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余华所说,《许三观卖血记》试图讲说一个关于“平等”的故事,正因为存在“不平等”,故有对“不平等”的回应。显而易见,在这个故事中最核心的概念无疑是“血”,全书以许三观的卖血经历为脉络,又以其无法卖血而流“泪”止。但往往被忽略的另一个概念则是“泪”,“血泪”往往被同时言说,但其内在涵义则具有显著的差别。研究者对于“血”的意象已经有过相当多的阐述,而关于“泪”,则缺少相应的读解。王德威在《伤痕即景,暴力奇观》中指出“血与泪”作为《许三观卖血记》的核心概念,但未将二者区别论述,而仍着重于对“血”的关注。
据作者自述,《许三观卖血记》的创作缘起是一个老人在大街上流泪的事件。“大概在九十年代,我和陈虹在王府井的大街上,依然看到一个上了年纪的男人泪流满面地从对面走了过来。我们当时惊呆了,王府井是什么地方?那么一个热闹的场所,突然有一个人旁若无人、泪流满面地走来。…我说起这些事时,陈虹突然提醒我,王府井哭泣的那位老人会不会是卖血卖不出去了,他一辈子卖血为生,如果不能卖了,那可怎么办?我想,对,这小说有了。” 在我看来,写于1992年的散文《结束》是有助于理解《许三观卖血记》的重要文本,同样提到了这一件事件。“他如此坦率地表达自己的不幸,并将自己的不幸置于拥有盲目激情的人流之中,显得怵目惊心。…反复回想那个神情凄楚的老人,在他生命最后的旅程里,他终于直露地表达了我们共同的尴尬。” 《许三观卖血记》创作于1995年,我们可以基本判定余华所叙述这一事件的可靠性,至少在作者看来,这一事件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反映其小说用意的。
“血与泪的文学”是三十年代左翼文学的口号,并在后来的文学创作中一再被沿用和重复,“血与泪的控诉”甚至一度成为十七年与文革文学的中心主题。余华再次使用这一阶级修辞,血与泪无疑是苦难的最佳象征。研究者一再指出,“《许三观卖血记》最大的贡献,是起于苦难叙事,用‘卖血’来丈量苦难的长度、强度,以此考量许三观承受苦难、抗争苦难的力度。” 但小说并非止于苦难。在革命文学中,“血”具有苦难与斗争两个维度的涵义;一方面,被压迫者因被压迫而流血,从而彰显苦难;另一方面,被压迫者又必须经由流血之路才能反抗压迫。由于时代原因,《许三观卖血记》中的“血”自然不可能包括第二重维度的涵义。然而,失去这一环节便无法完成对平等主题的彰显。因而在这种话语情境下,“泪”取代“血”成为第二个中心概念,从而实现主人公对不平等的完整回应。
在辨析作者如何应用“血与泪”表现革命文学中已经多次阐发的不平等主题之前,我们有必要关注序言中的“平等”所指的具体含义。“他是一个像生活那样实实在在的人,所以他追求的平等就是和他的邻居一样…当他的生活极其糟糕时,因为别人的生活同样糟糕,他也会心满意足。他不在乎生活的好坏,但是不能容忍别人和他不一样。” 虽然已有研究者指出这种“平等”如阿Q的精神胜利法一样不可达成,但其实余华在序言已经将“平等”的范围限定在“他的邻居”内。当我们阅读小说时,不难发现许三观与小城中其他成员是“平等”的,他们共同承受苦难;此外,从方铁匠和何小勇的两个故事里,以及众人向许三观捐款的情节,我们难以发现余华之前创作中所痴迷和渲染的人性之恶。许三观所追求的“平等”虽然平庸,但在小说中却意外得到了完成。小城中的不平等无疑是普遍存在的,但作者在此却有意规避其他不平等,似乎是为了更加突出另一种“不平等”的策略。
《许三观卖血记》中一反余华小说的普遍规律,缺少恶的人物;我们找寻到仅有的两个可以被归入恶人的人物,即李血头与生产队长。同样不难看出,他们的恶并非来源于道德层面,而是根源于权力。这似乎可以用来解释为《动物庄园》中的名言“所有动物生来平等,但有的动物更加平等。”正因为拥有权力者与其他人固有的不平等,余华将其他人之间的不平等进行了单纯化,从而呈现出小城中缺少恶人的面貌。这无疑也属于一种阶级修辞的策略,即将矛头指向拥有权力者,而暂时搁置内部矛盾。血头和队长仅仅是权力的缩影,余华终于忍不住点明了权力的来源。“要种庄稼得向国家租田地,到了收成的时候要向国家交粮食,国家就像是从前的地主,当然国家不是地主,应该叫人民公社。” 