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所称的“记忆的自然法则”其实十分简单,它一共只有三项,每一个所谓“记忆系统”都是以它们为基础的。简单地讲,这三项是指印象、重复和联想。
记忆的第一项法则:对于想要记忆的事物,获得深刻、生动而且持久的印象。要想达到这一目的,你就必须要集中注意力。罗斯福总统有着惊人的记忆力,这给所有见过他的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他之所以有这种杰出能力,主要是因为他将自己要记住的东西的印象仿佛深深刻在钢铁上一般,而不是将它们写在水面上。他的这种能力是他透过坚强的意志练习和训练出来的。这使他即使在最混乱的情况下也能集中精神。
1912年于芝加哥举行的会议,其总部就设在国会大厦。群众涌向旅馆下的街道,挥舞着旗帜,高呼:“我们要西奥多!我们要西奥多!”群众的呼喊声,乐队的奏乐声,进进出出的政治家,匆匆召开的会议,各种密谋与磋商,整个场面非常混乱而嘈杂,如果是换上普通人的话,可能早已被搅得心神不宁了,但罗斯福却安然坐在他房间的摇椅上,全然不顾会场内外的混乱与嘈杂,专心阅读着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的作品。有一次,罗斯福在巴西野营旅行期间,每天傍晚,一到达宿营地,他就立刻在大树底下找一个干燥处,取出一张露营用的小凳子,开始阅读随身携带的一本由英国历史学家吉本写的《罗马帝国的兴亡》,并且立刻沉迷于书中,完全忘掉了滂沱大雨、营区的嘈杂声以及热带雨林区发出的异样声响。在这样的环境下,他都能专心地读书,难怪他能牢牢记住读过的内容了。
花5分钟全神贯注地集中注意力,将比你在精神模糊时胡思乱想好几天更能产生好的记忆效果。亨利·沃德·比彻写道:“激情奔放的1小时,胜过迷迷糊糊的无数岁月。”每年赚取数百万美元的贝泰钢铁公司老板大吉尼·格瑞斯就曾说过如下意味深长的话:“我一生当中学会的最重要的一个教训,就是集中精神,注意我手中目前的工作。而且不管在任何情况下每天皆奉行不渝。”
这就是记忆力所产生的力量和秘诀。
自然法则之一:印象
发明大王爱迪生曾经发现,他的27名助理研究员,每天都来往于新泽西州门罗公园内,这是一条从他的电灯工厂通往主要实验室的固定路线。他们一连走了6个月之久。有意思的是,在这条路旁长有一棵樱桃树。有一次,当他询问这些员工是否见到过它时,这27个人竟然没有一个人注意到这棵树的存在。
为此,充满热情与活力的爱迪生大发感慨道:“常人的头脑所注意到的东西还不及他眼睛所看到的千分之一。我们的观察力——真正的观察力——竟然贫乏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
试试看,把一个普通人介绍给你的两三位朋友。我敢保证两分钟之后,他可能再也记不起其中任何一人的姓名了。为什么会如此呢?因为他一开始就没有充分注意他们,他也从未认真而准确地观察过他们。他很可能会为此结果开脱,说他的记忆力不好。不,这不是记忆力的问题,而是因为他的观察力太差。在现实生活中,你不应责备相机为什么拍不下雾中的景象,只能责怪你的脑袋为何不能捕捉住那些相当模糊而又朦胧的雨中即景。
创办《纽约世界报》的约瑟夫·普立兹在他编辑部的每位员工的桌子上都写着重复的两个字:
“正确←正确←正确。”
这正是我们在各个行业做每件事时所需要的。首先要听清楚对方的正确姓名,一定要弄清楚。如果没有搞准,可以请他重复一遍,甚至问他笔画是怎样写的。对于你的细心他不仅不会不耐烦,相反还会因为你对他的名字显得如此有兴趣而感到受宠若惊。正是因为你已经在他的姓名上集中过注意力,所以你能牢牢记住他的姓名。通过这一过程,你已对你的对象获得了一个清晰、正确的印象。
林肯为什么要高声朗读——林肯小时候上的是一所很贫穷的乡下学校,这所学校连地板都是用碎木头拼凑而成的,教室的窗户也没有安装玻璃,而是贴着从习字帖上撕下来的沾满油污的纸张。全班就只有一本教科书,老师就拿着它大声朗读。学生们跟着老师念课文,大家齐声朗读,因此教室里吼声连绵不断,附近住的人家甚至戏称这所学校为“长舌学校”。
就是在这所“长舌学校”里,林肯养成了终生不变的一个习惯,那就是,凡是他想要记住的任何东西,都要大声朗读。他对此作出了如下的解释:‘当我大声朗读时,会有两种感觉:第一,我仿佛看到了我所阅读的东西;第二,我仿佛听见了我所念的东西,因此我就可以牢牢记住它们。’”
林肯的记忆力相当好。他曾说:“我的注意力就像一块钢铁,平时一般的东西很难刻上去,但一旦刻上去,我就擦不掉它们了。”
他上面所提的那两种感觉,就是他在注意力的钢板上刻字的方法。你也可以如法炮制。
最理想的做法不仅是要看到及听到你所要记忆的对象,同时还要去摸它,嗅闻它,品尝它。
但是,最重要的还是要看到它。我们人类是一种有视觉思想的动物,眼睛所注视的印象可以经久不衰。我们经常可以记住某人的脸,即使我们记不住他的姓名。从眼睛通往脑部的神经,比从耳朵通往脑部的神经要大25倍。中国有一句格言叫:“百闻不如一见。”
把你希望记住的姓名、电话号码以及演讲的大纲写下来吧。经常翻阅它,然后闭上眼睛。想象他们就浮现在你面前,当你这样做时,就像每个字都是由闪亮发光的字母写成似的。
马克·吐温如何学会不看笔记演讲——马克·吐温在其演讲生涯的最初几年,总是离不开笔记及摘要。后来他发现运用他的视觉记忆力很有效,于是他便能够把笔记及摘要丢弃一边了。他曾经在《哈泼杂志》上叙述过这一转变的过程,现在转录如下:
“日期是很难记忆的,因为它们是由数字组成的:数字的外表极为单调平凡,难以引起人们注意。它们无法被组成图形,因此也就不会吸引人们视觉的注意。而图画却能使日期读起来很醒目,尤其如果它们是你亲自设计的图案,确实不错,这一点很重要,即自己设计图画。我有过这种体验。30年前,我每天晚上要背诵一篇演讲,为此,我必须以一张纸条来提醒我自己,以免我把自己给弄糊涂了。那张纸条上写着一些句子的开头部分,共有11句,其形式大致如下:
在那个地区,天气……
那时候的习俗是……
但加州人从未听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