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小天无奈,只好选了一套颜色比较素淡的衣裳穿上,往风铃儿面前一站。风铃儿把手一拍,喜道:“好!再给你描描眉,点点唇,敷些粉,那就是个俏丽小佳人了。”
叶小天对着落地铜镜一照,觉得不像戏服,不禁疑惑地:“风铃儿哥哥,你这里究竟是做什么生意的呀?”
风铃儿吃吃一笑笑,向他飞了个白眼儿,看得叶小天一阵肉麻。
风铃儿娇声道:“死相,跟哥哥我还装佯,我们这里当然是做皮肉生意的啦。”
叶小天惊诧地张大了嘴巴,失声道:“皮肉生意?我……我不至于长得那么像女人吧?”
风铃儿拿兰花指向他遥遥一指,娇嗔道:“女人有什么好的!谁说男人就一定要喜欢女人的?嘻嘻,一旦知道了男人的妙处,可是比女人还招人喜欢呢。”
叶小天心里一阵恶心,伸手便去解衣服:“岂有此理,我堂堂男儿,岂能如此不知羞耻,这般营生,便连我父母爹娘、叶家祖宗,都要跟着蒙羞。”话音未落,肚子里却是咕噜噜一阵响,登时泄了他的底气。
风铃儿掩着血红的嘴巴吃吃地笑起来,他笑够了,便从袖中摸出一锭雪白的银两,看着足有一两重的银元宝,用两根肥胖的手指头拈着,在叶小天面前晃了晃,灯光映着银子,发出白花花的光来。
风铃儿把银元宝放桌上轻轻一放,又往叶小天身前轻轻一推,笑吟吟地道:“小兄弟,很多事之所以难,其实就只是第一步难迈,一旦走过去,也就无所谓了。想当年我也是寻死觅活的,现在想想,真是好笑……”
风铃儿看得出叶小天窘迫的处境,他相信这个饥寒交迫、走投无路的人最终一定会屈服,不是向他屈服,而是屈服于求生的本能和饥饿的感觉。
大灾之年,人在极度饥饿的时候,甚至会把自己平素视若掌上明珠的亲生儿子当成食物,瞧这小子细皮嫩肉的就不像受过苦的样子,没准是什么落魄的大户人家子弟,这样的人应该会以更快的速度屈服的。
他自信满满地看着叶小天,还没等来叶小天的屈服,忽然有一个脸上敷粉、头上簪花、衣着不男不女的秀气少年急匆匆跑来:“风铃儿哥哥,风铃儿哥哥,出……出事了。”
那人跑到风铃儿身边,贴着他的耳朵说了几句话,风铃儿顿时双眼一瞪,转身就往外走。他刚刚迈出两步,忽又想起叶小天,便转回身来,往桌上一指,又往门口一指,对叶小天道:“这是订金,那是门,你自己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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