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历史

作者:黄仁宇



    各种演变互为因果一再触发,不免产生不少当初无从料及的后果。低地国家南部为首先发难抵抗西班牙的地方,事后却仍在哈布斯堡统治之下。独立者为北部。喀尔文教派初由弗兰德斯(Flanders)传入,日后成了荷兰人的宗教;而今日之比利时和卢森堡继续信夭主教。另外一段意外的发展则是联合省(荷兰民国最初的称呼)得到大量资本和技工的注入,以后她的纺织业有飞速的发展,夺走南方的优势。

    哈布斯堡的钳制既已推翻,罗马教廷的垄断也已解除。喀尔文派的**教会(ReformedChurch)并没有立即带来宗教上的和平。在解释“命定论”(Predestination)的时候,又构成所谓“抗议派”及“反抗议派”的冲突,可是两派都无力号召充足的社会力量发动内战。另外一段发展是,在抵抗西班牙的战争中,各地贵族站在人民这边,战后他们的产业大部丧失,虽然保有贵族头衔,实际上已成了市民阶级的雇员。在这情形之下,新国家除了一意在资本主义的道路上走之外,没有其他的逻辑足为建国的凭借了。所以这国家出生于北海之滨,从此专心注意贸易和海上的权威,认为这是立国的宗旨。它的民法经过一段提倡,特别注重私人财产权,与水上及国际间的施用。莱顿(Leyden)及尤特里特(Utrecht)两处大学也供给了智囊,解决了当中思想上和技术上的问题。在今后一个多世纪内,阿姆斯特丹成为西方最前进的海运中心、海上保险业中心、商品的交易所和货币市场。亚当·斯密曾在《原富》以整节篇幅介绍阿姆斯特丹银行的业务。这银行是当日推进资本主义最有效的工具。

    只是这民国的内地乡村中各部分仍是出产奶油和乳酪的地区。各地根据过去之特许状组成,内中的习惯法互不相同,于是只能以联邦制维持。有了这两级政府的伸缩性,很多不合时宜的法律无须明文废止,以后就在用进废退的条件里被淘汰。同时新的管制方式也可因试验而生。所谓“联合省”不仅是由有独立主权的7个省组成,而且每—省内有些市镇尚保存若干独立性格。又如荷兰印度公司是由好几家公司合并而成,以后每一公司之后身自成一“厅”,保持着各别的董事会、船只和航行的日期。荷兰的海军由5个不同的海上公署联合构成。阿姆斯特丹有它自身的邮政局,一直向外国收发邮件至1752年。当日荷兰省不过是荷兰民国七省之一,但它有全国2/3的人口,也曾承办联邦3/4的经费,甚至坚持它有独立的外交权,不受联邦拘束。

    虽说如此纷纭,看来用货币管制的方式终能生效。资本主义最大的用场乃是“任之自然”的处置,遂能利用地理上不平衡的地方获得利润。显然在初期现代社会尤较今日有效。荷兰民国内部的紧张确实存在,但始终没有发展到破裂的程度。从商业上的财富能反馈农业的情形看来,当日之作法应算成功。各种海堤、人造草场、风力抽水机、牲口选择性的繁殖和排水的运河不久也使这个新国家整个改观。

    英国之例

    在17世纪,荷兰民国既为英国的对头,也是后者的好榜样。这两个国家交战不止一次。可是英国人也迎接一位荷兰王子为他们的国王。如果这令人感到惊异,尚有世纪中期的内战,一共两次。弑君之后,朝代为之中断。此时的英国也曾试验为民国,也接受了独裁制,回头又有王室复辟,复辟不已,再来一次革命。即至今日也难有两个历史家对以上情事的看法全部相同。也就是说,通常的解释很难说明为什么一个国家要在一种周期上巡行两圈才领悟了她本身的性格。

    从宏观历史的角度来讲,此中情节并无神秘之处。17世纪初期,英国不能在数目字上管理,至世纪末期情形已有极大好转。当中的几十个年代里,这国家不定的情势引起很多不同解决问题的方案,一般都有各走极端的趋向,例如专制皇权和议会至上说、大主教劳德(Laud)的注重教会纪律和各教会的自创门户、从军事管制到共∕产主义。当时提倡这些办法的人没有省悟到,他们自己的立脚点已延伸到历史经验之外。从来没有像英国这样大小的国家也有适当的农业基础可以树立一种货币管制方式,从此她可以首尾相应如一座城大都邦之紧凑。

    要从这国家内部与时代不合的情形看来,才可见得问题之大。英国的封建制度早已崩溃,即庄园制度作为一种制度也早不存在。中古以来土地占有的残迹既无从调整,也仍然没有扫除。最初封建体制之下土地不得买卖,实际上则买卖层见叠出已好几个世纪。当初卖主无妨“封”新业主为他的“陪臣”,成交之后有“每年夏天采办一朵蔷被花”的义务。隶农在黑死病使人口减少时即已解放,事在14世纪。几百年来他们持有耕种土地,传之子孙.称“抄本产业人”。习惯法保障他们不被逼着交庄,而他们也仍对业主尽不同的义务,在各种情形之下千差万别。已改作现金付交之租费则因世纪的通货膨胀,贬值到近于零点。詹姆士一世在位时,王室卖出了一部分地产,时人以价格低廉,有如赠予。可是现在看来,其价格已是当日100年的租金。在这段期间,租赁费的增加如果事属可能,只能改称为“罚金”。有心计而带侵略性的地主能在约十余年内将其地产租金增加至4倍;无法增加的则全部冻结。有些地主令抄本产业人及租赁人接价之后退田;也有地主始终找不到手下的佃农。

    这样杂乱无章的局面使若干投机者旦夕成为巨富,也使很多人江河日下。所有佃农虽有对土地之使用权,但法律上的地位不明,惶惶不可终日。这显然不是保持社会安定的办法,更谈不上动员全国的资源去对付一个极端带竟争性的新世界。

    如果英国此时集中于食品之生产,专门对付国内及内地的需要,问题就简单得多了。那样则商业可以归纳于沿海都市之中,不和内地关联。可是英国的出口大都在羊背上,羊毛及毛织品占输出物品75%至90%之间。牧羊业使英国农业与商业关系至深,对海外市场价格的变迁极度敏感,也与外交情势发生关系。更因国际贸易之展开,17世纪国内的贸易也有平行的发展。内战前夕,许多循行各地之商人经常来往于内地次级城市,负贩则及于各村镇。

    司法制度缺少统一性,增加了全国的不安成分。所谓习惯法者,根本是农业社会之遗物。它的保守原则着重过去未曾做过之事现在也不能做,所以以各地之自给自足为依归。这已和17世纪的情形极不相容。所谓衡平法(equity)本身并非法律,只是它认为法律务要使两造感到公平(equitable),也受罗马法及寺院法的影响,此时只能行于国王直辖之特权法庭。

    在以上情形之下,国王被迫增加新税以支持海陆军,因之以对付新问题并且扩大行政范围,全国意见分歧。很多的争执与不同的信仰至此集结在一处,也掀动了不同的情绪。教会内外的纠纷,源于都铎王朝执行宗教**后迄未成定局,只有使争端愈为尖锐化。也就是说一切都已投入一个大熔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