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的突破

作者:卡耐基



    尽量使听众易于根据请求而行动

    别说:“请写信给你的参议员投票反对这项法案。”99%的听众都不会这么做的,他们并没有这样强烈的兴趣;或者太麻烦;或者他们忘记了。因此要使听众觉得做起来轻松愉快才行。怎么做?自己写封信给参议员,上面写道:“我们联名敦请您投票反对第七四三二一号法案。”把信和钢笔在听众之间传递,这样你或许会获得许多人的签名——而且恐怕笔也不知所终了。

    简洁而真诚的赞扬

    伟大的宾夕法尼亚州应该领先加速新时代的来临。宾州是钢铁的大生产者,是世界上最大铁路公司之母,是美国第三大农业州,也是美国的商业中心之一。她的前途无量,她身为领导者的机会光明无比。

    史兹·韦伯就是以上面这几句话结束他对纽约宾州协会的演讲的。他的演讲结束之后,听众感到愉快、高兴,并对前途充满乐观。这是一个令人敬佩的结束方式。但是,为了收到充分的效果,演讲者的态度必须很真诚。不可阿谀奉承,不可夸大。这种方式的结尾,如果不能表现得很真诚,反而将会显得虚伪,而且十分虚伪,而且就像假的硬币一样,没有一个人会接受它。

    幽默的结尾

    乔治·可汉说:“当你说再见时,要使他们脸上带着笑容。”如果你有这份能力,也有这种题材,当然很好,但要如何才办得到呢?诚如哈姆雷特所说的:这是一个问题。每个人必须以自己独特的方式来表现。

    洛伊德·乔治曾经在美以美教会的聚会上,向教徒们演讲著名传教士卫斯理(美以美教会的创始人)墓园的维护问题。这个题目极为严肃,大家都想不出有什么好笑的。但是,请各位注意,他还是办到了这一点,而且做得十分成功。同时,也请各位注意,他的演讲结束得竟如此平和漂亮:

    “我很高兴各位已经开始整修他的墓园。这个墓园应受到尊重,他特别讨厌任何不整洁及不干净的事物。他说过这句话,‘不可让人看到一名衣衫褴褛的美以美教徒’。我想,由于他,所以你们永远不会看到这样的一名美以美教徒。(笑声)如果任由他的墓园脏乱,那便是对他的极端不敬。各位都记得,有一次他经过德比夏郡某处时,一名女郎奔到门口,向他叫道;‘上帝祝福你。卫斯理先生。’他回答说:‘小姐,如果你的脸孔和围裙更为干净一点,你的祝福将更有价值。’(笑声)这就是他对不干净的感觉。因此,不要让他的墓园脏乱。万一他偶尔经过,这比任何事情都令他伤心。你们一定要好好照顾这个墓园。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神圣墓园,它是你们的信仰寄托之所在。(欢呼声)

    以一首名人诗句作为结束

    在所有的结尾方法中,最能被听众接受的,莫过于幽默或诗句了。事实上,如果你能找到合适的短句或诗句作为你的结尾,那几乎是最理想不过的了。它将产生最合适的风味以及尊严气氛,将会表现出你的独特风格,将可产生美。世界扶轮社社长哈里·劳德爵士在爱丁堡向在当地召开年会的美国扶轮社代表团发表演讲时,就是以这种方式结束了他的演讲:

    “各位回国之后,你们之中某些人会寄给我一张明信片。如果你不寄给我,我也会寄一张给你。你们一眼就可看出那是我寄去的,因为那上面没有贴邮票。(笑声)但我会在上面写些东西:

    春去夏来,秋去冬来,

    万物枯荣都有它的道理。

    但有一件东西永远如朝露般清新,

    那就是我对你永远不变的爱意与感情。”

    这首短诗很适合哈里·劳德的个性,当然也能配合他演讲时的气势。因此,这段结尾对他来说,是极为合适的。如果某位一向严肃而拘谨的扶轮社社员把它应用在一次严肃演讲的结尾,那不仅显得有点突兀,甚至令人觉得有点荒谬。我教授演讲的时间愈久,愈能清楚地看出,也愈能生动地感觉到:要想举出能够适应所有场合的一般性规则,几乎是不可能办得到的。因为,绝大部分情况都要视演讲的题目、时间、地点及演讲者本身而决定。诚如圣保罗所说的:“每个人必须自行努力,以求解救自己。”

    在一次欢送纽约市某位专职人员的惜别会上,我以贵宾身份参加。有十几位演讲者分别上台讲话,称颂他们这位即将离开的朋友,祝福他在将来的新工作上获得成功。一共有十几个人上台讲话,但是只有一个人以令人难忘的方式结束了他的演讲。他的结尾也是引用一首短诗。

    布鲁克林IAD汽车公司副总裁亚伯特先生曾向他公司员工演讲“忠诚与合作”。他以吉卜林的《第二丛林诗章》中的一首音韵悠扬的短诗,作为他这次演讲的结束:

    “这就是‘丛林法律’——如蓝天般古老而正确;遵守这项法律的野狼将会繁衍生子,但破坏它的野狼必将死亡。

    如同蔓藤般缠在树干上,这项法律无处不在——因为团结的力量就是野狼,而野狼的力量就是团结。

    高潮

    高潮是很普遍的结束方法。这通常很难控制,而且,对所有的演讲者以及所有的题目而言,这其实不能算是结尾。但是,如果处理得当,这种方法是相当好的。关于这种以高潮作结尾的方法,各位可以在书中那篇以费城为主题的得奖演讲中找到最好的例子。

    林肯在一次有关尼亚加拉大瀑布的演讲中,运用了这种方法。请注意,他的每一个比喻都比前一个更为强烈,他把他那个时代拿来分别和哥伦布、基督、摩西、亚当等时代相比较,因而获得一种累积起来的效果:

    “这使我们回忆起过去。当哥伦布首次发现这个大陆——当基督在十字架上受苦——当摩西领导以色列人通过红海——不,甚至当亚当首次自其造物者手中诞生时;那时候,和现在一样,尼亚加拉瀑布早已在此地怒吼。已经绝种,但他们的骨头塞满印第安土墩的巨人族,当年也曾以他们的眼睛凝视着尼亚加拉瀑布,正如我们今天一般。尼亚加拉瀑布与人类的远祖同期,但比第一位人类更久远。今天它仍和1万年以前一样声势浩大及新鲜。早已死亡,而只有从骨头碎片中才能证明它们曾经生存在这个世界上的史前巨象及乳齿象,也曾经看过尼亚加拉瀑布——在这段漫长无比的时间里,这个瀑布从未静止过1分钟,从未干枯,从未冰冻,从未合眼,从未休息。

    温代尔·菲利普斯在演讲有关海地共和国国父托山·罗勃邱的事迹时,也运用了相同的方法。他那篇演讲经常被演讲的教科书摘录。我现在将它的结尾引述在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