就带走了我的心。
无视其他人不解的目光,他伸出手,轻轻抚摸着最下面的文字,一遍又一遍,口中无声,心里却是随着手指的牵引重复了一遍又一遍。内心深处的某个角落,仿佛被一把用丝线作成的刀,慢慢的划过。伤口是细微的,却让他钻心的痛。
隐,我不知道你究竟在哪里,也许,你已经遗忘了我。
但是,只要这座神庙永远的存在,终有一天,你会看到这两句话。
这两句——只属于你的话。
喝过尼罗河水的人,不管离开埃及多远,都会再次回到埃及。
所以,即使知道可能被你遗忘,我却还是不能放弃那微小的希望,也许,也许有一天,你会再次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会等着你,等着你再次回到埃及,回到我的身边。
我祈求阿蒙神给我足够长的生命,能让我等到你回来的那一天……
“王,您果然在这里!”亚舍气喘吁吁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
拉美西斯缓缓的放下了手,脸上已恢复了沉静,“我说了我会去孟斐斯。”“王,请让侍卫们护送您前去。”“不用了,反正我明早就回比-拉美西斯。”“什么?王,再过二十天就是您和侧妃的婚礼了,您不留在孟斐斯吗?”“那就等婚礼那天再去孟斐斯。”“可是,那么婚礼结束后……”“当然还是回比-拉美西斯。”“是——和侧妃一起吗?”
拉美西斯忽然笑了起来,“亚舍,知道比-拉美西斯的意思吗?”
亚舍点了点头,“臣当然知道,在埃及文里,比-拉美西斯,就是拉美西斯的家。”刚说完,他顿时脸色一变,居然脱口说出了王的名讳。“拉美西斯的家,”法老倒没有在意,只是低低重复了一遍,蓦的,他抬起了那双子夜般迷人的黑色眼眸,灿若星辰,“既然是我的家,那么当然不是随便什么女人都能入住的地方。”
那里,不是拉美西斯的王宫,不是拉美西斯的领地,只是——一个叫做拉美西斯的男人的家。
这个家,只属于——拉美西斯之妻。
住在比-拉美西斯多么快乐。
再也没有比这里更美的城市,金合欢和无花果为路人提供树荫,王宫闪耀着黄金与绿松石的光芒,微风轻吹,鸟儿在池塘边欢唱……
隐,你一定会喜欢那里的。
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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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Pi-Ramses)比-拉美西斯这座城市的兴建也引起人们纷纷猜测,拉美西斯二世也许就是《出埃及记》里记载的那位法老。他为了实现这个庞大的建筑计划而奴役过许多以色列人,从而使埃及遭受了圣经里所记载的著名的十次末日征兆。
另外,从拉美西斯二世的木乃伊研究报告来看,法老生前一直受到蛀牙的困扰,可是他又十分喜爱吃纸莎草的幼苗,真是可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