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末是挺敏感的孩子,这种敏感不是看到夕阳就会掉眼泪的那种,是--怎么说呢,国外有种说法,叫“middle child”,指的是家里位居中间的孩子,相对于老大和老幺来说,没人疼没人爱的,即被遗忘的孩子。末末上有哥哥,下有弟弟,加上末末从小在家比较听话,不怎么用大人操心,所以末末常常就是被忽视的那种孩子。 这样的孩子常常得自己找出一套生存法则,末末的生存法则就是她的雷达特灵敏,谁对她好谁对她不好她都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勘测到,只要被她认定为对她好的,她就会死心塌地的对那人好,不撞南墙心不死的那种好,之前对徐婕儿是这样,对傅沛也是,对宿舍里的梦露和虎妞都是,当然前两个是雷达故障出了纰漏。现在她的雷达又莫名其妙地吱吱乱叫了,真想拍死它。
顾未易并不喜欢和别人一起住,他受不得人吵,见不得人脏,所以四年大学都是在凑合着过日子的。连他妈都说了,以后谁嫁你谁倒霉,那阴阳怪气的脾气全是像的你爹。他大概也知道自己脾气不好,所以待人总是尽量保持距离的客气,久而久之也就给大家形成难以捉摸的印象,所以一路走来他也没有多少深交的朋友,充其量也只能算上傅沛和布莱克,不过他也没因此而沮丧,他早就习惯了。他是保姆带大的,从小爸妈工作忙,没什么时间陪他,有时十天半个月都见不到他们也是正常的。他的玩具越来越多,越来越高级;家里佣人也是越来越多,越来越专业;房子是一直在换,越换越大,越换越豪华。所以,他的童年,玩具很多,玩伴很少。
当时是鬼使神差地就让司徒末住了进来,有她的进驻,房子好像就不只单单是遮风挡雨的建筑物了。司徒末对于他来说,应该就是传说中的气场很合吧,感觉她在家里的存在特别的理所当然,好像他们就是一直一直这么待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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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的第二天,末末一早就醒了,生物钟真是个杀千刀的东西,她死命地在床上赖多了一个来小时,直到外面吵杂的对话声让她实在受不了,才换了套衣服走出房门,临出房门前还照了下镜子,甘草片还真的有效,一般要两三天才会消的酒疹居然一天就消了。
布莱克一身西装笔挺,手舞足蹈地和顾未易说着什么,咋一看挺滑稽的,像没胡子的卓别林。
“嗨。”布莱克见末末出来,打了声招呼。
末末点点头,说:“你穿成这样干嘛?结婚啊?”
布莱克有点不好意思地拉了拉衣服,“我刚刚面完试。”
末末抬头看了下壁钟,“真早。”
“司徒末。”顾未易突然打岔,“去洗脸刷牙,待会一起出去吃早餐。”
“哦,好。”末末转身走向浴室。
布莱克的视线在两个人之间来回,想说点什么,最后还是忍了下来。
早餐吃的并不是很愉快,主要是布莱克突然提到傅沛,让本来在抢最后一个汤包的顾未易和司徒末动作一滞,气氛整个降到零点。
布莱克说,“末末啊,傅沛快得神经病了,你不联系他,他就不敢联系你,他现在连工作都没心思找了。”
他说,“末末,你有什么话跟他讲清楚吧,这样下去不是办法。”
他还说,“末末,傅沛真的是很喜欢你的,大学四年我们都听他念叨你念叨到烦死了。是吧,未易?”
末末看向顾未易,他面无表情地夹起最后一个汤包,木然地点头。末末有点不知道该说什么,突然袭上心口的委屈,像是雨天里永远晾不干的毛衣,湿漉漉地发着霉。
吃过饭,三人往回走的时候布莱克的电话响了,他到一旁去接电话,回来的时候笑逐颜开,说:“晚上我请大家唱歌,我之前面试的公司通知我去实习了。”
“这么快?早上面的下午就通知了?”顾未易问。
“不是早上的那家,是前两天面的。”布莱克边说边拿电话在拨,“我叫大胖他们过来,晚上一起去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