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丰异界游

作者:写字板

    第五百三十八节就是扇你

    在大陆上流传着不少号称神器的东西,比如我的怒龙之咆哮,祖母的光之圣剑等等。事实它们中绝大多数都不是神亲自制造的,最多也不过是六翼天使级别的强者的作品罢了。而其中一些甚至不过是人类炼金师的作品,知识假托神的名义来抬高自己的身价而已。

    而实际上,真正的神器应该是那些最少也是十翼天使级别的一级主神的作品,而且还必须是他们尽心制造的精品才算,比如我的霜之哀伤就是。只是这样的东西都不是人类的能力做能使用的,所以在大陆上流传不多。

    可是在天界和魔界这样的地方却是它们一展风采的地方,几乎每个强者都以得到一件神器为终生的奋斗目标,丽若雅手上的奥格瑞根龙枪就是其中之一。

    不过,奥格瑞根龙枪的实用姓并不强,因为它不过是一位十翼天使随便弄出来的东西,所以远远比不上我的霜之哀伤厉害,可是尽管如此,也依旧是天界现在流传的唯一一件神器。至于魔界,流传的神器就比天界多一些。可是魔界种族分化,很多神器都被弱小的种族隐藏了起来,所以并不为人所知。

    天界和魔界都有数十万年的历史,这么多年来,在这两界中曾经出现过的各种神器,不下上千件,其中绝大多数都是昙花一现,出现一两次就消失。只有很少的几件能够一直在流传。而冥神的诅咒就是其中流传最广泛的一件。

    冥神是和光明主神,也就是十二翼天使耶和华一个档次的高人,他亲手制造出的神器,当然要比奥格瑞根龙枪和霜之哀伤都高级很多。由于冥神是中立神,所以这件东西无论是天使还是魔族都可以使用,一视同仁。

    ‘冥神的诅咒’顾名思义,其实就是冥神赐于佩带着诅咒,在冥神看来,诅咒就相当与别的神明的祝福。被别的神明祝福之后,往往会得到不少好处。而被冥神诅咒之后也一样可以得到好处,那就是诅咒之体。

    身体被冥神诅咒之后,会变成彻底的不死状态,哪怕是被打成了粉末,依旧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完好无损的重生。而且,诅咒之体可以通过吸取死人的怨气修炼,从而快速提升自己的实力。

    不过,事有一利必有一弊。冥神的诅咒也不是白给的。诅咒之体的改造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因为每次改造都叫他重生的速度加快,可是快到什么时候是个头呢?没有最快,只有更快,所以说改造根本就没有结束的时候,诅咒不熄,改造不止。而在此期间,受了诅咒的人要无时不刻承受着诅咒产生的痛苦,无尽的痛苦。

    另外,由于诅咒之体的修炼速度过于迅速,一旦实力远远超过精神境界的限制,那么这个人极有可能会被弄成疯子。

    就算是实力和精神力能一起提高,可是在诅咒者的实力达到十翼天使的级别之后,按照诅咒者和冥神开始签定的契约规定,诅咒者必须无条件的把自己所有的精神力和能量都送给冥王,自己的意识也将彻底的消亡,连轮回的机会都没有。多年的修炼,算是彻底的白费,等于是为冥神做了嫁衣。

    所以,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东西分明就是冥神为自己提升实力而设计的。虽然它的条件够苛刻,可是它的强大作用也同样吸引人。从它出现的时候起,到现在经过了数十万年的时间,其中有上百位强者愿意接受这个诅咒。

    他们中没有一个人成为冥神的美味,除了死亡的之外,余者全部都成了疯子。不要以为有了诅咒之体就不会死,只要把他烧成灰烬,一样完蛋。为什么有了那么活生生的例子在,后面还有人坚决的要使用它呢?

    关键就在于诅咒的效果实在是太强,那些强者虽然最后都疯了,可是其中大多数都成长为了八翼天使。而且很多人都是在短短时间内就突破了原本的瓶颈,将实力催发到六翼的级别。这些家伙都在疯之前风流快活了数百年,所以,对那些有血海深仇或者走头无路的人来说,冥神的诅咒绝对是他们最好的选择。

    怒之典章高森就是如此,他痛恨丽若雅杀死了自己的兄弟同胞,并打得他卧床十年。每当他躺在床上吐血的时候,他对丽若雅的愤恨就深几层。所以他才向魔皇请求使用冥神的诅咒。由于这东西副作用太大,魔皇自己都不敢用,见高森态度坚决,就干脆给了他,反正高森疯了以后,冥神的诅咒会自动脱落,到时候再收回来就是了。

    于是,高森拿到了戒指,同时也接受了进攻天空之城的命令,反正戴上戒指之后,越是进行杀戮,越是能快速提升实力,所以高森兴冲冲的就来了,却不料,这一来就待了四千年。

    这些情况都是贫道等人分析出来的,具体他为什么在这里站了四千年的岗,我们还不清楚原因,那需要把他活捉之后才能审问出来。

    “哼,即便是冥神的诅咒在你手上又怎么样?”丽若雅不屑的道,“以你现在的实力依旧不是我的对手。”

    “是不是要比过才知道!”高森怒吼一声,随后再次向丽若雅冲了上去。两个人随后再次爆发了一场更为激烈的战斗。

    这次他们都学乖不少,没有再次硬拼,而是开始比战斗的技巧。高森像一只猴子一样,在丽若雅身边晃来晃去,不停的攻击丽若雅防守不到位的翅膀。而丽若雅则把神枪舞成一团,对送上门来的高森迎头痛击。

    高森占一个快字,他的身体移动轨迹几乎都没人能看清楚,以至于丽若雅身边到处都是他的虚影,仿佛丽若雅在和几十个高森战斗一样。而丽若雅则占了一个稳字,她的枪特别的重,斗气四溢,高森哪怕是被蹭一下都要掉快肉。他们两个也算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一时间杀得难舍难分。

    如此激烈的战斗自然是让在一边观看的贫道等人大饱眼福,当然,光看显然就太单调了,而且也别想指望我身边庞大的鸭子军团能够保持安静,那比猪上树都难。所以几个小姑娘就开始对战斗品头论足。

    “丽若雅姐姐好厉害,她的枪好象到处都是,真的是好漂亮!”欧阳若兰由衷的夸奖道。她现在最紧要的的任务就是拉拢丽若雅,所以一有机会就对丽若雅夸奖个没完。

    “恩,她的枪法的确不错,非常老到,而且她的斗气也比对手稍强一些。”忘忧点头道:“所以看情形好象她赢的机会比较大!”

    “可那个矮人高森也很厉害呢,你看跳得又高又快,实在太有意思拉!”香香笑着评价道。

    “那倒也是!”忘忧调侃道:“这个家伙太像大猩猩了,要是能牵到街头去卖艺,一定能发大财!”

    “哈哈!”我们大家再次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