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章、高难度问题!
如果说叶温柔是一朵白牡丹,那么秦倚天便是一朵红玫瑰。
叶温柔的性子软中带硬,看起来白净清幽,与世无争。但是她姿容富丽,华贵丰茂,有‘国色天香、花中之王’的美誉。
有诗云:富贵风流拨等伦,百花低拜芳尘。
牡丹不争,但是无花可以与之争。
秦倚天不藏不掖,不躲不避。热情似火,娇艳欲滴。无论是万丈悬崖,还是刀山火海,都会闭着眼睛轰隆隆的冲撞过去。她以燃烧自己的决绝姿态,带给别人美好的爱情幻像。
枝叶带有尖刺,稍不留意就会被她刺破手指。
现在,白牡丹和红玫瑰却齐聚一堂,竞相绽放。那样的美感让人目眩神迷。
遗憾的是,客厅里没有任何观众。
就连对秦倚天一见钟情的周命理在明白了她对方炎表达出来的好感后,也彻底的绝望跑到石河子边吹凉风扮忧郁去了。
两人不是第一次的接触,但却是第一次的冲突。
或者说,是第一次敌对状态的交流吧。
叶温柔说出‘我不告诉你’这句话的时候,秦倚天不由得有些惊诧错愕。
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当时在学校里把方炎当作生死大敌一般爆打的彪悍女人竟然会有如此小女儿家的一面。
要是让学校里那些喜好暴力视其为偶像女神恨不得日日被她用鞭子抽打的家伙看到这一幕,怕是要掉落一地的眼珠子吧?
可是,秦倚天竟然一点儿也不觉得矛盾。
她就是这样一个人啊,她想打你的时候就打你,她不想告诉你的时候就不告诉你。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比自己还要勇敢,她比自己还要直接,她比自己还要任性。
面对这样的对手,秦倚天有种心悸的感觉。
秦倚天不畏惧任何对手,但是,在感情的领域里,她只希望两个人是彼此的独一无二。
因为太在乎,就会害怕失败。哪怕那种可能性微不足道,也仍然会担心这种事情的生。
秦倚天直视着叶温柔的眼睛,说道:“不愿意说就不说吧。我已经知道答案了。”
叶温柔知道她知道的答案是什么。
两个都是冰雪聪明的人,有些话就没必要说的太直白了。那样只会让她们之间的关系更加的尴尬。
她们不应该敌对才是。
叶温柔觉得秦倚天漂亮,是她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子。甚至她觉得比自己还要漂亮。她的五官精致的耀眼,像烈日,像明月,像群星当中最闪亮的星星,她站在人群当中是会闪闪光的。
秦倚天也觉得叶温柔有气质,是那种空灵无垢的气质。干净纯粹,让人亲近。如果说自己的气场会让人觉得有压迫感而退避三尺的话,那么叶温柔的气质就会让人有种不忍惊扰的怜惜尊重。
她们应该惺惺相惜成为最要好的朋友,怎么会敌对呢?
想到这个问题,两人不由得都有些入了神。
屋子里安静异常,气氛却并不让人觉得尴尬。
两个漂亮的不像话的女孩子坐在哪里一句话都不说,却不会让人觉得怪异,好像理应如此。
出去良久的方炎终于端着一杯热茶回来了,他把茶杯放在秦倚天的面前,嘱咐着说道:“小心点烫。”
看到叶温柔面前的茶水凉了,上前端起杯子说道:“我去给你换一杯热茶。”
叶温柔看了方炎一眼,说道:“如果你不想坐在这里,吃饭的时候再进来吧。”
“——”
秦倚天咯咯的笑,说道:“方老师,难道你还怕我和叶姐姐打起来吗?我可打不过她。”
“不是。怎么会呢?”方炎摸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珠,说道:“我就是去厨房看看,怕他们做的东西太油腻——我知道你们不喜欢吃太油腻的东西。”
“我喜欢吃肉。”叶温柔说道。“上次你在后山亲手做的八面埋伏就很不错。”
“我也喜欢吃肉。”秦倚天说道。“你忘记了?在花城,我们去一丈渊餐厅吃饭——那一家的丁骨牛排就很不错。”
“哈哈——”方炎笑的比哭还难看。“我也喜欢吃肉。所以很小的时候就跟着村子里的小伙伴去网麻雀打兔子捉蚂蚱然后自己配料加工——倚天还没有吃过,有机会带你去尝尝。”
叶温柔看着秦倚天,说道:“方炎说的小伙伴是指叶风声朱小丹李小天他们。他们还建立了一个组合,叫做燕子坞美男子队——是不是很可笑?”
“真是太可笑了。原来他小时候这么幼稚啊?”
