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历史

作者:黄仁宇



    封建与宗法

    周朝的制度,向称“封建”,英文总是译为feudal,其实封建制度与欧洲的feudalism(封建制度)只有某些方面相似,而且其相似处在精神方面,而不一定在实质。大致说来两方都是以世袭贵族掌握地方政府。周代的诸侯.有王室的家属、商之子孙,和现有各部落国家的首长。他们按国之大小,理论上以五等面积,封为五级。这些诸侯各按所封地距国王都城的距离而有不同的功能和义务。理论上封地都处在九条大型方格的地带里,各与国都同心。事实上这种方格在地图上也画不出来,况且当时西安也不是全国的中心。可是这间架性的观念则不难领会。

    虽说有如此大刀阔斧而不合实际的观念,周公很多的创设还是可以在事实上证明,而且下及纤细之处。其中奥妙不难解释:他所有组织国家的方案着重在至美至善,符合自然法规(naturallaw)。虽说迁就融通之处所在必有,其下级则务必先竭心尽力做到理想上的境界,同时上级也不时向下级施加压力。及至最后真是力不从心只好任其不了了之。中国政④治思想家受官僚主义影响,经常重视形式,超过实质,可算其来有自了。年久月深,当初技术上的需要,日后也就被认为是自然法规之一部。

    周公另一创制是将封建与宗法关系结为一体。每个诸侯的疆域内,必有宗庙,它成为地区上神圣之殿宇,其始祖被全疆域大众供奉,保持着一种准亲属的关系(所以时至今日,很多中国人的姓氏,源出于当日部落国家的名号)。在领域内不仅公侯伯于男的名位世袭,即主持国政的卿及大夫也仍由指定的世系所把持,他们在周朝成立时,即各在领地内拥有地产。他们也兼有军事领§导权。在周朝的前期,世袭的武士兼统治阶层,与一般人众有别。

    周朝全国的耕地据说构成一种“井田制度。一“井”,包括约40英亩方整的土地,每边各以三分,割成9个等方块,每块约45英亩。八家农户各耕耘外围的8块方地,并共同耕种当中一块“公地”,亦即公侯所领之地。这样的安排,不必全照规定一成不变的办到,却好像已在广大的区域内施行。显然当日农民认为在**地区无代价的工作,有如一种公众的义务。流传所及,今日中文字里公众之“公”也与公侯之“公”无别。

    说是周朝创造了封建制度,井不言过其实。事实上周人借着封建,广泛地推行了农业。因为封建又与宗法相连,才保持了全局的稳定性。这后来被称为“儒教”的和平共存的原则,日后被孔子一再称颂,而将它归功于文王和周公。以上一再提及的注重形式超过实际,又尽力于仪节的种种特性也与以农立国的中国结下几千年的不解之缘。这也就是说周朝统治中国达800年,不可能没有留下永久的影响。有时即使历史家也很难区分究竟某种特色是周之性格抑是中国人之性格。

    春秋与战国

    可是周朝王室在一个广大的疆域内作为多数农业小国家的宗主,实际上保持着发号施令的力量,不过约250年。最初的世纪内,新耕地不断开拓,“蛮夷戎狄”逐渐自渔猎生活改为耕耘,周朝责成他们进贡,朝廷对各种争端的仲裁也颇有力量。只是在公元前8世纪或甚至还要早时,以上种种积极因素逐渐失效。公元前771年,国都西安被入侵的戎人毁灭,国王被杀。王子东迁,以后的周朝在历史上称为东周,从此政④治上长期衰退,直到周的领域全被秦国吞并,而秦最初也是向周臣服之国。

    传统上东周又被分为两个阶段。可是两段之间,并不衔接。自公元前722年至公元前481年为“春秋时代”。公元前403年至公元前221年为“战国时代”。如此称呼,纯系根据两部历史书籍而来。《春秋》是鲁国的史书,以春去秋来的方式记载前一阶段的重要事迹。《战国策》是一部不具作者姓名的著作,片段叙述秦统一之前约182年各国间的军事与外交,两书各有独到精采之处。

    在这两阶段间,中国社会产生了一种革命性的变化,衍进了好几世纪才成定局。周朝的组织是使一切事物按照固定的方式维持一成不变的关系,可是人口激增之后,环境更变,这种安排已无法维持。原来各国间的无人地带,此时已不存在,各国当面接触之后冲突时起。外交问题,也影响到内政。周王本身靠自有的地盘继持他的军事实力,丧失了这领域之后,对诸侯的仲裁也鲜有成效,更使王室窘迫的则是各国的进贡也告终止。

    可是全部经过,并不是只有衰退和今不如昔。很显然的,社会的流动性起先使贵族间的等级不容易保持,继之则连贵族与平民间的界限也被冲破。生产增加,铜钱开始流行,教育普及。迄至东周末叶,以平民出身的学者也周游列国,说辩于诸侯之间,而尤其是进入战国这一段历史上号称“百家争鸣”的时代,各种政④治哲学兴起,既富有内容,又多品目,兹后2000年的中国历史中再也无此精到之处。所谓百家争鸣的百家,实际不过约20家。除了儒家之外,最值得注意的是道家和法家。道家对世俗的权威无好感,认为“圣人不死.大盗不止”。他们崇信宇宙间的一元组织,愿意回归到原始的简朴,抵抗各种侵害自由的措施,不管其为威迫或是利诱。所以道家有支持泛神主义、抒情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趋向。这些思潮对当日政④治之狂澜不能挽救,只能使明达的人退而为隐士。以后道家以一种“到自然去”的指向,策励艺术家和诗人。他们主张的极有限度的政府,也在不少农民造反的场台里赋予大众性的意识,成为他们解放的宗旨。法家和欧洲18世纪实证主义(positivist)的法理学家很相像。他们认为法律表彰着统治者的意志,不受习惯的羁绊,也不受世俗的道德所约束。但是中国的法家在整个社会需要团结与凝固的时候展开,因此不免留下了极坏的印象。通常他们支持独裁者,以赏罚为不二要义,而这些独裁者心目中的法律则不外军法和戒严法。

    我们该如何说明周朝末年的大混乱?我们该如何解释此中矛盾;一方面有人在劝说所有的王侯与政④治家要具有恻隐之心,要和安徒生(HansChristianAnderson)一样的慈悲为怀,另一方面却有人提倡只要目的纯正,便不怕手段不纯正,以致施行马基雅弗利(Machiavelli)式的政④治现实主义,弄到焚书坑儒,而这些事迹都发生于基督降世之前百年。

    秦始皇统一全国

    如果中国历史和其他各国文化有唯一最重要的歧异,那就是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的统一全国。随着青铜时代的终止,全国立即展开政④治的统一,这种政④治上初期的早熟,创造了一个惊人的纪录,在此后千百年间树立了一个**集权的传统。

    传说周武王渡黄河灭商的时候,有800个商的附庸,参加他的征伐。虽说我们无从证明每一个都是一个部落国家,只以数目之众,即表示当日自主之单位为数必多。在春秋时代,纪录留下了170个国家的名目。当诸侯互相吞并的时候,其中之一——楚,就独自吞并了百余国中之40个。迄至孟子之日,只有12个可以在地图上画出,其中也只有7国可以实际算数。这样的兼并不断的继续下去,一直发展到周之封建所划分的各国疆域全部作废,最后,所有土地归一人管辖,治下延伸到东亚大陆的一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