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举例论证的时候,你所采用的动作和激励成分越多,就越能给听众留下印象。假如演讲者缺乏这种再创作的热忱,则无论所举的例证描述得多么详尽,仍然不能产生有效的力量。你想描述一场大火吗?那就想想我们的救火员与火焰奋战的时候,你如何与群众从火里逃生。你想告诉我们你如何与邻居发生争吵吗?那就让这段经历重现,并且强调某些特点。你有过在水中死里逃生的经历吗?那就告诉听众,你在那段恐怖时刻,心里如何感到绝望。你要想办法让谈话显得特殊,这样听众才会记住你所讲的话。只有让听众记住你所讲的话,你才可能要他们采取行动。我们会记住乔治·华盛顿诚实的品格,因为威姆在华盛顿的传记里提到砍樱桃树的故事。《新约·圣经》里也处处充满了加强道德行为的例证,如“善良的撒玛利亚人”等故事。
为了让你所举的例子能铭刻在听众心里,这种“实际经验为例证”的演讲会显得更有趣、更具说服力、也更容易理解。你从生活中得到的经验,此时刚为听众所接受,也正准备对你要他们去做的事有所反应;这时就到了“魔术方程式”的第二个阶段。
说出重点,期望听众做什么
在说服性的演讲里,举例的部分约占全部时间的3/4。假定你全部的时间是两分钟,那么现在你要促使听众采取行动,说明采取行动对他们有什么好处等的时间,只剩下二三十秒。这时已不需要描述细节,而应直截了当地把自己的主张陈述出来。这个阶段要注意以下三个规则。
(一)简短有力地陈述重点
要十分明确地告诉听众,你要他们做些什么。把你的主张写下来,句子愈简短愈好,就像电报文一样。尽量让文字简洁、清楚、明确。不要说:“请帮助我们孤儿院的病人”,应该说:“今晚就登记参加下个星期天的郊游野餐吧,我们有25名孩童需要照顾。”要求采取公开行动是很重要的——一个见得到的行动要比无数的精神行动好得多。举例来说,“不时要想念你们的祖父母”,如果改成:“在本周末拜访你的祖父母”,就清楚多了。而像“要具有爱国情操”这类语句,也该改成:“于下星期二前往投票。”
(二)使重点明确易操作
无论你所谈论的主题是否会引起争论,演讲者都必须把自己的主张陈述出来,以便使听众能容易理解并采取行动。最好的方法便是让你的主张明确而又具体。
能够把付诸行动的主张详尽地告知听众的演讲人,要比那些只泛泛提及的演讲者更能鼓励听众采取行动。比如说:“请各位到讲堂后面,在慰问卡上签名”,就比只提醒听众送张卡片或寄封信给住院的班上学员要有效多了。
(三)满怀信心地陈述你的主张
所谓“主张”,就是指你整个谈话的主题,或是观点、要点。因此,你必须竭力推销自己的某个主张,尽力说服听众接受它。就像报上的标题使用醒目的黑体字一样,你的主张也该通过声调和有力的语气来加强听众的印象。这是你留给听众的最后印象,所以要尽量使听众能感受到你的诚意。在陈述主张的时候,绝不能显出犹豫或胆怯的态度。这种说服性的态度要一直持续到最后,这就到了“魔术方程式”的第三阶段。
讲出理由或听众可以获得的利益
在这个阶段是陈述理由,简单扼要仍是主要的原则。这时你要给予听众动机,并让他们得到回报,使他们愿意接受你的论点,做你要他们去做的事。具体来说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使理由与事例紧密相关
本书已经多处提及当众讲话的动机。这是个大题目,而且对任何“劝说听众采取行动”的谈话都极为有用。在这里,我们所谈的只是有关简单的谈话,因此你所要做的,只是利用一两句话来强调听众可以从中获得的好处。但最重要的是,你所提及的好处必须与所举的例子有关。举个例子,假如你告诉听众,自己如何因买二手车而省下一笔钱的经历,因此你要鼓励听众买一部二手车。这时,你必须强调的是,假如他们买了二手车,会在经济上有什么好处。如果你谈的是二手车的设计如何好过新近的车型等,那就文不对题了。
(二)你的理由有且只有一个
许多推销人员可以告诉你一大堆理由,以说服你必须买他们的产品。所以你也应当可以准备许多与例证有关的理由,以随时准备补充你的论点。但最好是找出一个最适当、最特殊的理由来作为你整个论点的证据。你向听众所讲的最后几句话,应该就像一份高水准杂志上的广告词一样干净利落。假如你能好好研究这些经由许多智慧结晶的广告,相信一定能增进你如何陈述主张和理由的技术。
假如你仔细研究这些广告,而且分析其内容,你会很惊奇地发现,这些广告时时都应用“魔术方程式”在说服读者或听众购买产品。
当然你还可以采用许多方法来列举例证,如展示样品、示范表演、引用权威人士的言论、比较、引用统计等。在短时间的劝说性演讲中,截至目前,“魔术方程式”仍是最简易、最有趣、最富戏剧性而又最具说服力的演讲方式。
说明情况的演讲
有一次,某位高层政府官员应邀到参议院的一个调查委员会做报告。他没什么演讲技巧,只是不停地讲了又讲,不但语意模糊,思路不清,而且讲话没有重点,让人听了不知所云。各委员听得满脑子糊涂。最后有位来自北卡罗来纳州的议员萨莫尔·欧文抓住机会站起来讲了一席话。他说,这位官员使他想起了一对夫妻的故事:
有位先生通告律师为他办理离婚手续。当然,他不否认这位妻子长得漂亮,烹饪手艺也不错,还是个模范母亲。
“那你为什么要同她离婚呢?”律师问道。
这位先生回答道:“因为她整天话说个不停。”
“她都说些什么呢?”
“问题就在这里。”先生又说,“她从来没讲清楚什么。”
这就是问题所在。许多演讲者,不分男女,常常没有使听的人弄清楚他们到底在说些什么。他们从来没有把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
现在,我就要告诉你如何在向他人告知某一信息的时候,能正确而清楚地将之表达出来。
每天,我们都要发表好几次通告式的谈话,以指示别人如何做某件事、说明或报告某件事等等。能清楚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其实比劝服别人采取行动的能力更为重要。美国著名企业家欧文·杨便极力强调,在现代社会里,能清楚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已成为一种必要。他说:“当一个人想竭力促使别人了解自己的时候,其实也打开了通向实用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