“还有更幼稚的事情呢。每年我们比武的时候,他打不过我就抱着我的腿求饶哭着喊着让我不要打他的脸——”
“不会吧?方老师还有这么没脸没皮的一面?不过我和他认识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对他的性子算是相当了解了——”
“也有一些你不了解的。”
“以后会慢慢了解。”
“他在燕子坞生活了二十几年。”
“我们改变不了生命的长度,但是可以决定生命的宽度。我一直觉得生命的宽度内容更加丰富。”
“练功讲究水滴石穿。”
“太极讲究瞬间顿悟。”——
方炎突然间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他只顾着给秦倚天倒茶,只想着给叶温柔换茶,他忘记他自己还没有喝到热茶。
难怪他觉得自己满头大汗,口干舌躁,原来是他很长时间没有喝水了。
“方英雄——”方炎转身朝着后院喊道。
没有人应答。
“方好汉——”
仍然没有人应答。
方炎无奈摇头,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给秦倚天和叶温柔解释,说道:“这两个家伙也不知道跑哪儿野去了。来了客人也不知道过来招待一下,想喝杯茶都找不着人——我去倒杯茶。”
于是,方炎起身就朝着外面跑去。
他实在没办法坚持下去了,他坐在两个女人的面前都觉得自己喘不过气来了。
这两个人说着一些听起来不着边际的话,但是怎么感觉每一句话都暗藏杀机啊?
而且,自己就是被杀机所觊觎的那只鸡。
你们这样,还不如动手动脚痛痛快快的打一场呢。
牧鹰站在院子里赏梅,看到方炎气喘吁吁的跑出来,笑着说道:“这种场面不好应对吧?”
“是啊。”方炎轻轻叹息。“说出来不怕你笑话,我这人脸皮子薄,而且以前也没有什么恋爱经历——实在没有什么和女孩子打交道的经验。”
“那可真是遗憾。”牧鹰伸手接下一片雪花,俊逸的面孔入神的看着那如绒毛一般的雪片在掌心融化。“小姐可不是一个好应付的人。”
方炎好奇的看着牧鹰,问道:“平时你是怎么应付她的?”
“应付?”牧鹰摇头。“我从来都不应付小姐。她说什么就是什么。”
“——”
方炎真是羡慕秦倚天,有这样的脑残粉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啊。
方炎满院子的寻找方英雄方好汉,他觉得自己现在非常的需要他们。
不管是叶温柔还是秦倚天,方英雄和方好汉都认识她们。而且,这两个白痴家伙还是叶温柔安排在自己身边的暗线——或许不用安排,那两个家伙天生就长着反骨。
如果他们俩个能够陪着坐在客厅,大家一起拉拉家常,说说过往,由他们插科打诨一下,时间很快就过去。那两个女人不会明枪暗箭,自己也不会如坐针毡。
可是,方炎找遍了整个院子,都没有看到方英雄和方好汉的影子。他们就像凭空消失了一般。
“这两个——混蛋。”方炎咬牙切齿的骂道。
石河子边。一个靠近山坳背风向阳的好地方。
一胖一瘦两个身影身体紧紧的挨挤在一起,满脸期待的看着面前的火堆。
“几分熟?”方英雄闻着空气里面的香味,问道。
方好汉用力的嗅了嗅,说道:“熟透了。”
“开锅。”方英雄喊了一声,然后双手像是铁耙一样的朝着火堆上面的明火抓了过去。
方好汉也不甘示弱,用一个小铁片上下飞舞,那些烧红的木柴被他一块块的拨弄到一边。
在火堆的下面,躺着几个黑漆漆的大地瓜。地瓜上面蒙着灰尘卖相不佳,但是散出来的香味却让人忍不住的吞咽口水。
“好汉弟,你先请。”方英雄谦虚有礼的做了个邀请的手势。
“英雄哥,你先请。”方英雄也很有礼貌以小让大。
于是两人同时伸手去抓那个最大的地瓜。
“哈哈,好汉先挑。”方英雄抓着地瓜说道。
“英雄哥,你先挑。”方好汉也抓着地瓜说道。
“你让我挑你先放手啊。”
“除了这个你都可以挑——”
“这还叫做我先挑吗?”
“你也没让我先挑啊。”
“你是不是想打架?”方英雄脸上的胖肉又抖动起来。
“吃饱了再打。”方英雄建议道。
方英雄觉得方好汉说的很有道理,于是那个大地瓜被他们一人一半的给分了。
他们贪婪的吃着手里的烤地瓜,感觉没有比这更幸福的事情了。
“英雄哥,你说小师叔现在在做什么?”方英雄好奇的问道、
“在找我们。”方英雄咬了一口地瓜,烫得他的舌头在嘴巴里胡乱翻滚。“他肯定在找我们进去暧场。当我们傻啊?才不进去呢。”
“英雄哥,如果你是小师叔——你会选谁?”方好汉问道。
方英雄仰着脏乎乎的胖脸认真的想了好一阵子,一巴掌抽在方好汉的脑袋上,生气的说道:“吃饭的时候不要问我这种高难度的问题。”
(ps:让我一个肥头大耳的大老爷们写好女孩子们的心思,其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不是天赋异禀,也不是经历丰富,我只是比别人想的更多一些,写的更用心一些。每一句话每一个眼神都用心琢磨,如此而已。所以,那些说更新慢的朋友多多理解包涵一些。我和你们一样都想把这本书给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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