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的突破

作者:卡耐基



    罗斯福则比林肯更有活力、更激昂、更积极。他的脸孔因为充满各种表情而显得生气蓬勃。他握紧拳头,整个身体成为他表达感情的工具。政治家布莱思在演讲时经常伸出一只手,手掌张开。格雷斯通经常用手掌拍击桌子,或是用脚踩地板,发出很大的声响。罗斯伯利习惯高举右臂,然后以无尽的力量猛然往下一甩。当然,这种力量不是每个人身上都具备的,只有演讲者的思想与信念具有相当的力量才行,只有这样才能使演讲者的姿势强而有力,显得自然。

    自然而充满活力,它们是行动的至善表现。英国政治家伯克的手势非常的笨拙,且极不自然。英国名演讲家庇特,用手在空中乱舞,“像个笨拙的小丑”。亨利·凯尔文爵士跛着脚,行动怪异。麦考雷爵士在讲台上的行为,令人不敢恭维。葛拉登是一样的。巴尼尔也是一样。已故的库松爵士在剑桥大学说:“答案显然在于:伟大的演讲家有他们自己独特的手势。虽然伟大的演讲家一定要有漂亮的外形及优雅的姿态,但如果演讲者不巧生得很丑,行动又笨拙,那也没有太大的关系。”

    许多年以前,我听过著名的吉普西·史密斯的传道。他的演讲曾使好几千人信了耶稣,我对他的精彩演讲极为佩服。他也使用手势——而且用得相当多——但不致令人觉得有任何不自然的地方。这才是最理想的方式。只要你能练习及运用这些原则,你将发现,你自己也是以这样的方式来作出你的手势的。我无法替你举出任何姿势的法则,因为一切决定于演讲者的气质,决定于他准备的情形,他的热诚,他的个性,演讲者的主题、听众,以及会场的情况。

    不过,我这儿仍有有限的几条建议,可能对你也有点用处。不要重复使用一种手势,否则会令人产生枯燥、单调的感觉;不要使用肘部做短而急速的动作;由肩部发出的动作在讲台上看来要好得多;手势不要结束得太快;如果你用食指强调你的想法,一定要在整个句子中维持那个手势。一般人都会忽略这一点。这是很普通但也是很严重的错误。这种错误会削弱你所强调的内容,而相比之下,一些不重要的事情反而会变得仿佛很重要,而使真正的要点却显得不重要了。

    当你在听众面前进行演讲时,只作出那些自然发出的手势。当你在练习时,如果必要的话,应强迫你自己作出手势。因为在台下,当你强迫自己这样做时,会显得十分清醒而刺激,不久,你的手势将会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

    把书本合上,你无法从书本上学会手势。当你演讲时,你自己的冲动和欲望才是最值得你信任的,比任何教授所能告诉你的任何指示都更有价值。

    如果你忘记我们对手势所做的一切说明,而你又将上台演讲,请记住一点:如果一个人如此专心于思考他所要说的内容,并如此急于把他的意见表达出来,以至于他忘掉了自己的存在,谈话及举止皆出于自然,那么他的手势及表达方式将不会受人批评。如果你对此有所怀疑,你可以走向某人,一拳将他打倒。你将会发现,当那人站起来之后,他将会向你说出一段几乎无懈可击的完美谈话。

    以下三句话是对演讲时台风的最好说明:

    (1)装满桶。

    (2)敲掉塞子。

    (3)让自然跳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