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有人问萧伯纳,他是如何学得声势夺人地当众演讲的,他答道:“我是用自己学会溜冰的方法来做的——我固执地一个劲儿地让自己出丑,直到我习以为常。”
年轻时,萧伯纳是伦敦最胆怯的人之一,常常在外面走上20分钟或更多时间,最后才壮起胆子去敲他人的门。他承认:“很少有人像我这样因为单纯的胆小而痛苦,或极度地为它感到羞耻。”
后来,他无意间用了最好、最快、最有把握的方法来克服自己的羞怯、胆小和恐惧。他决心把自己的弱点变成最强劲的资产。他加入了一个辩论学会。伦敦一有公众讨论的聚会,他就会参加。萧伯纳全心投入社会运动,并四处为该运动进行演讲。结果他成为20世纪上半叶最具信心、最出色的演讲家之一。
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讲,说话的机会随处皆有,不妨参加任何组织,志愿从事那些需要你讲话的职务。在公众聚会里站起身,使自己出个头,即使只是附议也好。开会时,千万别去敬陪末座。尽量去说话!使自己有机会活跃地参加各种聚会。你只要往自己周围望望便会发现,没有哪种商业、社交、政治、事业,甚至社区里的活动能够离得开向前迈步、开口说话。除非你说话,不停地说,否则你永远也不知道自己会有怎样的进步。
充分准备,培养自信心
“卡耐基先生,5年前,我来到你举办示范表演的一家饭店。当我来到会场门口时,就停住了。我心里明白,只要走进这个房间,参加了你的培训班,早晚都得对着他人演讲一番。想到这些,我的手就僵在门柄上了。我没有勇气走进去,最后只好转身离开了饭店。
要是我早知道您能教会人们轻而易举地克服恐惧——那种面对听众就会瘫软的恐惧,我就不会白白错过那次机会,从而失去5年的大好时光了。”
如此坦诚相告的人,他并不是隔着桌子与我闲话家常,而是在一个大约有200人的讨论会上。这是我在纽约市举行的一个训练班的毕业生聚会上。在他说话时,我特别被他的仪态和自信所吸引。我想,他一定能凭着自己新学到的表达技巧和由此增强的信心而使他处理日常事务的能力大大增强。身为他的老师,我很高兴他已能够在面对恐惧时迎头予以痛击了。我甚至忍不住地想,他要是在5年或10年之前便已经战胜恐惧,那他现在不知会取得多么大的成功,又会有多么快乐!
爱默生说:“与世上任何事物相比,恐惧更能击溃人类。”我真的能体会到这句话所蕴含的真理。感谢上帝,使我此生能将这些人从恐惧中挽救过来。1912年我开始授课时,根本不知道这些训练会成为帮助人们消除恐惧与自卑感的良方。那时,我发现,学习当众说话是一种天生的方法,可以让人克服不安,并且建立起勇气和自信。因为当众说话,可以使我们控制住自己内心的恐惧。
多年来,通过训练人们当众说话,我已经找到了很多办法和手段,以帮助你很快地克服在上台后和面对他人时所感到的恐惧,并在经过短短数周的训练之后就会产生信心。
当众说话的本质
并不是只有你自己才有当众说话的恐惧感,事实证明这是人所共有的弱点。对大学学生的调查表明,演讲课中80%~90%的学生在上课之初都会感受到上台的恐惧。我也相信,在我的成人班里,在课程刚开始时,学员登台时感到恐惧的比例比这还要高,几乎达到100%。
其实,登台时有某种程度的恐惧感反而会有一定好处,我们天生就有能力应付客观环境中这种不寻常的挑战。因此,当你注意到自己脉搏加快、呼吸也快起来时,切莫不要紧张。你的身体一向就对外来的刺激保持着警觉,这时它已经做好准备来应对这种意外状况了。如果这种生理上的预警信号是在某种合理的限度内进行的,那你会因此而想得更快,说得更流畅,并且一般来说,会比在普通状况下说得更为精辟有力。
许多职业演讲者都曾郑重地告诉我,他们从来就没有完全消除掉登台时的恐惧感。在他们开讲之前,总会感到害怕。这种害怕心理在说出开头的几句话时仍会延续,但经过一会儿的心理调整后,就可以进入正常的状态了。宁愿做赛马,也不做驮马,这正是这些演讲家们必须付出的代价。
在读过杰出的演讲家和著名心理学家阿尔伯特·爱德华·威格恩克服恐惧的故事之后,我一直把它当成是对我的一种鼓励。他说,他自己读中学时,一想到要起立做5分钟的演讲,就会莫名其妙地感到恐惧。他写道:
“随着演讲日子的临近,我会真的生起病来。只要一想到要做那件可怕的事情,血就直往脑门上冲,两颊烧得难受。我不得不到学校后面去,将脸颊贴在冰凉的砖墙上,以设法减少汹涌而来的潮红。读大学时也是这样。
有一次,我刚刚小心地背下一篇演讲词的开头:‘亚当斯与杰弗逊已经过世。’但当我面对听众时,我的脑袋里突然一阵轰轰然,几乎不知置身何处。我还是勉强挤出了开场白。但是除了蹦出‘亚当斯与杰弗逊已经过世’以外,我再也说不出任何别的词句了。只好向人们鞠躬……在雷鸣般的掌声中,我只好十分凝重地走回座位。至此,校长只好站起来打圆场:‘唔,爱德华,我们听到这则悲伤的消息真是十分震惊,不过事已至此,我们会尽量节哀的。’接下来便是一片哗然的笑声。面对此情此景,我真想以死来解脱。在那场演讲之后,我病了数日。
有了那次经历之后,活在这个世上,我最不敢期待的,便是成为一名大众演讲家了。”
他离开大学1年后,住在了丹佛。1896年的政治运动,他在激烈地争执有关“自由银币铸造”的问题。一天,当他读到一本小册子中阐述的“自由银币人士”的建议时,他十分愤怒,认为他们承诺空洞,于是便当了手表作为旅费,回到家乡印第安纳州。到了那儿以后,他便自告奋勇地就健全币制的问题发表演讲,听众席上有不少人就是他往日的同学。他在书中写道:
“开始时,在大学里演讲亚当斯和杰弗逊的那一幕又掠过我的脑海。我开始感到窒息,说话结巴,眼看就要全军覆没了。不过,正如戴普常说的那样,在听众的勉励与期待下,我勉强撑过了绪论部分,这一小小的成功使我勇气倍增,继续往下说了下去。我自以为大约说了15分钟的时间,但使我惊奇的是,我竟然已说了一个半小时。
在以后的数年里,我真成了全世界最令人吃惊的人,竟然把当众演讲当成了自己吃饭的本行。”
我对威廉·詹姆斯所说的成功的习惯是最有感触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