这一比喻出自许三观之口,在每次政治运动之前,许三观都会有一大番完全超出其知识背景的时事点评,似乎更像是作者忍不住走出来议论。到上山下乡运动之前,作者终于主动站出来进行点评,“毛主席每天都在说话,他说,‘要文斗,不要武斗。’于是人们放下了手里的刀,手里的棍子。毛主席接着说,‘要复课闹革命’。于是一乐、二乐、三乐背上书包去学校了…” 权力成为不平等的根本原因,小城中的人们都处于权力阴影的控制范围之下。在某种程度上,李血头同样处于这一不平等的范围内,血头的衰老与许三观的衰老同步进行,最终许三观看见他被火化车拉走;而新血头的出现则表明被压迫者终将衰老,权力运作则生生不息、不可战胜。
这一种不平等在小说中被一再凸显,但却无疑不可规避。与此相比,前面那种人们之间的不平等则是可战胜的,因而有了序言中的相关阐述。有研究者因此指出《许三观卖血记》缺少某种超越性的因素,“卖血的十三次变奏,变奏出的仍是苦难。文学展示苦难,更需要展示某种超越苦难的精神。在这一点上,它明显不及《活着》。” 这大概是未能细读文本的缘故。“血”的途径已经不可能完成,接下来,我们将辨析许三观通过“泪”,对一种无法超越的不平等进行回应的途径与策略。
在小说中,哭泣的场景一再出现,但大多集中于许玉兰在大门前哭诉的一再重复。我们容易简单地只将此认定为苦难表现的另一侧面,简单地归纳为“血”的附属物。被许玉兰突出的表现所遮盖,许三观的哭泣却是潜藏于其中的,我们搜检全书中许三观哭泣的情节,除了最后一章在大街上哭泣的高潮,一共有六处,分别为:在家中感慨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方铁匠抄家后和许玉兰同哭;一乐插队之后和许玉兰哭;为二乐卖血时在李血头面前哭;根龙死时在医院外哭;以为一乐死时在病房里大哭。我们很容易发现在这些哭泣中,存在一条发展的脉络,哭泣的场所从家庭走向了公众场所,哭泣的对象也由自己变为大街上的每一个人。在余华本来的构想中,最后一章为叙述的高潮,改变的原因是作者认为“两个很重的章节并排在一起,只会互相抵消叙述的力量。” 然而我们所看到的文本中,最后一章依然具有强大的力量,而且再一次点明了平等的主题。
在散文《结束》中,作者在老人的故事之后,讲述戈培尔等自杀者的故事,说“自杀就成为了掌握自己命运的工具,一切由自己决定,不用看别人脸色,是自我完善的最终途径。”在大街上哭泣的老者则与他们具有某种相似性,余华说他“直露地表达了我们共同的尴尬”。“我们共同的尴尬”便是我们无法正面回应我们所遭受的不幸,而永远只是“若无其事获得暂时满足”。每个人都时时处于不平等和不幸的环境下,哭泣这一简单的行为出现在公共场所时,则是一种宣示与象征。哭泣老人的形象被余华赋予了某种形而上的意义,是自杀之外的另一条途径,甚至与西西弗斯的故事有了某种共通性。于是《许三观卖血记》中哭泣老人的再次出现,无疑由作者赋予了某种生命英雄的象征意义,再现这一场景的诱惑推动着作者贯彻了这一叙事动机。这也便可以解释为什么前半部品格并不那么令人满意的许三观,在后半部逐渐变得温情与高尚。为了与后文那个哭泣的英雄相称,许三观必须完成形象的蜕变与复活。
哭泣的指向是生命中的不幸,在小说中便恰恰是早已先定、无法扭转的不平等。鲁迅或革命文学之所以采用的启蒙立场,是因为作家正处于尝试改变不平等的现状之中;而余华作为现代人的身份,使他并不拥有进行实践的能力,也不以此来苛责笔下的被压迫者。小说的最后一句话已经揭示了平等的不可实现,“吊毛生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但已有批评家指出,“他书写暴力与伤痕,似乎已逐渐挪向制度内合法的暴力,合理化的伤痕着眼,而且不再排斥一种疗伤制暴的可能——家庭。” 不管疗伤制暴的途径为何,比起早年作品,至少作者承认这样一种可能,《许三观卖血记》中的泪,恰恰是对这样一种不平等的回应,哭泣的许三观完成了对油嘴滑舌的市民许三观,或蒙昧无知的蒙昧许三观的消解,具有了某种超越性的价值内涵。从血到泪,也是余华创作转型的某一表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