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雾渐渐散去,两千多年前的古城罗马,就这样真实而清晰的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纵横笔直的大街构成了城内的主干道,大街上铺的是十米宽的石板,两旁是狭窄的人行道。街巷的路面也是用同样坚实的石块铺成的,街的两边有着各式各样的酒馆、商店和住宅。
背负着重物的牲口在街边赖着不走,冲着主人发出了不满的嘶叫,换来了几下重重的鞭子,大声吆喝的马车夫驾着马车从我的身边呼驰而过,各式小贩与各国的奴隶熙攘来往,酒馆里飘出了食物的香味,穿着阔绰的商人在那里举杯推盏,香气袭人的贵妇们坐着轿子招摇过市……
这繁华的一切,让我有种做梦般的幻觉……
我难以置信的望着眼前的一切。
穿越时空——原来真的有这么匪夷所思的事……
我缓缓地朝前走着,好奇的打量着看着周围的景物……穿着典型的罗马式束腰外衣的人群从我身边不停走过,还时不时的投以陌生而好奇的目光。
穿过了那条主道,我好像进入了一片居民区。让我惊讶的是,这里全是一片公寓,三层、四层甚至五、六层的公寓楼比比皆是,简直和现代没什么差别。
如果我没有记错,当时的罗马城人口已经超过了一百万,面临着于现代大城市一样的问题-人多地少,它的解决办法也和现代人一样,向高处发展。不过住这些公寓的都是穷人,为了降低成本,屋主不但往高里盖,楼与楼之间的间隔也越来越小。很多街道只能过一辆马车,有些地方窄到楼上凸出的阳台几乎能碰上对面的公寓楼。
我小心翼翼的沿着路边走,避免和迎面而来的人撞上。刚才无意中听到旁边有人在说,从这里会通向市中心的人民广场。
不管怎么样,先到那个有名的人民广场再说。
虽然有很多奇怪的目光盯着我,我还是若无其事的继续往前走,眼看着就要穿出这片居民区,忽然头顶传来一片异响,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一大袋散发着臭味的东西不偏不倚的砸在了我的脑袋上。
我石化在原地,那个——我的运气也太衰了吧。这就是罗马城给我的见面礼吗?好大一份哦……
直到一根鱼骨头和两片烂菜叶顺着我的脸滑落到了地上,我才猛的反应过来,抬头忍不住怒道:“是哪个混蛋乱丢垃圾……”
刚想用法术教训这个这个罪魁祸首,忽然想到了司音的话,硬是忍耐着没有发作。
“你没事吧?”一个温柔亲切的声音在我头顶上方响起,接着一块带着香味的手巾被递到了我的面前,“先擦一擦吧,看你是异乡人吧,因为这里街道狭窄,而且楼上住户直接向楼下倒垃圾,所以路上行人被砸到的事经常发生。不过没关系,罗马已经专门通过了一条法律,像你这样的受害者是可以得到赔偿的。”
我下意识的接过了手巾,转头朝那人说了声谢谢。站在我面前的是个清秀的女孩,从她的长相和打扮来看,并不像是罗马本地人。
她也冲我温和的笑着,又无奈的望了望上面。“不过,那位肇事者,恐怕是不会露面了。”
我擦了一下脸上的秽物,冲她眨了眨眼,“那可未必。”
居然惹到我叶晚,就算不用魔法我也要治治你。
“哦,我的神啊,太走运了,这袋垃圾里竟然还有2阿斯!”我兴奋的高声叫道,话音刚落,就听见三楼传来了一个女人气急败坏的声音,“你这个笨蛋,扔垃圾的时候没看清吗!居然把钱也扔了!”
接着就是一个男人委屈的声音,“可是我明明看了……”
“咚!”好像是什么砸在脑袋上的声音……接着就是哭闹声,咒骂声……
我挑了挑眉,嘴角露出了一个邪恶的笑容,呃——这下圆满了。
那个女孩忍不住格格笑了起来,“对了,看你这副样子,不如来我家洗一下,换身衣服吧。”
我两眼冒星星的望着她,“那就谢谢你了!”看来,运气还没有背到底,至少还有这样的好心人。
跟着她,我来到了旁边的一栋公寓内。这是栋五层公寓楼,一楼靠街的屋子都是商铺,其余的住人。楼的中间是天井,以便给中间的屋子提供光照。一楼和二楼还有公厕,我算了算,这样一个公寓大概可以住40多个人。
女孩的家就在二楼,比起其他的几户人家,她的家似乎稍微大一些。
“如果我没猜错,你是从塞里斯来的吗?因为我之前和父亲一起去过塞里斯,觉得你有些像那里的人,不过,好像又和他们有些不同……而且,你的穿着和他们不大一样。”她忽闪着大眼睛问道。
我正低头闻着自己身上的味道,虽然洗了澡,但总觉得身上还带着那股臭鱼味。
对了?她说什么?塞里斯?对了,这是古代的希腊和罗马对当时中国的称呼,意思是“丝的”或“丝来的地方”。因为长久以来,中国一直是世界上唯一能够造轻柔美丽丝绸的国家。
原来这个女孩去过中国……我不禁对她多了几分好感。
“我的确是从塞里斯来的,你呢?“我的样子当然和他们有点不同了,人家好歹也是个混血儿啊,只不过稍微多混了一些老妈的基因嘛。
“真的吗?太好了,我很喜欢那里呢。”她笑咪咪的在我身边坐了下来,亲热的和我攀谈起来。
原来这个叫哈菲的女孩来自波斯国,她的父亲在这里之前有间很大的商铺,专门出售东方的香料和中国的丝绸,但后来生意赔了本,就只好换了家小商铺,专门卖些东方的杂货了。家也从原来的大房子搬到了这里的公寓楼。
我转了转眼珠,也谎称自己是跟着商人的队伍坐船来的,结果在快到罗马的时候因为遇到了海盗,结果和大家失散了。说到一半的时候,我灵机一动,不如干脆装得可怜一些,那样说不定暂时就会有个落脚之处。
听我说完,她果然一脸同情的看着我,“这太可怜了,小晚,你不如先住到我家吧。”
“那就谢谢你了,”我当然不会推辞,“不过,我不想白吃白住,就让我帮你们的店铺卖东西吧。”
她想了想,道:“我父亲正好回波斯采购新的货物了,有你帮我也好。不过,我会按这里的标准发给你工钱,一天1个第纳瑞斯,你觉得怎么样?”
我马上点头,第纳瑞斯是当时古罗马的货币单位,1第纳瑞斯=16阿斯=64夸德伦斯。而当时买半升葡萄酒加面包的一份食物的价格是1阿斯,这样算来,每天一个第纳瑞斯足够温饱了。
不管怎么样,我先找个落脚处,再好好想想怎样才能接近屋大维同学——
当初升的第一缕阳光照射进房间时,我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望见哈菲的笑容,这才猛的想起来——
我现在正身处公元前31年的古罗马,一想到这里,我的瞌睡虫立刻全跑光光了。
由于大部分古罗马人,尤其是平民的房子里通常没有厨房,所以他们很少自己开伙,一般都是下馆子。罗马城里有大量的面包房、饭馆,主要顾客都是平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